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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醫院疫情補助發放不公平?海南陵水通報先期調查情況
關于網絡反映陵水縣人民醫院相關問題的先期調查情況通報
近日,網絡反映陵水縣人民醫院違規將疫情補助發放給行政后勤人員,大部分醫務人員沒有或少于行政后勤人員等相關問題,陵水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責成我委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現將先期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于網絡反映問題的情況核查
自1月23日起,陵水縣人民醫院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緊急召開動員會,號召縣人民醫院職工立刻返崗參與防控工作,按照醫院制定的應急預案,分別由院領導、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深入一線指導各個組開展工作。同時,為加強防控力量,抽調部分行政后勤人員到養老中心臨時集中觀察點,扎實開展武漢來陵人員、密接和疑似人員集中隔離、飲食安排、思想交流等工作。
1月27日,陵水縣人社局、縣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陵人社〔2020〕15號),文件明確指出:對于直接接觸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采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于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參與防控工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根據該文件,陵水縣人民醫院按照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職工的正常出勤情況進行統計,統計周期為1月25日-2月9日,經匯總審核并于2月19日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月22日,在公示期間,陵水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委又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補充通知》(陵人社〔2020〕19號),調整了申報的時間段和細化了補助范圍及標準,并明確說明了“此次所發通知規定與以前有關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此次文件規定為準”。陵水縣人民醫院于2月24日和2月26日先后召開專題會議和醫院黨總支(擴大)會議,決定作廢2月19日臨時性工作補助公示。同時為更好地做好下一步工作,成立了疫情防控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工作小組,聘請第三方審計公司指導補助發放。
截至目前,陵水縣人民醫院參與防控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尚未發放。
二、網絡反映問題的先期調查結論
經先期調查核實,調查組對網絡反映問題的目前結論有:
1、縣人民醫院2月19日公示的醫院臨時性工作補助情況,基本符合1月27日印發的《陵水縣人社局、縣財政局關于做好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陵人社〔2020〕15號)文件要求,縣人民醫院對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實際在崗出勤天數統計考勤核算結果無誤。
2、由于《陵水縣人社局、縣財政局關于做好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陵人社〔2020〕15號)文件中沒有對出勤情況進行明確表述,對于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參與防控工作人員所涉及的范圍沒有明確界定,縣人民醫院則按實際在崗出勤天數進行補助,一線醫務人員每天補助300元,參加防控工作其他人員每天補助200元。從而導致出現部分倒班輪休的醫生、護士按實際在崗申領補貼的天數,在同一時間段內(2020年1月25日-2020年2月9日)少于從無輪休每天參與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員的情況。
3、陵水縣人民醫院2月19日所發布臨時性工作補助的公示已作廢。
三、對網絡反映問題已開展的工作
2月24日,陵水縣衛健委收到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轉來關于陵水縣人民醫院“大部分醫務人員沒有補助或低于行政后勤人員”的舉報信息,縣衛健委當即成立調查小組開展調查,并已于2月27日將辦理結果上報。
3月4日縣醫院干部職工在網上發表,反映陵水縣人民醫院所公示的疫情防控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不公平的問題,縣衛健委主要負責人等一行當日到縣醫院進行核查、溝通。
3月7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參加縣人民醫院中層領導會議,代表縣政府對辛勤付出的防疫人員表示感謝,并對醫務人員提出的合理訴求給予回應,并歡迎廣大職工予以監督。
四、對網絡反映問題的下一步工作
目前,國家衛健委、人社部、財政部正在修改完善最新的補助政策,要求進一步明確一線醫務人員的范圍、以是否直接接觸疑似患者、確診患者為依據,以實際參加現場處置、患者救助的工作情況為依據,待國家政策正式發布后,我縣將結合縣實際情況,修改完善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細則。
關于網絡反映的其他相關問題,調查組正在進一步開展工作。
陵水黎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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