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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稿︱陸帥:風流之外——魏晉時代的人群、政治與社會
【整理者按】3月20日,江蘇人民出版社海外中國研究編輯室與歷史研習社邀請南京師范大學歷史系講師陸帥博士在線上舉辦“風流之外:魏晉時代的人群、政治與社會”公益直播課。
陸帥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為魏晉南北朝史,于《歷史地理》《中國歷史地理論叢》等刊物發(fā)表論文十余篇,曾赴日本京都大學從事合作研究。2020年,其譯著《晉武帝司馬炎》《魏晉政治社會史研究》(與劉萃峰、張紫毫合譯)將由江蘇人民出版社逐次推出。
講稿由江蘇人民出版社海外中國研究編輯室整理,文字經(jīng)陸帥博士審定。

一、士庶有別:魏晉國家體制的特征
1、士人與身份
先談第一個話題,就時代特征而言,魏晉時代與秦漢時代究竟有什么差別?
首先從社會身份方面來說,魏晉和秦漢時代存在很大差別。自戰(zhàn)國時期各國改革變法后,開始實行編戶齊民,秦漢時代延續(xù)這一政策,除了皇帝之外,理論上來說其他人都是平民,在法律精神這一層面是平等的。這種平等地位體現(xiàn)在何處呢?從經(jīng)濟社會這個角度,就是每個人都要交稅、服徭役。《漢書》如淳注中有一條很經(jīng)典的史料,在講到秦漢時代特征的時候經(jīng)常會提到:“天下人皆直戍邊三日,亦名為更,律所謂繇戍也。雖丞相子亦在戍邊之調(diào)。”法律規(guī)定,每個人都有戍邊三日的義務,哪怕你是丞相的兒子也不例外。當然實際上,每個人戍邊三日是不現(xiàn)實的。從已出土的簡牘中,我們可以看到最少在邊境上要值三個月,大家往往是出錢,找一個人代替去值這三天班。因而有些人就專門在邊境去戍邊,以此來獲得收入,絕大多數(shù)內(nèi)地的人選擇交錢來承擔戍邊的義務。由此可見,漢代的法律在精神層面,有一種相對的平等性。當然,如果你有高爵,是可以免除徭役的。但獲得高爵需要軍功的積累,這種特權來自于后天,而不是先天的身份。
但是魏晉南北朝時代,出現(xiàn)了一類人,即士人或者說士大夫,他們先天具有特權的。士人的一項重要特權是“蔭其親屬”。《晉書》記載,士人子孫擁有免除徭役的特權。此外,《南史》中還記載士人無“關市之稅”。六朝時,商品經(jīng)濟很發(fā)達,國家大量的收入來源是商業(yè)稅收,商品進出關口是要交稅的,但士人帶著商品則不需要交稅,這也是他們的特權。所以沈約在《宋書》中有這樣一段話:“周漢之道,以智役愚。臺隸參差,用成等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周漢”,他這里主要指的是秦漢時代,大家身份上是相對平等的,有能力的人做官,管理普通人。但是他說魏晉時代以來情況發(fā)生了變化,社會階層分化為貴與賤。貴指的就是士人,士人天生高貴;賤指的是庶民,庶民天生就不如士人。士人與庶民是嚴格分開的,從出生起身份就不一樣,享有的權利也不同。
這就是秦漢與魏晉時代在社會身份上的一個重要差別。日本學者西嶋定生說,秦漢時代是皇帝的個別人身支配時代,所有人都像一顆顆原子,在每個人之上的只有皇帝而已。只有皇帝一人,天生高貴,身份與眾不同,而其他人本質(zhì)上都是一樣的。但是魏晉時代出現(xiàn)了變化,皇帝之外,出現(xiàn)了士人這個階層。士人處于皇帝與普通民眾之間,天生享有特權,不僅在經(jīng)濟、社會活動方面,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在政治方面都擁有特權。政治方面的特權體現(xiàn)在能不能做官,能不能做到比較高的官職。
2、九品官人法
從選舉制度上來說,漢代和魏晉時代有很大的差別。漢代的選官制度有很多,例如察舉制、征召制,還有任子制、訾選等等。到魏晉時代,出現(xiàn)了九品官人法,也稱九品中正制。簡單來說,就是在一個人做官之前,要對此人評定鄉(xiāng)品,從一品到九品,品級越高,能夠擔任的高級官職就越多。而品級越低,那仕途就比較困難。其實還有大量沒有鄉(xiāng)品的人,他們想進入官界就更困難。他們一般會先做一些流外官,等找到合適機會后再進入官界。當然,也可以去前線獲得軍功,靠打仗立功進入官界,六朝時很多出身一般人走的都是這條路。但這條路很危險。
九品官人法這個制度好不好呢?它的本意實際是好的,西漢中后期至東漢,察舉制成為主流的選拔方式。察舉制是郡太守每年向中央政府推薦人才,根據(jù)每個郡的人口多少、地位高低,有不同的名額,選拔權力實際掌握在郡太守一個人身上,這里面就容易出現(xiàn)很多虛偽、走后門的現(xiàn)象,文獻中也有很多材料表明東漢時選舉制度已經(jīng)非常腐敗了。所謂“九品中正制”,是指一個人在參與國家選拔之前,由當?shù)氐闹姓俑鶕?jù)當?shù)厝藢Υ巳说脑u價給予鄉(xiāng)品,鄉(xiāng)品分為九等。理想的狀態(tài)是,中正官和當?shù)氐纳鐣諊己芄焦蔷牌分姓骑@然是比察舉制更為進步的制度。但是我們知道在實際運行的過程中,并不能達到理想狀態(tài),包括魏晉時代很多大臣都談到:在九品中正制度下,許多優(yōu)秀的一般人才華得不到施展。因為它看起來很理想,但實際上由于品評人物的大權掌握在中正的手中,一些大家族壟斷品評相品的權力,出現(xiàn)了所謂的“門第”,不論能力品德如何,有些家族天生擁有較高的鄉(xiāng)品。相反,即便一個人品行才德都不錯,但只要不是大家族出身,甚至都沒有資格得到中正官的評價。所以,這個選舉制度反而比東漢的察舉制顯得更為僵化。我們知道日本學者宮崎市定有一部非常著名的《九品官人法研究》,前些年由復旦大學的韓昇老師等翻譯了中文版本,談的就是這個制度。中國方面張旭華、陳長琦、閻步克、李濟滄等很多學者,也都很關注這個制度。


魏晉南北朝時代,這些大家族聯(lián)姻的對象也比較固定,士族與士族間通婚。門當戶對是中國古代,甚至到現(xiàn)代都長期存在的一個習慣。我們觀察一些大家族的主要房支,只要他們還處于比較好的社會經(jīng)濟狀況下,他們的聯(lián)姻對象是比較穩(wěn)定的。例如知名的陳郡謝氏,宰相謝安就出自這個家族,家族里房支眾多,據(jù)傳世文獻與1984—1987年南京司家山謝氏家族墓地出土謝珫、謝球、謝溫等墓志,可知謝攸一支聯(lián)姻對象包括瑯琊王氏、陳郡袁氏、太原王氏、溫氏、潁川陳氏、庾氏、河東衛(wèi)氏,都為知名的僑姓士族。這樣的情況在魏晉南北朝很普遍,包括皇帝的婚姻,有時也要受到這樣風氣的影響。哪怕到唐代,這種風氣仍在延續(xù)。有個很有名的例子,唐代初年唐太宗李世民想跟清河崔氏聯(lián)姻,結果被拒絕了。到了唐代中后期,唐文宗也想跟這些大家族聯(lián)姻,結果又被拒絕了,他很生氣地說:“我家做了兩百年天子了,門第還不如崔氏、盧氏?”
大家都知道《西廂記》,主角是張生和崔鶯鶯,這個劇的原型是唐代人元稹寫的《鶯鶯傳》,里面有一個細節(jié),女主角叫崔鶯鶯。她為什么姓崔呢?或許不是偶然。對唐代人來說,人生成功圓滿的標志有好幾個,考上進士科是一個,娶妻要娶五姓女也是一個。所謂五姓,就是崔、盧、李、鄭、王這個著名的大姓。當然,其中還有細分。例如崔氏有清河崔氏與博陵崔氏。女主角姓崔,它實際反映了唐代講究門第的社會風氣,而這種社會風氣源自魏晉南北朝。
二、里、村、豪族:亂世中的人群與社會
1、秦漢時代的非宗族化社會
我們進入下一個話題:普通百姓生活在魏晉時代,與生活在秦漢時代有什么不同?他們的基本生活狀態(tài)是怎樣的?
秦漢時代是一個小家庭化時代。在漢代最為常見的家庭是五口之家,《漢書·地理志》記載:“民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漢極盛矣。”這是西漢末年的情況,算下來的話平均每戶4.87人,不到5人。為什么漢代是個小家庭社會呢?戰(zhàn)國前期,孟子說當時是八口之家,稍微大一些。這主要與商鞅變法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有關,當時規(guī)定強制分家,“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家者,倍其賦”。家里有兩個兒子及以上的,兒子成年之年必須分家,否則賦稅加倍。把大家庭變成小家庭,是為了便于日常管理與控制,壓制地方上的豪強勢力,一般來說豪強都是大家族,家族越大凝聚力就越強,對抗政府的可能性就越大。從商鞅開始的強制分家、壓制豪強的政策,秦、西漢時代統(tǒng)治者一直延用,除此之外,還不斷把地方上的豪強、戰(zhàn)國時貴族遷到都城附近。比如秦始皇遷六國貴族。漢高祖、漢武帝把功臣家族、豪強家族遷到長陵、茂陵等。隨著這些豪強遷過來,方便中央控制之后,這些陵區(qū)——有時候概稱為五陵——周圍反而成為有錢人的聚集地。唐詩中常常用到“五陵少年”這個詞,它給人的意象是一個有錢、豪爽、瀟灑的少年,其出典就在就在西漢時代。
秦暉老師在《傳統(tǒng)十論》中說道:“秦漢時代是極端的非宗族化的社會。”我們可以看到,從魏晉以后,宗族聚居是一個很常見的現(xiàn)象。而在秦漢時代,卻有些不同。秦暉老師舉了一個很經(jīng)典的例子。在秦漢時代提到一個人的信息時,經(jīng)常說四個信息:名、縣、爵、里。你叫什么名?住在哪個縣?住在哪個里?是什么爵位?在一些出土文物上也可以看到,比如秦始皇陵附近發(fā)現(xiàn)了一些刑徒墓,這些人主要是為秦始皇修陵的。以一條磚銘為例:“蘭陵居訾便里不更牙。”這是什么意思?蘭陵是蘭陵縣,居訾是此人來這兒服徭役的原因,欠政府錢。這個人是蘭陵縣人,居住的里叫便里,爵位是不更(不更是二十等爵中的一個),他的名字叫牙。在信息記載中并不記載他的姓,因為秦代對于地方社會的控制非常細密,確定了你居住在哪個縣、哪個里,確定了你的名字、爵位,就能定位得很清楚了。

2、“里”的時代與“里”共同體
秦漢時代,人們往往是居住在里中,有些學者還畫出了里的復原圖。這是一種理想的情況,基本適用于黃河中下游地區(qū),即傳統(tǒng)所謂中原地區(qū),像是南方地區(qū)或是西北邊塞可能實際會有所差別。我們就先談這種理想的情況,秦漢時代最基本的是郡縣制,郡、縣、鄉(xiāng)、里,里是人們基本的居住單位,有點類似今天的小區(qū)一樣,規(guī)模不是很大。
里的四周有圍墻,門口有看門人,稱為“監(jiān)門”。里不能隨意進出,早晚有固定開放和關閉的時間,外面的人進來,要通過監(jiān)門的通報。不同學者畫出的復原圖不完全一樣,但是他們基本按照文獻中記載,一個里有一百戶,這樣畫出的復原圖。五家在一起,當時有類似保甲連坐的制度,出土的秦漢法律文獻中也提到,如果家人、鄰居犯法,你知道卻不舉報,那么你也有罪。從復原圖上看,每家的間距離很近,每五家、十家會再有一個小隔檔,這就是當時人們居住的最基本單元。不過從新出土資料來看,很多時候沒有這么理想化,馬王堆漢墓出土過《駐軍圖》,上面畫了很多的里,圖上里的人數(shù)并不是很多,三十多戶、二十多戶。再如我們能看到東漢時期都城洛陽周邊的一份買賣契約,一個里中很多家聚在一起去買一塊公用地,契約里反映里的戶數(shù)也不太多。這就說明,一個里一百戶人是一個理想狀態(tài),是來自經(jīng)典的一種想象,與實際情況存在差別。


里是一個什么樣的社會呢?生活在里中的人互相間關系如何呢?里具有相當?shù)淖灾涡浴@镏兄饕袃深惾嗽谶M行管理工作,維持秩序。一類人叫里正(里魁),帶有一定官方性質(zhì),但是他又不是官員。另一類人叫父老,民間色彩更濃一些。里正收稅時,父老在一旁協(xié)助。父老一般是有道德的,最重要是年紀大的人。我們在史書中可以看到,劉邦入關中,和父老相約,輕徭薄賦、約法三章。這里的“父老”,指的就是當時關中地區(qū)在地方上具有一定領導力的一類人。漢代的“里”,除了里正之外,在日常民事糾紛、祭祀活動、維持鄰里關系等方面,主要是依靠父老。漢代的里是具有共同體性質(zhì)的小社會,居住在其中的人彼此很熟悉,平時的互動很多。和當今的大城市中小區(qū)的鄰里關系很不一樣,今天城市小區(qū)中年輕住戶之間的交流是非常少的。
新出土的《岳麓秦簡·三》記錄了一則很有意思的案件,叫“識劫婉(原字為左女右冤,方便起見用婉代替。)”。案件的開頭講了一件事,秦國有個大夫(這里大夫不是指士大夫,是二十等爵制中的爵位)名為沛,他原來有個妾叫婉,實際上在當時是家內(nèi)的奴隸。沛很喜歡婉,婉也為他生育了幾個孩子。沛在正妻去世后,說不再另娶了,就把婉當做自己的妻子。然后我們看到,他把這件事告訴宗人、里人,也就是告訴自己的親戚和鄰居,他想把婉納入自己的宗族,給她一個相對正式的身份。除此之外,還要“出里單賦”,簡單來講就是出份子錢。住在同一個里的人,遇到婚喪嫁娶都要出點錢,從這些錢辦一些活動。在里中的人收了份子錢,也就算是認可了婉的身份。從這個故事,我們就能看到當時生活在同一個里中的人,平時聯(lián)系很緊密,擁有這樣一種共同體的意識。
從秦、西漢時代開始,到東漢時代,里共同體社會實際上在慢慢解體,一個重要原因是地方上豪強勢力的興起。雖然豪強一直存在,但是他們的勢力在秦、西漢前期較弱,在西漢中期以后,尤其是從東漢開始,地方豪強的勢力發(fā)展得越來越迅速。因為與秦、西漢政權相比,東漢政權相對較弱,另外從根本政策上來說,壓制、遷徙豪強的政策,從西漢中后期開始就慢慢地消失了,在文獻中就看不到了。其實,在中國古代社會,豪強的勢力是長期而普遍存在的。秦、西漢時代反而是相對特殊的一個時段。
3、豪強崛起與塢壁村堡
東漢時代,豪強已經(jīng)逐漸崛起,在地方社會掌握著很大的勢力。許多實力強大的豪強就從里中走出來,自己建立莊園。莊園很大,有家兵,有防御設施,甚至可以抵抗地方政府的軍隊。東漢以及三國時代有很多相關的記載,家丁犯法,地方官員帶著軍隊上門去抓,豪強把莊園的門一關,軍隊也沒有辦法。這些豪強不僅武力比較強大,而且有產(chǎn)業(yè),財力雄厚,在朝廷中有人,地方官員也不能拿他們怎么樣。舉個例子,前兩年的電影《讓子彈飛》里的黃老爺,就是典型的地方豪強。這一類人,從古代到民國時代一直存在,東漢時代的豪強很多就跟黃老爺差不多。豪強往往是聚族而居的,家族不斷繁衍,在地方社會的實力也越來越強,壟斷各種資源,包括政治、文化資源。東漢時代有一部很有名的書《四民月令》,雖說是農(nóng)書,但實際反映的是豪強莊園中的活動,而不是生活在漢代典型的里中民眾的生活。

普通老百姓在戰(zhàn)亂時代,尤其是在東漢末年瘟疫還很流行的時代,里不能住了,那人們?nèi)ツ膬耗兀窟@時候就出現(xiàn)了很多所謂的“塢”“壁”“村”“堡”這樣新的名詞。它們與里的差別,一是在于往往地處險要,有軍事防御設施,具有一定的軍事防御功能。二是雖然也是小共同體,但這個共同體的領袖不再是父老、里正,戰(zhàn)亂時代政府的行政控制已經(jīng)很難達到最基層,僅僅年紀大、品德高尚,也難以號令大眾。而擁有雄厚實力、富有組織才能的一些豪強、豪族,成為了不少“塢”“壁”“村”“堡”的領袖。當然,品德為眾人所認可也是必不可少的條件。

因為塢壁、村堡的普遍存在,陳寅恪先生曾經(jīng)寫了一篇很有名的文章——《<桃花源記>旁證》。《桃花源記》是東晉陶淵明寫的很有名的文章,那么桃花源的原型是什么呢?大家想象中是沒有戰(zhàn)亂紛爭、一片祥和的世外桃源,代表著人們對于太平盛世的理想追求。但是陳寅恪先生說,桃花源其實是有原型的,這個原型就是東晉末年劉裕北伐的過程中,路過了很多的堡壁,這些塢壁、村堡都地處險要。陳寅恪先生認為,參與北伐的隨軍文人看到這些堡壁之后,把相關的故事帶回了南方。陶淵明在聽說了這樣的故事后,就以當時普遍存在于中原地區(qū)的塢堡、塢壁為原型寫作了桃花源的故事。《桃花源記》實際上是與當時的社會環(huán)境緊密相連,并不是僅僅出自文人的想象。
在戰(zhàn)亂時代,什么地方可以避險?那肯定是山中,而不是平原地帶。六朝時代,無論是從文學上,還是史學上,從人們的政治、宗教、文化活動,甚至日常社會生活,山都是一個全新的領域。山中可以避險,山中也很幽靜。尤其是南方的山,對于永嘉南渡后遷徙而來北方人,是全新的景觀與環(huán)境。所以在魏晉南北朝時代,特別是南方地區(qū)。普通百姓,修行的道士、僧侶,甚至統(tǒng)治者都喜歡山中。山這一地理區(qū)域得到大規(guī)模的開發(fā),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有很多關于山的元素。山中隱居、山中修道、賞玩山水。魏晉南北朝時代人們在山中的活動是一個很重要的淵源。武漢大學魏斌教授前些年一直做與山有關的歷史研究,最近剛出了《山中的六朝史》這本書,光看名字就很有美感,內(nèi)容也兼具了精致、有趣與深度,推薦大家看一看。

4、豪族共同體社會
關于魏晉南北朝時期豪強的興起,日本學者谷川道雄先生曾經(jīng)提出一個理論,魏晉南北朝是一個“豪族共同體”社會。組成這個社會的基本單元不是一個一個的里,而是以豪族為中心的共同體。在豪族之上,進入朝廷做官,成為所謂的貴族。再往上是皇帝,皇帝也是士族或者說貴族集團的一員。這是他認為秦漢與魏晉南北朝時代重要的差別。

谷川道雄先生的這個觀點有一定爭議性,在日本學界就存在一些反駁的聲音,引入國內(nèi)以后自然也有很多爭議。畢竟這與大家熟悉的階級斗爭史觀不太一樣。好像原本被馬克思主義史學揭開溫情脈脈的面紗又給蒙回去了。包括在具體論證的過程中,谷川道雄先生其實線條是比較宏大了,列舉的史料不多,理論性的概述比較強。這也是中外一些學者提出疑問的方面。包括我自己,曾經(jīng)也對谷川先生的這個觀點有些疑惑。
不過,這件事要看你從什么角度去理解。就我個人不成熟的看法,谷川先生提出的這個理論主要是關注到了魏晉時代和秦漢時代在地方社會的組織形態(tài)上的巨大差異。魏晉時代,在傳統(tǒng)的黃河中下游地區(qū),以豪族為中心形成的塢堡、村壁的確是一種常見的現(xiàn)象,而在秦漢時代,尤其是秦、西漢時代幾乎是看不到的。這種差異,谷川先生將他作為觀察秦漢魏晉歷史變遷的一條線索,只是希望借此提出一個視角、一個方法。而不是說將“豪族共同體”作為真理,能夠放之四海而皆準,把所有的史料都放進去分析。不少我們熟知的理論,可能都是這樣一種情況。打個不恰當?shù)谋确剑昂雷骞餐w”等理論就好比獨孤九劍,很精妙,但終究是外家招式。短期內(nèi)有點速成效果,但如果想真正理解,發(fā)揮最大作用,還是要依托最基礎的華山劍法與內(nèi)功心法。反過來說,只專注于基礎的劍法與心法當然也不行,人的思維與眼界會被限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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