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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聯網法院:過去一年半,受理網購合同糾紛案件逾五千件
3月11日,北京互聯網法院通報涉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審理情況。通報指出,過去一年半間,該院受理涉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6462件,其中網絡購物合同糾紛占比逾八成,涉及京東的高達688件。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一庭庭長盧正新表示,北京互聯網法院電子訴訟平臺已經實現從起訴、調解、立案、送達,到庭審、判決、上訴、執行等全部訴訟流程節點“上網”和“在線”,當事人“零在途時間”“零差旅費用支出”就可以完成訴訟。
澎湃新聞注意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北京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北京市轄區內應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11類互聯網一審案件。涉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主要包括網絡購物合同糾紛、網絡服務合同糾紛和網絡購物產品責任糾紛。
據通報,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2月29日,該院受理各類互聯網案件52658件,其中,涉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6462件,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占比83%,約5363件;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占比13%;網絡購物產品責任糾紛占比僅為4%。
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以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奢侈品、日用品為主,因購買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引起的糾紛有所增加。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主要涉及機票、酒店、餐飲預定服務、二手商品居間服務、網站售后服務、網站會員服務等。而網絡購物產品質量糾紛案件主要由日用品、家用電器、交通工具等產品質量問題引發。
通報指出,涉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標的總額較大,達3928.06萬元,但個案標的額普遍較小。涉案標的額在1萬元以下的案件占比38%,最小的標的額僅為8.58元;涉案標的額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案件最多,占比49%;僅有4%的案件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上。
從原告方面來看,同一原告起訴多起案件的情況較多,其中,最多的一個原告起訴案件167件,排名前五的原告共起訴案件551件,在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中占比10%。該類原告提起的案件主要涉及食藥類產品,訴訟請求中多要求懲罰性賠償。
從被告方面來看,電子商務平臺是主要被訴主體,涉訴案件共有1378件,占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案件總量的21%。通報顯示,京東、轉轉、當當網、去哪兒網等成為主要涉案電商,其中涉及京東的網購合同糾紛最多,高達688件。
與此同時,通報指出,在涉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中,以判決方式結案的有947件,占比16.6%;調解及調解后準予撤訴結案占比71.2%。
“以判決方式結案的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中,近1/2的案件涉及標簽問題,其中,1/3支持了消費者的十倍懲罰性賠償請求,均屬于食品或保健品相關案件?!北R正新表示,經營者在食品、保健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或者食品、保健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明顯的內容缺失,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應當支持消費者要求懲罰性賠償的訴訟請求。
通報還指出,目前,社交電商、跨境電商、二手電商等新型電商模式迅猛發展,但市場不夠成熟,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法律風險和隱患較多。
比如,以“主播帶貨”為起點的網絡交易,一旦產生糾紛,存在主播、銷售者、直播平臺、第三方平臺等多重主體,消費者難以確定交易相對方的身份以及各方主體應當承擔的責任,客觀上造成了追訴困難。
此外,一些銷售進口商品的經營者偽造、變造海關單證,消費者無法判斷真偽,產品質量無從保障。二手電商平臺經營者虛假宣傳、以次充好、售后服務差,第三方平臺提供“驗機”“驗車”等檢測服務,消費者認為購買的商品質量與檢測報告不符等爭議較多。
值得關注的是,截至目前,北京互聯網法院收到18個疫情相關案件的立案申請,涉及購買防疫物資、因疫情影響無法發貨以及餐飲、酒店、機票預定服務等多個方面。
通報認為,因疫情影響,網絡游戲、數字音樂等網絡文化消費和娛樂消費成為新熱點。在未來的一段時間,相應的涉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可能會有較為明顯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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