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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還款困難,可合理延后或啟動救助
日前,上海市教委、市財政局聯合印發(fā)《關于做好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區(qū)、各單位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學習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通知》強調,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學習生活需求,是學生資助戰(zhàn)線全面參與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的重要內容,是全面貫徹中央和本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具體體現。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落實好疫情防控相關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周密方案,全面謀劃和部署好新學期學生資助的各項工作。
《通知》明確,要積極資助患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單位要根據有關部門及學校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時了解本區(qū)、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身體和生活等情況。要重點聚焦疫情嚴重地區(qū)、貧困地區(qū)、農村地區(qū)、邊遠地區(qū),重點關注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養(yǎng)、殘疾等特殊困難學生群體。對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及時予以資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校后,各校要根據其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在國家資助的基礎上,采取減免學費或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保障其正常學習生活。
《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各單位應落實本市有關文件要求,做好困難生認定工作,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生活上得到全面的保障。疫情防控期間,要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和學習,及時足額發(fā)放國家助學金等資助資金,幫助其順利渡過疫情難關。對于已經畢業(yè)且處于還款期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在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還本付息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可合理延后還款期限;失去還款能力的,要協調經辦銀行啟動救助機制,減輕還款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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