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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樵評《至高權力》︱羅斯福vs最高法院:滿盤皆輸的勝利

伯樵
2020-02-19 10:39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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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權力:羅斯福總統與最高法院的較量》,[美]杰夫·謝索,文匯出版社·新經典文化,2019年8月出版,776頁,108.00元

1945年4月12日,剛到美國正為新書《通往奴役之路》做巡回演講的哈耶克在費城出租車的廣播里,震驚地聽到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的死訊。讓哈耶克更震驚的是,費城出租車司機在表達完對羅斯福逝世的哀悼后,轉而又說:“他不該跟最高法院對著干,他不能這么做!”

司機口中“跟最高法院對著干”指的是著名的1937年最高法院填塞計劃(court-packing plan),羅斯福試圖借增加大法官人數來扭轉高院保守派占優的情況,并借此改變之前諸多針對美國大蕭條的經濟法案被最高法院判定違憲的尷尬局面。哈耶克吃驚的是,一名出租車司機居然也持對權力制衡的“匹夫有責”式觀點。彼時美國剛剛走出大蕭條的泥潭,在二戰中奠定了勝局,羅斯福在美國社會的聲望已臻巔峰,但費城“的哥”卻能在“為逝者諱”的輿論氛圍中批評羅斯福未能尊重三權分立,也難怪初來乍到的哈耶克大吃一驚。

其實哈耶克大可不必驚訝,這次奧地利人所受的“公民教育”洗禮可能也僅僅是一個偶發事件,費城出租車司機的政治學水準并不見得強于他們的北京同行。事實上,最高法院作為三權分立中最不受重視的一支,長期被美國百姓所忽視。由于高院的大法官們都是終身制任期,所以他們不必像民選官員那樣爭搶著要上媒體頭條,二十一世紀前多數大法官也習慣了深居簡出的低調生活,這也限制了他們的公眾曝光。絕大多數美國人報不出在任的九位大法官的姓名,更別提能認出他們,有時甚至就連最高法院的出庭律師都會喊錯大法官們的名字,遑論普通民眾。雖說哈耶克對費城“的哥”表錯了情,但毫無疑問,最高法院填塞計劃確實是羅斯福顯赫輝煌的政治生涯上最為人詬病的污點。

曾作為美國總統克林頓白宮撰稿人的杰夫·謝索(Jeff Shesol)于2010年出版的《至高權力:羅斯福總統與最高法院的較量》(Supreme Power: Franklin Roosevelt vs. the Supreme Court)一書,就旨在全方位展現白宮、國會、最高法院之間這場傷筋動骨的憲政拉鋸戰。

最高法院對新政的威脅

1929年,美國爆發大蕭條。伴隨著“咆哮的二十年代”(Roaring Twenties)的,不僅是全球貿易斷崖式的下跌,更是縈繞了美國整整一代人的苦難夢魘:失業率達到近百分之二十五,超過五千家銀行宣告破產,數以十萬計的人無家可歸……時任美國總統的赫伯特·胡佛雖然也采取了一些救市措施,但整體施政作風保守膽怯,在經濟跌入低谷之時并未大張旗鼓地為經濟復蘇注入信心,貨幣政策不進反退,甚至還和歐洲各國打起了貿易戰,使得美國經濟雪上加霜。直到任期最后一年(1932),胡佛才覺得通過《緊急救濟和建設法》(Emergency Relief and Construction Act)時機成熟,但大勢已去。

1932年,羅斯福以四百七十二比五十九的選舉人票優勢在總統大選中戰勝胡佛。在就職典禮上,他發表了《我們唯一不得不感到恐懼的,就是恐懼本身》的著名演講,并借此開始了轟轟烈烈的“百日新政”。羅斯福大刀闊斧地開展了日后被稱為凱恩斯主義的施政措施:加大公共支出、大搞基礎建設、禁止黃金外流、推出緊急銀行法案解決擠兌問題……羅斯福第一次新政雖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效果仍不理想,很多措施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實際上起的反作用或許還大一些。在此前提下,羅斯福又推出了一系列以最低工資、促進就業、價格管制、銀行破產保護為主的法案,以期穩定市場信心、扭轉經濟頹勢。

但就在此時,新政遭遇了來自最高法院的潛在威脅。1934年1至3月,羅斯福政府在《抵押品延期贖回案》(Home Building & Loan Ass'n v. Blaisdell)和《牛奶價格管制案》(Nebbia v. New York)兩起訴訟中贏得勝利,但都是以五比四的微弱優勢涉險過關。美國最高法院共有九名法官,首席大法官統籌高院事務,但在投票時九位法官人人平等,獲得五票的一方即為多數方,多數意見也隨之成為判決定讞;但少數一方也可發表異議。當時最高法院九名法官不僅意識形態分野鮮明,而且名垂青史的大法官云集一處,被后人景仰的卡多佐、布蘭代斯以及斯通是堅定的自由派大法官,他們更重視民間疾苦,對新政的態度更為親善;而巴特勒、麥克雷諾茲、薩瑟蘭、范德文特則構成了后世冠以“四騎士”(Four Horsemen)之稱的保守派;而位于中間的則是首席大法官休斯和羅伯茨,兩人在政治光譜上位于中間地帶,但在投票上他們更多地傾向保守派。于是乎,五比四的判決在新政時期的最高法院如同家常便飯,九個老頭表面上和和氣氣,但在司法辯論時往往劍拔弩張、寸步不讓(當然麥克雷諾茲因布蘭代斯的猶太人身份,除了公事外,幾乎從不與后者講話,甚至布蘭代斯退休時,他都不愿在高院例行公事的祝賀榮休的告別信上簽名)。

1935年1月,涉及《全國工業復興法》(National Industrial Recovery Act)中的熱油條款被最高法院以八比一判為違憲,不過這項法案條款本身就有諸多不合理之處,新政并未傷筋動骨。2月,羅斯福迎來大考,最高法院就旨在廢除“黃金結算條款”的新政法案進行表決,判決發布前形勢曖昧不明,羅斯福甚至一度命令手下官員做好隨時關停股市的準備,并提前寫好了“金子并不總是發光”的敗訴演說。最后高院顫顫巍巍地五比四判定羅斯福當局并不違憲——新政中極為核心的一步棋勉強保住了。但羅斯福的好運氣也用盡了。

1935年5月,最高法院開始接連阻擊新政法案——5月27日,史稱“黑色星期一”:最高法院一天之間接連三場訴訟都做出了不利于新政的判決,否定了包括《農地破產法》(Frazier–Lemke Farm Bankruptcy Act)《全國工業復興法案》(National Industrial Recovery Act)在內多部法案的重要條款,而且票數都是無一例外的九比零全票通過。羅斯福震驚于連自己一直視為奧援的卡多佐和布蘭代斯都反水了。

之后,1936年1至5月,新政在最高法院節節敗退,包括作為百日新政政績的《房屋業主貸款法》在內的諸多法規,如《農業調整法》《紐約最低工資法》紛紛以五比四被最高法院判定違憲。鑒于共和黨在國會兩院全面處于下風,而羅斯福又深得大多數美國媒體歡心,最高法院成為保守派的最后陣地。對親新政的自由派來說,必須要同時爭取到休斯和羅伯茨兩位中間派大法官,才能取得主動;而對反新政的保守派來說,只要搖擺票中有一個人站在己方陣營就足矣。

雖然羅斯福第一次新政立法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頗多,他和幕僚團隊也在積極準備修訂一系列法案,但來自最高法院的一份份違憲判決不僅讓他顏面大損,更是給市場傳遞出了消極的信號:別說走出華盛頓了,羅斯福的政令是否能夠走出白宮現在都是一個問題。羅斯福一邊忙于1936年末的連任選舉,一面也開始指示司法部長卡明斯(Homer S. Cummings)秘密召集人手研究應對之策:即如何巧妙地扭轉白宮在最高法院長期處于少數派的局面?

1936年11月,第三十八屆美國總統大選結束。羅斯福以碾壓性的優勢再次當選,選舉人票五百二十三比八,在四十八個州中贏下了四十六個州,普選票也以百分之六十點八的份額遙遙領先對手的百分之三十六點五,同時羅斯福所在的民主黨在參議院拿到了絕對多數的七十四席,在眾議院則是以三百三十四比八十八的席位一騎絕塵……甚至有傳聞說,某些民主黨管理層覺得應該在黨內再分化出兩派,以平衡一邊倒的政治局面。

胡佛與羅斯福

對羅斯福來說,這是對最高法院下手的最佳時機:坐擁巨大的民意基礎,人們還沉浸在他如日中天的大選氛圍之中,而國會兩院民主黨優勢巨大得簡直像是羅斯福的“橡皮圖章”……經過四個月的醞釀和反復討論,1937年2月8日羅斯福在新聞發布會上拋出了“最高法院填塞計劃”,但改革的理由卻冠冕堂皇:羅斯福認為最高法院事務繁劇,大法官們卻都年事已高,不能勝任如此繁重的工作,所以在九人之外,每當有大法官超過七十歲,總統有權提名一位新的大法官,最終大法官總人數不超過十五人,以此“提高”效率、“減輕”負擔。

進步派vs保守派的戰役

計劃一出,輿論大嘩。首先發難的就是新聞界,無論是原本就站在羅斯福對立面的保守派媒體,還是在競選中支持過羅斯福的進步派媒體,都對羅斯福的填塞計劃極度不滿——尤其這項提案的真實目的已是司馬昭之心:增員增效是假,染指高院是真。國會的反應更有趣,共和黨人不僅沒有群起而攻之,相反還互相告誡要低調行事,因為民主黨內部早已分裂成勢均力敵的兩派。之前為了保密,羅斯福一直將填塞計劃的討論控制在極小范圍內,國會權勢人物完全被排除出決策圈,這讓很多民主黨大佬極為不滿。《華爾街日報》估計參院的支持/反對比例是五十三比四十三;而眾院中填塞計劃甚至略微落后。很多中立人士認為白宮已在羅斯福之手,國會也被民主黨把持,如果最高法院再因這種“卑鄙”手段而失守的話,美國將淪為獨裁政權。但支持羅斯福的聲浪也不少,尤其是很多指望新政可以救其于水火之中的底層百姓,他們對新政的經濟學和司法邏輯所知甚少,但對最高法院頻繁阻擊新政無疑是不滿的。

3月29日,又一件關于“最低工資法”的新政案件在最高法院裁決,萬眾翹首以盼沉默寡言的最高法院將如何直面白宮挑釁。早在一年前,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投票否決了紐約的最低工資法,僅僅一年過去,一向尊重先例的最高法院會如何抉擇呢?結果讓保守派大跌眼鏡,一直更傾向于保守派的中立大法官羅伯茨調轉了陣營,在“西岸酒店訴帕里什案”(West Coast Hotel v. Parrish)中裁決最低工資法合憲。

無論對羅斯福還是保守派來說,這一判決都是喜憂參半:最高法院的轉向對羅斯福無疑是個好消息(對保守派來說則相反),但高院這一判決從政治層面上來說卻是以退為進,羅斯福填塞計劃的合法性和目的性受到了挑戰。緊接著5月份,七十八歲的保守派大法官范德文特宣布退休,這更是給填塞計劃雪上加霜。5月底,最高法院再接再厲,以一串五比四接連做出有利于新政的判決。此時從新政的角度來說,填塞最高法院的計劃已然意義不大,但羅斯福此時卻有些下不了臺:如果堅持法案,未免有些欺人太甚;但撤回法案,自己之前的改革前提又是高院老齡化而非因新政受挫,現在撤回未免出爾反爾。而此時,就連本該堅定站在總統一邊的副總統加納(John Nance Garner)都對填塞計劃陽奉陰違。

6月14日,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內部投票中,委員會以十比八反對填塞計劃,十個反對者中甚至七個是民主黨人。而隨著7月14日,羅斯福最為堅定的參院支持者,也是新一任大法官的候選人約瑟夫·羅賓遜(Joseph Robinson)因心臟病去世,填塞計劃最終宣告胎死腹中。最終國會兩方達成默契,參議院將法案留在議事日程上不予刪除,但兩方都不再進一步地辯論、表決——這樣,名義上參議院并未否定羅斯福的提案,羅斯福保住了面子;反對派則獲得了實質性的勝利。

但反對派真的勝利了么?對明眼人而言,羅斯福輸了填塞計劃的戰役,但卻贏了新政改革的戰爭,橫亙在他面前的最后一座大山也被他搬去,接下來他可以騰出手來對付即將來到的1937年第二波大蕭條。而國會也照常運轉,與白宮保持著曖昧而合理的距離。反觀“勝利”的最高法院,輿論對羅伯茨關鍵時刻的“反水”的看法多半是他屈從于了來自白宮的政治壓力,為了政治目的的考慮,羅伯茨才修改了自己的司法意見。

最高法院自成立以來,一直試圖扮演單純的司法者形象,大法官們并不過多拋頭露面,對政治事務更是三緘其口,以一副超然物外的司法哲學家面目示人。但在新政中,大法官們被迫走進了聚光燈下,接受來自白宮、國會、媒體乃至全民的審視,所以羅伯茨改變了一年多前自己在最低工資案上的態度才顯得尤為讓人側目。

最高法院施行終身制,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由參院通過,一旦就任,除非退休、死亡和嚴重違法行為,大法官將可以終身任職。羅斯福在第一任期中未能獲得哪怕一次提名大法官的機會。然而1937年之后,短短兩年時間內,先后五位大法官離職或去世,保守派“四騎士”中的三位(范德文特、薩瑟蘭、巴特勒)都告別了最高法院,羅斯福才在真正意義上將進步派法官“填塞”進了最高法院。隨著1941年麥克雷諾茲退休,“四騎士”正式告別司法舞臺;而到1943年,羅斯福總共提名通過了八位大法官,徹底完成了最高法院的自由化進程。

進步派vs保守派的這場戰役,阻擊“填塞計劃”只能算后者小小扳回一城,但以后見之明來看,羅斯福獲得了幾乎所有他想要的結果,唯一的損失是在名譽上的:畢竟他在國會吞下了苦果,在媒體那里收獲了鋪天蓋地的批評之聲,而他掛羊頭、賣狗肉的司法改革理由不但沒能成為華盛頓權術的遮羞布,相反成了連費城出租車司機都能識破的小把戲。

“拿到五票!”

二戰后最高法院的自由派大法官小威廉·布倫南(William Joseph Brennan, Jr.)有次私下問法官助理:“聯邦最高法院里,什么法最重要?”助理想了一堆重要的司法原則,都被布倫南一一否認。最后大法官揭曉謎底:“五票!五票法則!只要拿到五票,你就能在最高法院這個地方為所欲為!”

“拿到五票”說來容易,但對1936年的羅斯福來說,偏偏就是拿不到羅伯茨大法官的這第五票。直到羅斯福祭出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殺招之后,羅伯茨才決定在關鍵時刻轉投改革派陣營,從客觀上也挽救了最高法院九人的權威不受政治壓力的侵蝕,在美國史上被稱為“及時改變立場,最終拯救九人”(Switch in time and Save the Nine)。但自1937年以來,對羅伯茨法官真正轉變立場的原因一直眾說紛紜。

有的人認為,羅伯茨感受到了“填塞計劃”的威脅,從而在關鍵時刻改變了判決。而另一些人則認為1936年羅斯福以壓倒性的優勢所取得的勝利,給羅伯茨造成了強大的心理影響,雖然大法官們一直要超脫于政治,但當民意如此洶涌之時,大法官也很難自外于現實。而1936年底,美國各地也爆發了大規模的罷工和示威游行,羅伯茨也很難忽視經濟環境的步步緊逼。甚至還有學者認為羅伯茨是想競選下一任美國總統,“變節”是為自己積攢政治資本。

羅伯茨

但另一些學者提出了不同的觀點。雖然1937年3月羅伯茨最終倒向了改革派,但大法官們一般都是提前數月就審理案件,并舉行關門會議商討案情、撰寫判決意見,所以3月的“最低工資案”早在2月羅斯福宣布“填塞計劃”之前,大法官們基本就已完成判決意見,所以羅伯茨早在羅斯福發出威脅之前,就已經決定支持新政。更有法律學者抽絲剝繭,試圖從羅伯茨之前的判決中尋找蛛絲馬跡:他們認為羅伯茨在反新政的判決中,一般都會傾向于“窄化”判決,即就事論事,將判決意見縮小在很嚴苛的前提條件之下,這樣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不抵觸新政法案。而他的其他一些司法觀點,其實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轉變過程——對一名尊重先例的大法官而言,按部就班地調整自己的司法觀點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但有一點毋庸置疑,無論哪方都不歡迎羅伯茨的立場轉變。進步派認為羅伯茨的投靠意味著最高法院開始沾染政治,對(至少看上去)“冰清玉潔”的最高法院來說,這意味著法律精神的墮落。而保守派更是認為羅伯茨的“變節”是沒有骨氣的表現,同時也是羅斯福權勢熏天,要讓美國滑向獨裁統治的危險信號。

關于新政時期最高法院的研究

關于新政時期最高法院的研究專著就算稱不上汗牛充棟,也是蔚為可觀。僅以2000年后論,相關著作就多達兩位數, 2000年愛德華·懷特(G. Edward White)的《憲法與新政》(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New Deal)關注新政在憲法革命中起到了多大作用;2010年前后更是誕生了兩本重要著作,分別是諾亞·菲爾德曼(Noah Feldman)的《天蝎:羅斯福高院大法官的斗爭與凱旋》(Scorpions: The Battles and Triumphs of FDR's Great Supreme Court Justices)和詹姆斯·西蒙(James F. Simon)所撰寫的《羅斯福與首席大法官休斯:總統、最高法院與新政的史詩之戰》(FDR and Chief Justice Hughes)。

如果說以上三本,還是以1933年至1944年羅斯福執政的時間軸來全面解析新政語境下的最高法院的話,那么專門研討“填塞計劃”的書則更是目不暇接:2000年較為激進的左翼學者詹姆斯·伯恩斯(James MacGregor Burns)撰寫的《填塞高院:司法權的崛起和最高法院危機的來臨》(Packing the Court: The Rise of Judicial Power and the Coming Crisis of the Supreme Court)對高院核心的司法審查權提出了質疑;2002年保守派學者麥肯娜·瑪麗安(McKenna Marian)參考了當時司法部長卡明斯日記所著的《羅斯福與他的憲政之戰:1937年最高法院填塞計劃》(Franklin Roosevelt and the Great Constitutional War: The Court-Packing Crisis of 1937)全面批評了羅斯福在填塞計劃期間的所作所為;2008年巴特·所羅門(Burt Solomon)所著《羅斯福v.憲法:填塞計劃之戰與民主的勝利》(FDR v. The Constitution: The Court-Packing Fight and the Triumph of Democracy),2014年凱米特·霍爾(Kermit L. Hall)主編的《最不危險的分支:分權與填塞計劃》(The Least Dangerous Branch: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ourt-Packing)以及Sebastian Edwards于2018年出版的研究新政黃金結算案的《美國違約:羅斯福、最高法院和黃金結算戰未被言明的故事》(American Default: The Untold Story of FDR, the Supreme Court, and the Battle Over Gold)則從各個視角給出了政治、歷史、個案研究式的解讀。

謝索《至高權力》一書2010年甫一出版,各色書評紛紛出爐。當時保守派針對奧巴馬醫改法案的測試訴訟已經緊鑼密鼓地展開,奧巴馬的百日新政在可預見的未來將要在傾保守的最高法院舞臺上遭受挑戰(真正的判決在2012年6月),所以彼時多數書評人們的觀點充滿了“以古鑒今”的慨嘆,對《至高權力》本書反而著墨不多。但有學者另辟蹊徑,從另一個視角切入填塞計劃。

《至高權力》出版不久,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巴里·卡什曼(Barry Cushmam)就針對此書發表了長達八十二頁的書評。在歐美學界,如此長度的書評多半不是好評。卡什曼1998年曾出版了《新政法院再思考:憲政革命的結構》(Rethinking the New Deal Court: The Structure of a Constitutional Revolution)一書,他與之后的G. Edward White和理查德·弗里德曼(Richard Friedman)等學者秉承了一種完全不一樣的新政高院論述視角。

傳統的新政高院敘事認為,以羅斯福新政及填塞計劃為契機,美國的憲法以及最高法院本身經歷了一次脫胎換骨的轉變,不僅大量以保護勞工權益、福利的立法得以通過,聯邦政府在經濟管制中的權限也得到了極大的增強,州際貿易條款的門檻被降低;而最高法院對的憲法闡釋也從原來更為尊重文本、原意和先例的傳統,轉變成以“活的憲法”重新在新時代、新環境下來解釋憲法的變革時代。“使人民有免于恐懼的自由”成為了并未寫諸紙面的“第二權利法案”(桑斯坦語,他本人也曾擔任奧巴馬政府白宮信息和規制事務辦公室主任[2009-2012]),而新政背景下的最高法院正是在這個節骨眼上,因填塞計劃的橫空出世而進行了一次積極的轉向——對最高法院這樣一個擁有憲法審查權,同時人員更迭速度緩慢的權力分支而言,這種轉向的長遠意義遠遠超過了羅斯福的四屆任期。諸如愛德華·考文(Edward Corwin)、威廉·洛克滕堡(William E. Leuchtenburg)、布魯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和凱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等坐鎮哈佛、耶魯、普林斯頓的主流政法學者都傾向于這種觀點。

但卡什曼、懷特和弗里德曼等學者卻不同意主流敘事更為政治化的看法:他們傾向于從法律內部來尋找憲政改革的根源,淡化填塞計劃在美國憲政改革中的作用。在這些學者看來,美國從1910年至1930年這二十年間就已有憲法改革的萌芽,新政不過是順勢而為,真正的憲政改革要等到二戰進入尾聲才接近完成。他們舉出大量1934年前最高法院“自由化”的例證,比如1915年最高法院就曾裁定政府不得立法禁止工人加入工會,而且在上世紀二十年代隨著美國經濟的發展和勞工生存境遇的惡化,包括行政分支、國會、最高法院在內的政府各機構紛紛出臺、支持了很多旨在保護勞工權益、擴大聯邦政府經濟權力的法案,而1934年至1937年間一系列“反新政”的判決只是一股逆流而已,不過因為被放在“大蕭條”宏大的敘事語境之中,反而被賦予了獨特的意義。

卡什曼的書評每頁都梳理引用了五到八處《至高權力》原文,整篇書評粗略估算可能有近五百條引述,卡什曼認為這些事實陳述要么含混不清,要么彼此矛盾,但最關鍵的是,謝索太過執著于以政治性的視角來看待填塞計劃,從而忽略了是九位大法官“內在”(internalist)的司法哲學最終使得新政在最高法院中產生了完全不同的走向。卡什曼并不孤單,持類似司法“內在”視角的學者不在少數,在他們看來,填塞計劃乃至新政對美國憲政改革的推動作用被夸大了。比如懷特就指出,對四名保守派大法官敵意甚重的“四騎士”一詞(來源于《圣經·啟示錄》,代表了瘟疫、戰爭、饑荒和死亡)其實直到1955年弗雷特·羅德爾(Fred Rodell)的《九人》(Nine Men)一書才首次出現,之前雖然很多媒體、民眾反感保守派大法官,但并未給他們貼上邪惡的標簽。只是二戰后,歷史學家們在敘述歷史時,“四騎士”被作為了阻礙時代巨輪前行的反面人物,開始被深度污名化了,反過來這也凸顯了“填塞計劃”對新政時期最高法院司法轉向的獨特意義。

波斯納(Richard A. Posner)對“填塞計劃”的看法一針見血,他認為最高法院反對的并不是新政本身,而是羅斯福的行政分支對立法權的過多干涉;而羅斯福所恐懼的,也不是被否定掉的那些新政法案一城一地、一案一法的得失(事實上,羅斯福自己也承認很多新政有不合理之處,理當進行更替),他所擔心的是最高法院的司法態度對之后新政法案的沖擊,以及對市場信心不利的影響。無論1937年短命的填塞計劃,還是肇興于1910年至1930年間、結束于二戰后的美國憲政改革,這都不僅僅是一個司法問題——美國人擅長于將所有問題都轉化為司法問題,但司法問題技術層面的背后,其核心仍舊是剪不斷理還亂的美國政治。

羅斯福挑戰最高法院的意義

羅斯福挑戰最高法院的深遠意義,不止于它推動了一系列“使人民有免于恐懼的自由”的憲政改革,同時也是一場盛大的公民教育。在填塞計劃中“以退為進”的最高法院,雖然面子稍損,但之后填塞法案低迷的支持率最終折戟參議院,這反而加強了司法審查權不可動搖的權威性、在大眾心中巍然不動的絕對正確性,甚至還變相讓人們認識到了最高法院超然于白宮和國會山的獨立性。

如此,美國總統、兩院如果不是挾全體民意的話,是決然不敢再次挑戰最高法院的權威地位的。也正因此,1953年沃倫法院(Warren Court)可以在美國的保守派仍舊占據多數的大環境下,仍不受顧忌地為民權運動推波助瀾。這也使得最高法院在日后成為政客們否決政敵立法的快速通道,甚至在某種程度上為福山(Francis Fukuyama)所說的“否定政治”(vetocracy)提供了一個多、快、好、省的利器。奧巴馬醫保案就是最好的例證,如果不是首席大法官小羅伯茨(John Roberts Jr.)作出了有違其一貫立場的窄判決的話,醫保早已胎死腹中;而當特朗普成功提名卡瓦諾(Brett Kavanaugh)進入高院后,反墮胎派組織又緊鑼密鼓地在各地著手準備測試性案件,以求一舉推翻羅伊案、凱西案以來墮胎合法化的判決先例。

最高法院在1937年神奇的讓步,既不是羅斯福的勝利,也不是國會的勝利,更不是最高法院的勝利,它甚至也不是人民的勝利。在某種意義上,只有那個以三權分立為根本的名為“國家”的想象的共同體,才取得了最后的勝利。

    責任編輯:丁雄飛
    校對:丁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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