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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引導餐飲門店有序復工復業:安排獨桌用餐、引導顧客打包
在確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為保持生產生活平穩有序,全國各地正在引導各行業有序復工。
為安全有序推動餐飲門店復工復業,2月17日,長沙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當天印發《關于餐飲門店復工復業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要求,餐飲門店每日體溫監測并記錄,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立即就醫,有疫情發生地區生活史、旅行史以及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等情況的員工應嚴格隔離14日,隔離期間不得上崗。上崗員工須持有效健康證,保持個人衛生,全員全過程佩戴口罩,按規定做好手衛生、手部清洗消毒。
此外,餐飲門店要在門店入口處張貼消費提示、放置消毒地巾,提醒顧客入內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并對未佩戴口罩、有發熱或咳嗽癥狀人員進行勸阻。安排引導顧客獨桌(間距不少于1米)用餐,一桌一客,面向同一個方向就餐,用餐時不交談。嚴禁任何形式的聚餐。引導顧客盡量選擇打包、外賣服務,設立外賣取餐專區,采取有效方式實行外賣餐食封簽,自行配送的對配送設施、車輛進行嚴格清洗消毒。每日對經營場所消毒不少于2次,工用具、容器、餐飲具嚴格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潔到位。經營場所加強通風換氣,門簾須拆除或保持打開狀態,垃圾做到分類集中處理。
通知還要求,餐飲門店的進購食材應做好索證索票、收貨查驗、臺賬登記并按要求儲存,烹煮時做到燒熟煮透。嚴禁經營野生動物和來源不明的動物產品,嚴禁在餐飲服務場所飼養、宰殺活體畜禽。
18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長沙市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處了解到,全市范圍內的餐飲門店都要按照長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做好防疫工作,達到防疫要求后方可開業,市場監管部門和街道、社區將對已開業的餐飲門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開展全面監督檢查。
隨著復工潮的來臨,不僅是餐飲門店,其他類型的消費場所也相繼恢復營業。據《三湘都市報》報道,2月17日長沙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還下發了《關于加強理發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商場和超市衛生防護指南的通知》,從基礎工作、衛生狀況和清潔消毒等方面對理發場所、商場超市的疫情防控工作進行了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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