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高貴的商人”伏爾泰
原創 東評君 東方歷史評論
撰文:楊靖
《東方歷史評論》微信公號:ohistory
“他認為自由與商業互為依存相互推進;其次,他相信個人的欲求無意識地與公共利益合二為一;最后,他堅信商業和奢侈能夠使人類社會邁向文明,并最終推翻專制制度。”
腓特烈大帝(1712-1786)曾言:令他平生倍感榮幸的有兩件事,一是他人生的最初三年能夠生活在路易十四時代,另一件則是他能夠和伏爾泰(1694-1778)生活在同一個時代。伏爾泰被他的傳記作者、英國作家托馬斯·卡萊爾稱為“迄今所知最富有的文人”——并且斷言“他從著作中沒有獲得什么錢,但憑借漂亮的理財能力卻積累了一宗可觀的財產”。1761年,伏爾泰在寫給銀行家友人的信中也自詡道:“我生來相當貧窮,卻又投身于一個乞丐的行當——在紙上涂涂寫寫,即讓-雅克·盧梭的行當,而現在我擁有兩座莊園,兩棟漂亮的房子,每年7萬鋰的收入,手頭還有20萬鋰現金,以及一些來自王公的饋贈,我克制自己不去數有多少。”據說伏爾泰臨死之前,他的年收入是40,000塔勒(銀幣),總資產在法國可入富豪榜單(一說可進入前20名)。
研究者普遍認為,在18世紀思想家當中,伏爾泰與亞當·斯密貢獻最為卓著。后者被譽為“現代經濟學之父”,而伏爾泰的貢獻主要在于盡其所能破除世人對商人及商業的偏見,并預言貴族的沒落和商業社會的興起乃是人類文明進展的必然結果。盡管作為商人,伏爾泰不乏為人詬病之處——為追債屢屢與人對簿公堂——但他在經濟思想領域的探索和商業實踐所取得的成就,使得他無愧于“高貴的商人”這一稱號。
1
伏爾泰于1694年11月21日出生在巴黎,次日在教堂洗禮并被取名為佛朗索瓦-馬利·阿魯埃。伏爾泰的母親瑪麗-瑪格麗特·多瑪是巴黎高等法院書記官之女,他的父親佛朗索瓦·阿魯埃則是國王顧問、巴黎夏特萊公證人。據歷史學家考證,伏爾泰的先祖在15-16世紀是普瓦圖省的皮革商。伏爾泰的祖父于1625年遷到巴黎開設一家呢絨和絲綢商店,并迎娶一位呢絨富商之女為妻,這使他擁有足夠財力在1675年為其子(即伏爾泰之父老阿魯埃)購得夏特萊公證人的職位——在當時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公證人制度初創于意大利,大約在12世紀后期自意大利傳入法國南部城市,之后遍及法國全境。1270年,國王路易九世在其處理司法事務的巴黎夏特萊宮任命60名公證人,此后巴黎公證人一直在夏特萊執業,并被稱為“夏特萊公證人”。

老阿魯埃為人低調,做事謹嚴,擅長交際,是典型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巴爾扎克1840年在《公證人》一書中對這類人物有極為精彩的刻畫。其長子阿爾芒的教父是黎塞留公爵,教母是圣-西蒙公爵夫人,公證人老阿魯埃的影響力可見一斑。后世學者普遍認為伏爾泰不僅繼承了其父的高智商和精明的理財之道,也繼承了老阿魯埃擔任公證人時積累的人脈——這兩者都是伏爾泰成功的重要因素,缺一不可。
1710-1720年代,由于寫詩影射宮廷淫亂,伏爾泰被攝政王兩度投入巴士底獄,后來又被驅逐出境,流亡英國,但想不到這一機緣巧合卻成為他人生的一大轉折,讓他從此走上富蘭克林所說的“財富之路”——到達倫敦的第一天,伏爾泰趕到銀行取錢,結果卻發現那家銀行倒閉,而他的好友博林布魯克恰好又外出度假——日后他在給好友梯爾奧(Thieriot)的信中說:“我當時身無分文,重流感又把我病得死去活來。我簡直近乎絕望。”在他走投無路之時,他幸好遇上絲綢商人法肯納(Fawkener),由此獲救,與后者的談話也從根本上改變了他對商業和商人的看法。

伏爾泰第一次成功的商業營銷是在英國預售他的劇作《亨利亞特》四開精裝本。由于擔心銷路不暢,之前他曾寫信給英國著名作家斯威夫特:“我能否請求你,運用你在愛爾蘭的信譽,替我介紹幾個《亨利亞特》的預約者。它完成已久,只因乏人贊助而迄未出版。”但結果出乎意料:這次的買賣大獲成功,預訂本悉數售完。伏爾泰本人在掘得人生第一桶金后也發現:財富乃是個人獨立自由的重要保障,而致富之道也并不玄妙——以他的智商和才能,可謂易如反掌。
伏爾泰喜歡交友,為人仗義,善于經營關系,在英國上流知識分子中很受歡迎,例如詩人蒲伯和湯姆森,哲學家貝克萊和科學家哈維等,皆樂意與之往還。居留倫敦期間,伏爾泰獲邀參加牛頓葬禮,隨后采訪牛頓侄女康杜特夫人,而關于牛頓在蘋果樹下發現萬有引力的故事也由此不脛而走。當時的倫敦充滿投機氛圍,尤其是名噪一時的南海公司泡沫事件,累及千家萬戶,其中不乏笛福、牛頓這樣的“明智之士”——據說牛頓的名言是 “我能計算出天體的運行軌跡,卻難以預料到人們如此瘋狂”。這一事件令伏爾泰深刻領悟到,錢財是哲學家的寶藏,也是他化解命運波動性的護身符。于是此后他便努力運用個人才智去深入研究商業和金融,著力構建政商關系網,并因此而獲得巨額報酬。

1729年初,回到巴黎之后,伏爾泰結識了兩位大金融家帕里斯(Paris)兄弟,他們奉勸伏爾泰利用他父親的遺產作些投資。與此同時,伏爾泰又成功地收回一些欠款,積累起一小筆財富,于是將其悉數投入法國財政總監勒佩爾蒂耶-德福爾設立的政府公債彩票中。伏爾泰在這場投機中大發橫財,這也是他原始積累的真正起點。照傳記作家的說法,此時“他的皮包中裝滿合同、匯票、期票、國家的債券。要在一個文人的皮包中尋到這么多的這類文件當然是不容易的。”更令伏爾泰喜出望外的是,由于他在英國取得的名譽和聲望,法國攝政王奧爾良公爵盡釋前仇,決定獎給他一筆高達兩萬法郎的“年金”,俾使其“無經濟方面的后顧之憂”。
很顯然,伏爾泰并不是一個甘愿讓資金“沉睡”之人。在巴黎稍作考察后,他立即將彩票投機及歷年積累所得的巨款投入到商業貿易中,以求獲利更多。他首先從事的是“巴巴里貿易”,即通過商業代理人將北非的小麥販賣到價格更高的西班牙和意大利,這樁貿易利潤相當豐厚。此外,他還通過權貴家族牽線搭橋,參與西班牙加的斯港轉口貿易。法國商人在這一港口以法屬殖民地如圣多米尼克出產的可可、糖、煙草等商品,交換來自秘魯或墨西哥的黃金、白銀——據說伏爾泰從加的斯貿易中獲得了超過百分之三十的收益。
上述貿易收益高,但風險也大,海難事故和代理人的操作失誤,都會給伏爾泰造成損失。但帕里斯兄弟的軍需供應生意則安然無虞。從1734年起,伏爾泰將自己的資金委托給他們全權打理,參與向軍隊供應草料、呢絨、糧食等軍需品,收益不菲。當然,與商貿收益相比,伏爾泰更鐘意于彩票、獎券之類的“意外之財”。某一次,洛林公爵發行類似政府公債的獎券,他第一時間趕去購買。聽說非洛林當地居民無權購買,他急中生智地回答:“我名叫阿魯埃(Arouet),洛林就有個叫阿魯埃(Haroué)的村莊!”——當地人無言以對,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把獎券買走。可見伏爾泰的商業天賦,絲毫也不亞于其文學才能。除此之外,他還擅長推銷術,像推銷自己的作品一樣,推銷自家工廠里的產品:他開辦織造絲襪的工廠,把第一雙產成品寄給旭阿索公爵夫人。為此他竟不惜動用自己的詩歌作誘餌,也可算是一種“有文化品味”的推銷術。
值得一提的是,伏爾泰一向鄙視那些以欺瞞手法逃稅之人,認為“手段卑劣、人格低下”,而他本人,則更擅長鉆“政策的空子”。1758年,伏爾泰以外甥女丹尼斯夫人的名義購買邊陲小鎮費爾奈,因為她是一個小貴族的遺孀,可以享有免稅特權。伏爾泰以此為借口,提出免除地產交易稅、兵役稅、十一稅等各類稅賦。茲事體大,當地官員不敢定奪最終,乃提交到巴黎高等法院。結果在權臣舒瓦瑟爾公爵和蓬巴杜夫人的調停之下,伏爾泰竟然如愿以償——由此可見,擁有驚人的人際關系網絡、特別是保持與上流權貴的密切往來,是伏爾泰商業成功的另一大奧秘,盡管他自己他從來不愿承認,甚至時常刻意加以隱瞞。他本人的說法是——他一直在追求財務自由,以至于不擇手段,因為他深信:沒有財務的自由,就沒有精神的自由。
1760年代,伏爾泰年收入高達7萬鋰——考慮到巴黎熟練工人一年的收入至多不過300鋰,可見他已廁身巨富的行列。與夏特萊夫人私奔至西雷城堡后,他花費巨資修繕府邸,擴充化學實驗室,據說僅購置科學實驗儀器一項,花費便高達數萬法郎,令到訪的法蘭西學院院士莫佩爾蒂等人瞠目結舌。當然,伏爾泰生性樂善好施,尤喜獎掖后進,在此方面支出亦不在少數。比如友人狄德羅主持出版《百科全書》,由于作者權益得不到認可且缺乏有效的版權保護,20余年辛勞只獲得區區8萬鋰回報,一家人生活拮據。伏爾泰一直為狄德羅等啟蒙文人的遭遇打抱不平,并慷慨相助。而他在文壇獲得的聲望反過來對他的商業活動也有助推作用,可謂相得益彰。1750年,應國王腓特烈大帝之邀,前往普魯士宮廷擔任“侍臣”,很大程度上便與此有關。
2
盡管腓特烈大帝為表崇敬景仰之心,賜予伏爾泰一筆不菲的年金,但出于商人的本能和愛好,伏爾泰在堅持著述的同時仍“不廢生意”,并屢有斬獲——直到他與猶太商人赫舍爾(Abraham Hirschel)合謀,試圖投機薩克森(Saxon)債券,結果陰謀敗露,一無所獲,令這位“帝師”名聲掃地,并因此而被逐出普魯士宮廷。
眾所周知,盡管伏爾泰十分富有,但是他的財富并非源自他的文學創作——因為他的書總是被盜版,無利可圖;他寫的戲劇的確能掙錢,但他通常以之賑濟貧窮的演員。他真正感興趣的是類似今日華爾街金融大鱷操弄的投資組合,因此在聽說一個能有超額利潤的投資項目后,他當機立斷,決定像當年在巴黎一樣故伎重演。
根據《德累斯頓條約》(Treaty of Dresden),薩克森財政部必須使用黃金向普魯士持有薩克森債券的人回購債券。因為這些債券的真正價值遠遠低于其票面價值,所以這一做法自然會導致投機行為,這令德累斯頓方面大為不快。腓特烈大帝很快便下令禁止其國民進行此類投機。伏爾泰身為宮廷侍臣,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悍然決定以身試法。他在“無憂宮”秘密約見赫舍爾,付給后者一大筆錢——其中一部分是以巴黎銀行支票的形式支付,讓猶太商人去德累斯頓購買這種債券。然后,伏爾泰打算把這些債券偷運出德累斯頓,帶到柏林去兌換成黃金。出于一貫的商業謹慎,伏爾泰要求赫舍爾將與債券等值的鉆石存放在他的寓所作為擔保。事成之后,赫舍爾可以得到35%的傭金。按照伏爾泰的如意算盤,該計劃堪稱完美。

孰料赫舍爾剛剛動身前往德累斯頓,就有風聲說腓特烈大帝已秘密關注此事,于是伏爾泰不免開始為這筆投資憂心忡忡。幾個星期之后,他收到赫舍爾一封含混不清的信函,令他益發焦慮不安。他咨詢柏林的銀行家,后者暗示說有可能出現一些“非常不妙”的情況。伏爾泰遂決定通知法國銀行方面拒絕兌現他的支票,而這又迫使赫舍爾從德累斯頓連夜無功而返。雙方發生爭執——伏爾泰找到這個膽敢欺騙他的猶太人,宣稱要將他勒死,以泄心頭之恨。赫舍爾則指控伏爾泰用贗品替換了他質押的鉆石。
事實上,出于自保,伏爾泰和赫舍爾雙方在這一事件上都先是諱莫如深、隨后又大撒其謊。真相被揭露后,腓特烈大帝極為惱火:赫舍爾曾經多次秘密前往無憂宮——他和伏爾泰幾乎就是在國王眼皮底下陰謀策劃。當赫舍爾告訴伏爾泰潛在的風險時,伏爾泰誘導赫舍爾,使之相信腓特烈大帝并不反對這項計劃;他甚至暗示,如果這次投資成功的話,赫舍爾有可能成為宮廷御用珠寶商。最終,法院宣布了判決:伏爾泰可以拿回自己的錢;如果赫舍爾能夠證明伏爾泰偷換了他抵押的鉆石,他可以提出新的訴訟(赫舍爾后來并沒有提起訴訟)。因為藐視法庭,赫舍爾還被象征性地處以罰款。
伏爾泰在事后給大帝寫了一封長信,其大意是:他從來都沒有想過要購買薩克森債券;大部分人都買過,但是伏爾泰發現這一行為誤國誤民,于是便拒絕了這種投機活動。為什么所有人都敵視他這個不幸的外國人、一個生著重病的孤獨老人、一個一心只想陪伴國王的可憐之人呢?他一點都不想發起這次訴訟,但是他必須保住這一大筆錢,因為他“需要這筆錢來保住他在巴黎的房產”。為了求得寬宥,他聲稱他的生命,他的感情,他的思想都是為了這位偉大的國王而存在的——只是想到他不能令這位國王失望,他才能忍受疾病的折磨。最后,他懇求國王陛下能夠憐憫一下他的悲慘遭遇,并能善待他“一如從前”。
或許真的被真情打動,也可能國王另有深意。總之在這之后,君臣迅速“重歸于好”。腓特烈大帝邀請伏爾泰前往波茨坦,后者回復說他病情嚴重,無法前往。實際上,伏爾泰之所以不愿離開柏林,只是因為金錢再次拖住了這個“財迷”的后腿——他在普魯士三年期間各類投資巨大,一定要等到能想辦法把這些錢全部帶走,他才愿意離開。據考證,他在臨行前的幾周內內,幾乎所有的書信都是寫給銀行家和商人的商業信函。
赫舍爾事件堪稱是伏爾泰人生的最大污點,伏爾泰在這個事件中的行為絕非像他在“陳情表”中宣稱的那樣無可指責,他由于這件事而聲名狼藉,甚至因此被迫離開腓特烈大帝宮廷。值得注意的是,普魯士之行,是伏爾泰的人生轉折點,其理財方式亦隨之發生了改變。該事件之后,盡管有跡象表明伏爾泰仍然參與美洲貿易,并仍然持有印度公司的股票,但其主要收入來源已變為放債而得的利息,他本人也晉身為“食利階層”——也許伏爾泰真誠地相信自己命不久矣(他自幼體弱多病),要么就是出于商人的精明狡黠——他在幾十年里成功地假扮氣若游絲、奄奄一息之狀,導致許多債臺高筑的沒落貴族將他當作最理想的放債人(人死則債務也一筆勾銷)。符登堡公爵以超過10%的利率共向他借得50多萬鋰,帕拉丁選侯則向他借得20多萬鋰。事實上,由于伏爾泰的長壽(年過八旬),他們歸還的利息最終大多遠超本金,最多的甚至高達本金的四倍。晚年伏爾泰在書信中曾總結一生,坦承被放逐海外為年輕時代最大的遺憾,而他卻因流放英國的見聞,愛上了經商與金錢,在經濟上收獲頗豐——這或許也多少彌補了他心理上的缺憾,并給他的不幸歲月帶來了一絲慰藉。照卡萊爾的說法,伏爾泰在歐洲各大銀行都有存款,俾使流放該地時“仍有面包可吃”,庶幾可免凍餒之患,堪稱智者云云。
3
從腓特烈大帝宮廷返回法國后,購買費爾奈標志著伏爾泰生命歷程的一個新階段,由此他的投資方式又一次發生了轉變。伏爾泰很清醒地意識到,農村的革新發展絕不可能依靠貧困的小生產者。在這個貧窮、封閉、偏遠的鄉村里,擁有大量商業資本、有能力從事經濟開發的唯有他一人。出于一種貴族責任感(noblesse oblige),從此之后,他的錢不單單投入金融業和海外貿易,也部分投入到實體經濟,用于發展費爾奈的農業和手工業——包括修建排水溝渠網,將沼澤排干以擴大耕地面積,等等。伏爾泰從這些農事活動中獲得莫大的精神享受:他并不滿足于從書房觀看農莊的工作,相反,他仿效中國皇帝的春耕,給自己設置了一塊自留地,親自耕種,以期成為名副其實的“哲學王”。
在興辦農田水利方面,伏爾泰明顯受到他的老東家腓特烈大帝(二人在分開以后,友誼反而日益加深)。西里西亞戰爭和七年戰爭之后,在所有參戰的歐洲大陸國家中,普魯士是唯一一個在戰后得到戰爭賠償的國家。腓特烈大帝得到足以再次發動戰爭的賠償金,但他幡然悔悟,決定將這筆錢全部被用于恢復國民經濟和民生保障。于是他首先著手解決勃蘭登堡(Brandenburg)地區土地沙化問題,下令只要能夠種植灌木或樹木的地方皆要播種,凡是能夠開墾農田的地方,一定要墾荒。大帝親自執掌農業部門:在豐收的年份,政府會開辦市場便利農民買賣交易;欠收的年份,政府會幫助農民共渡時艱——而所謂的政府,其實就是腓特烈大帝本人。他不允許破壞農田(在神圣羅馬帝國的其它地方,這種事情時有發生),并且允許農民繼承祖業和農田。總之,當時在整個歐洲大陸,無論身居何處,農民都是最受壓迫的階層,腓特烈大帝卻竭盡所能地幫助農民。這一點令伏爾泰印象深刻,也激發了他本人強烈的同情心。

與腓特烈大帝單一的“重農主義”政策不同,作為有據可查的第一個將“industrie”視為一個經濟部門、為之賦予“工業”含義的人,伏爾泰深知工業對國民財富的意義。為了美化費爾奈,伏爾泰出資在通往日內瓦的大道兩旁種植樹木兩萬株,并建立學校、醫院、集市以及蓄水池和噴泉等公共設施。根據他日后的估算,他在費爾奈的總投資約占他財富總額的十分之一,而受益則遠遠低于投資。這位鼎鼎大名的“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居然做出損己利人之事,令人大跌眼鏡。對此,伏爾泰曾半坦誠半自嘲地解釋說:“我做的一切都是出于純粹的虛榮心。”但是“虛榮心”一詞顯然不足以概括伏爾泰的全部動機。與一般窮困潦倒、習慣于紙上談兵的文人不同,坐享巨額財富帶來的自由、安全和穩定生活,伏爾泰能夠自由地思考、自由地寫作和傳播自己的思想,但他并不甘心只做一個享譽歐洲的文人作家和啟蒙哲人。在伏爾泰的眼中,真正的哲人應“關照窮人并使他們變得富裕”,并“懂得讓居民變得更加幸福”。這是他平生的商業理念,也是他的信仰。
4
正如伏爾泰本人所說,旅居英倫的見聞堪稱是他終身的財富。倫敦給他印象最深刻的是股票交易所的景象,那里貴族、牧師、律師、商人、農民都可以在同一個屋頂下進行買賣交易;同時各種宗教也可以相互容忍并存,法庭的審判也遠比法國來得公正。伏爾泰把所有這些見聞用一種新體裁寫成《哲學通信》一書。書中宣揚的觀點是:商業使公民富裕,公民富裕使國家強大,國家強大則可保證公民自由。在伏爾泰看來,這就是英國的法律和政府的高明之處。在這里,個人自由、財富增長、法治精神是相輔相成的。那些普通的英國人“生活得自由而富足”——恰如伊恩·布魯瑪在《伏爾泰的椰子:歐洲的英國文化熱》中所說,“在這里藝術被尊崇,被獎勵,人們生活的位置有所不同,但除了德行有異,人與人之間再無任何不同”。由此看來,伏爾泰眼中的英國,倒真有幾分人間樂土的味道。伏爾泰也因此由衷地發問:為什么世界不能都像英國? 也就是說,為什么保障英國自由的這種法律不能被其他國家所采納? 這仿佛是在問:椰子能夠在印度結果,為什么不能在羅馬成熟? 作為歐洲反封建專制的“急先鋒”,伏爾泰認為商業的興起能極大地沖擊固化的世襲等級制度,形成動態競爭的晉升機制,從而實現社會階層和地位的自由流動。那些揮霍無度、不事生產的王公貴族最終會走向沒落,而勤勉智慧的中等階層(尤其是商人)社會地位會上升,并成為國家的主導力量。

在名著《路易十四時代》(1751)中,伏爾泰對號稱“法國重商主義之父”的科爾貝推崇備至,稱贊他為路易十四的“治國良相”,因為此人有“驚人的理財本領”,在減免人頭稅的同時還能增加御庫收入。他認為科爾貝能做到這點,關鍵在于他把握了國民致富的要津:努力發展農工商業,尤其是制造業和對外貿易。與之相反的如同時代的土耳其政府,似乎從未想到靠工業和貿易發財致富,結果只能采取卑劣的專制和恐怖手段,試圖通過沒收官民私產,來增加御庫收入。
通過考察歷史,伏爾泰還發現,商業不僅不會敗壞道德人心,相反具有促動作用。例如路易十五上臺之初,攝政王奧爾良公爵啟用英國銀行家約翰·勞在法國推行新的財政稅收制度,用集股的辦法來開辦大公司,竟然產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人們瘋狂地投身股票交易,人的貪婪在這種誘餌的刺激下變得如此普遍,以至后來如果誰還談什么冉森教派,什么教皇喻旨,就一個聽眾都找不到了。”如同亞當·斯密在《道德情操論》(1759)中論述的那樣,伏爾泰也發現通過商業致富以后,“倉廩實而知禮節”,商人往往樂意回報社會,比如“倫敦一個名叫格雷沙姆的普通商人……曾出資建造了倫敦交易所和一所學校。另外好幾個公民建了醫院和學校。平凡的個人在那時作出了現代國王們在政事順利時才做得到的事情”。
這也是伏爾泰畢生秉持的信念:一旦一國公民享有法治之下的自由,便能極大地推動商業興旺、財富豐裕以及國家強盛。因為法治之下的自由使人們的自愛心和斂財欲得到合理釋放,進而極大地鼓舞人們的勤勉與創造力,結果必然導致國民財富日趨豐厚。伏爾泰以英國和意大利的歷史為證:14世紀,在意大利的一些“美麗的商業城市”如佛羅倫薩和威尼斯,人們憑借自由的環境經商致富,富裕和自由又極大地激發了人們的天才、鼓舞了人們的勇氣;這反過來又使人們變得更加富有。同樣,在17世紀的英國,人們“熱愛那種只以法律為準繩的真正自由”,結果他們由原來默默無聞的民族躍升為一個以貿易和富裕著稱的“強盛的民族”。可見,通過闡述其社會思想,伏爾泰“使歷史卸下了尚古主義的重負”,從而有效地塑造了18世紀的時代精神,即理性主義和商業文明觀,并由此建立起社會進步、理性、法律與自由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社會最終會不斷走向進步,因為人們普遍擁有理性,知道什么樣的法律既可維護自愛之心所要求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又能維護社會的正義與秩序——由此即可以實現“法治之下的自由”。

伏爾泰的商業觀與時人相比,頗多獨特見解,比如他對“奢侈”的認識。針對盧梭等人對奢侈生活方式的敵視,以及當時西歐各國流行已久的“禁奢法”,伏爾泰進行了猛烈的抨擊。這種法律,從原則上侵犯了人們的自由,從實踐上挫傷了人們勤勉、創造的熱情,不僅壓制了物質文明的發展,更阻礙了精神文明的繁榮。他的觀點是:在古代,“雅典的奢侈培養了種種偉大人物”,而斯巴達的簡樸和貧困只不過培養了“幾個少得可憐的軍事家”。
為闡明這一論點,他舉例說,1691-1692年前后,法國財政十分紊亂,大部分人把國家財源枯竭歸咎于路易十四鋪張浪費,在建筑、藝術和娛樂方面耗費過大。對此,伏爾泰反駁道,“事實恰恰與此相反。正是這些促進工業發展的花費,使國家富裕起來”——造成當時國庫虧空的不是奢侈而是戰爭。他接著論證說,既然人人都熱愛奢侈,人們為了享受生活就必須聚斂財富,為了財富最大化就必須勤奮努力,結果自然造成社會財富不斷增加、人人皆大歡喜的局面。由此伏爾泰發現,奢侈的確是補救財富分配不均的一個有效手段:富人在購買奢侈品和享受舒適生活時,直接為勞動者提供了謀生之道。與此同時,富人們在購買奢侈品時繳納的高額消費稅,又為財富的再分配做出了間接貢獻。正如旅居英國的荷蘭作家伯納德·曼德維爾在《蜜蜂的寓言》(1714)中所言,個人惡德往往能成就社會公利,伏爾泰也斷言,“貧窮必須為富裕工作,以便有一天變得富裕”。
一言以蔽之,伏爾泰的商業文明觀可以概述為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他認為自由與商業互為依存相互推進;其次,他相信個人的欲求無意識地與公共利益合二為一;最后,他堅信商業和奢侈能夠使人類社會邁向文明,并最終推翻專制制度。上述思想(包括他本人的實踐)對18世紀法國經濟學家如魁奈(Francois Quesnay)和薩依(Jean-Baptiste Say),以及蘇格蘭啟蒙思想家如休謨和斯密等人皆產生了直接影響——他日后被尊稱為“高貴的商人”,原因或許正在于此。
(楊靖,南京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
原標題:《“高貴的商人”伏爾泰》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并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