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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7元論文要充50元,大學生狀告知網列入江蘇高院典型案例
蘇州大學學生劉某某下載一篇7元的付費論文,卻不得不先在中國知網充值50元。因余額退款未果,劉某某將中國知網告上了法院,最終法院判決,中國知網充值中心關于最低充值額限制的規定無效,劉某某勝訴。
3月11日,在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江蘇省高級法院公布了江蘇法院2019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注意到,蘇州大學學生狀告中國知網一案被列入典型案例。
劉某某當時是蘇州大學法學院大三學生。2018年5月25日,劉某某在中國知網上下載文獻時,網頁提示需付費7元,劉某某點擊“購買”按鈕后,彈出充值頁面,劉某某隨后進入中國知網“充值中心”。
充值中心提供了支付寶、微信、銀聯在線等充值方式,但均設置了最低充值金額限制。劉某某為下載7元的文獻,不得不先充值50元。在充值并購買該文獻后,小劉才發現中國知網在網頁“ 答讀者問” 一欄第 19 條中寫道:“ 充值的金額不能退回,購買充值的金額沒有時間限制,用完為止”。
于是,劉某某就賬戶余額問題與客服溝通,客服稱退款需要扣除手續費,經過多次交涉,客服又以手續復雜、時間周期長為由,未給劉某某辦理退款。因此,劉某某一紙訴狀將中國知網告上了法院。
劉某某訴稱,自己僅僅為購買價值 7 元的文獻,而最低充值金額限制的規定,導致了其必須以向中國知網賬戶預先多支付 43 元為代價。如果不預先支付多余的金額,則無法購買論文。實質上知網通過格式條款強制原告負擔了額外的充值費用,違反了公平的原則。
因此劉某某要求,法院判決確認中國知網制定的關于最低充值金額限制的規定無效,返還未使用的全部余額 43 元。
中國知網的運營方同方知網公司辯稱,最低充值額限制是一種商業慣例,可以大幅減少每篇文章的付費操作次數,該方式執行多年來也得到用戶認可,并未侵犯劉某某相關的合法權益。
法院認為,同方知網公司在中國知網上關于最低充值額限制的規定,導致消費者為購買價格僅為幾元的文獻需最低充值50元。該網站對于最低充值額的設定占用了消費者的多余資金,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及公平交易權,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該充值條款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應認定無效條款,判決認定同方知網公司制定的最低充值金額限制條款無效。
對于這起典型案例,法官點評稱,同方知網公司運營的中國知網在文獻數據領域具有相當的優勢地位,消費者常常迫于此不得不接受其作出的最低充值額限制。其設定的充值條款使消費者無法充分行使其自主選擇商品的權利。同方知網公司雖然提出其設定的條款符合商業慣例,但商業慣例應當是既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又不妨礙他人合法權益,是一種經濟上節約,法律上合規,內容上合理的行為模式。
法官點評說,最低充值額限制盡管可以減少充值次數及同方知網公司與第三方支付平臺之間的手續費,但該做法占用了消費者的多余資金,也限制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方公司僅以減少手續費為由保留這些多余的資金理由并不充分。綜合考慮該條款的合理性以及給消費者帶來的影響,該條款缺乏必要性和正當性。
因此,法官表示,該條款屬于不合理限制了消費者權利的條款,應認定為無效的格式條款。最低充值金額限制這一做法存在于眾多的消費場合,該案判決對于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限制經營者濫用所謂“商業慣例”,防止部分經營者借機利用其商業優勢,迫使消費者接受其不合理要求等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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