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社會公眾高度關注因濫食野生動物進而威脅公共衛生安全的問題。
1月23日,由4位專家聯名提出的《關于盡快修改完善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建議》被作為九三學社北京市委的緊急提案提交中央。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稕Q定》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礎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為導向,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
作為提出上述建議的4位聯名專家之一,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四川大學“自然災害應急管理與災后重建研究智庫”首席專家、民革黨員王建平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談到了禁食野生動物的重要性。
王建平接受電視臺記者采訪 團結報團結網微信公眾號 圖據微信公眾號“團結報團結網”3月5日報道,王建平稱,當前,禁食野生動物表現出很強的緊迫性。他認為,一方面,禁食野生動物與生物安全有直接關系;另一方面,作為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我國承擔著重要的國際義務和社會義務。如果因過度食用野生動物,對野生生態系統造成嚴重損害,那么這種國際義務的承擔與履行就會受到影響,也必然會對中國的國際形象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在王建平看來,目前在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落實上,我國主要面臨三個方面的問題:
其一是法制方面。有關法律法規還需進一步健全,真正促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局面的形成。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1988年11月8日頒行,先后經歷4次修改或修訂,野生動物食用的問題按理說應該已經解決。但相關立法側重點和司法實踐,側重于保護“珍貴、瀕危、有益的和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對于交易和食用還需進一步明確。
其二是“食野”傳統習慣方面。我國民間社會長期流行“吃啥補啥”的飲食理念,“野味滋補”“越原生越營養”“食不忌口”等不良食俗盛行不衰。
其三是社會觀念方面。對野生動物保護的社會氛圍,尤其是譴責甚至嚴懲濫食野生動物的社會文化氛圍還沒有形成。盡管有公眾人物大力呼吁“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勸阻人們不要為了象牙和魚翅去殺害野生動物,但禁止食用野生動物還沒有達成全社會的基本共識,食野陋習還沒有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他還談到,此次《決定》的出臺,對于緊急干預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和捕食獵殺行為,增強野生動物保護領域治理能力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由立法機構通過的《決定》本身也在今后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透露出幾點導向,一是對濫食野生動物等行為實施重罰,二是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將是重要導向,三是最終希望促成科學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形成。
作為一名研究“災害法學”的學者,王建平認為這門學科的發展也有利于推動禁食野生動物。在他看來,在國家一級學科“安全科學與技術”的“災害學”這門學科中,推動“災害法學”的建設和發展,為類似野生動物食用等帶來的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提供一定的理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