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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5年的倫敦大瘟疫
問一個問題:到1911年為止,中國歷史上發生過多少次瘟疫?
根據陳高傭的《中國歷代天災人禍表》中不那么精確的統計,總計288次,平均下來差不多每隔7到8年,中國便會發生一次瘟疫。
那么這說明了什么?
很可惜,除了說明瘟疫的發生遠比我們想象的要頻繁以外,什么也說明不了。

大疫當前,許多經濟學家又開始熱議那本“明星作品”,戴蒙德的《槍炮、病菌與鋼鐵》。這本書本質上和另一本紅得發紫的著作——赫拉利的《人類簡史》——一樣,他們在展示著韋伯百年前預言:“專家已沒有精神,縱欲者也沒有了心肝,但這具‘空心的軀殼’卻在幻想著自己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文明水準。”
《槍炮、病菌與鋼鐵》的主題,其實是19世紀末以降社會科學界流行的社會進化論的一個變體,并且按照二戰以后國際主流學界的“道德標準”,剔除了那些在立場問題上備受質疑的“糟粕”,書中的主要觀點就是:“不同民族的歷史遵循不同的道路前進,其原因是民族環境的差異,而不是民族自身在生物學上的差異。”
何謂“民族環境的差異”?戴蒙德旁征博引了許多前沿理論,涵蓋遺傳學、分子生物學、生物地理學、行為生態學、流行病學乃至語言學領域,外加上傳統的考古學和歷史學。其實撇開這些花里胡哨的學術外衣,本質上《槍炮、病菌與鋼鐵》講述的就是一個地理決定論2.0版本的故事,或者用戴蒙德的話來說:用科學的方式講述人類社會的歷史。
然而事實真的是如此嗎?例如戴蒙德在書名中就明確指出的那個決定性變量——病菌(瘟疫),是否確實從根本上改變了人類社會的歷史進程呢?
這是一個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不過我們可以借由醫學史上那個最為著名的案例之一——1665年的倫敦鼠疫,來簡單地審視瘟疫和人類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
1665年至1666年間,倫敦城爆發了一場大瘟疫,后世學者確認當時的疾病就是淋巴腺鼠疫。這場瘟疫造成大約10萬人死亡,差不多相當于那時候倫敦城總人口的五分之一。
鼠疫是中世紀后期的歐洲最為常見的流行性疾病之一,14世紀時至少奪去了7500萬人生命的“黑死病”,普遍認為也是淋巴腺鼠疫。倫敦瘟疫爆發前的數十年間,英國本土就已經出現過兩次鼠疫,只不過規模沒有那么大而已。1665年瘟疫的來源,多認為是由荷蘭人傳入的,因為阿姆斯特丹在1663年至1664年間同樣也爆發了鼠疫,造成5萬人死亡。
倫敦瘟疫最早的病例出現于1665年4月,同年7月,疫病開始無法控制。和現在不同,當時的倫敦城并沒有采取封城等隔離措施,大批市民——無論是貴族還是貧民,紛紛逃離倫敦。這樣的做法有利有弊:最大的弊端就是瘟疫蔓延到了倫敦之外,比如法國,第二年的冬天也遭受了鼠疫之苦;而好處就是由于一直維持著商業貿易等對外交流活動,倫敦城沒有經歷嚴重的物資匱乏之困。與之相比,倫敦附近的小鎮艾亞姆的居民則非常前衛地采取了封鎮措施,拒絕倫敦商人進入,斷絕和外界的一切往來。他們成功地阻止了瘟疫進一步向倫敦以北地區的傳播,不過代價也是巨大的,四分之三的小鎮居民死于這場瘟疫。
倫敦大疫之時,英國國王查理二世攜帶他的王室內廷,整個搬遷到了牛津。而作為倫敦城主要行政管理的人員——倫敦市政府參事、行政官員,卻選擇和當時的倫敦市長勞倫斯爵士一起,留駐倫敦。
這樣的情形對于國內普通讀者可能很難理解。其實一直到18世紀,英國并行兩套國家管理機制,一個是王室內廷[King’s Household],主要由世襲貴族組成;另一個則是政府[government],主要由經貴族舉薦、經過考核的職員(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公務員)構成。有點類似于我國西周時期的“雙軌制”模式:王家和卿事寮。沒錯,當時倫敦城的科層制官員機構選擇堅守崗位,而世襲管理層則選擇放棄倫敦城。
除此以外,選擇留守的還有神職人員與醫生、藥劑師,這些不那么專業的人員構成了17世紀的那批“最美逆行者”,每日穿梭于空蕩蕩的倫敦街道,救助病人,處理尸體,他們被形象地稱為“瘟疫醫生”(plague doctor)。
那么,這些留守下來的人們遏制住了瘟疫嗎?事實是殘酷的。在當時的醫療和技術條件下,他們的作用微乎其微。和所有瘟疫爆發之初的恐慌情緒相似,當時的倫敦市政府出臺了許多措施,想要控制瘟疫的擴散,但其中大多數只是盲目之舉。比如,倫敦市議會下令撲殺所有的貓狗,因為人們認為疾病的來源是這些寵物,結果反而導致真正的病源——老鼠,由于缺乏天敵而瘋狂繁殖;又比如,人們普遍相信火能夠清除病菌,于是市政府指派大批人員夜以繼日地在城內燃燒大火,希望借此撲滅瘟疫;再比如,有人提出有強烈氣味的物質可以殺滅病菌,市政府就敦促市民大量吸食煙草。所有這些舉措不僅徒勞,甚至現在看起來有些荒唐。
當時倫敦市政府最正確的決定恐怕就是有組織地處理尸體,避免瘟疫進一步擴散。結果瘟疫僅僅在兩個月之后就達到了高峰,每周約有7000人死亡,根本無暇處理尸體,最終只能在教堂墓地中匆匆挖坑填埋了事。
1666年初疫病總算得到了控制,但誰也不清楚這是為什么。最有可能的原因,或許還是只能歸功于歐洲人在生理上的進化——不管戴蒙德或者那些堅持政治正確的學者喜歡與否。因為事實上在差不多同一時期,鼠疫在歐洲幾乎所有的城市都銷聲匿跡了。經歷了三百年的鼠疫困擾之后,歐洲人自身的免疫系統終于演化出了與疾病抗爭的機制。
所以,1665年的倫敦大瘟疫究竟激發了英國人的“民族環境”在哪些方面的大變革呢?
恐怕很難說得清楚。
科學技術(特別是醫學)的進步?每一次瘟疫都會對相應的技術進步產生刺激作用,但技術進步卻并非是瘟疫的直接產物。學者們最經常討論的話題就是瘟疫與現代公共衛生與流行病學發展之間的關系。然而真正讓這些近代醫學實踐獲益的,實際上是習俗和軍事管理的力量。例如,將牛痘疫苗接種技術推廣開來的,不是英國皇家學會、地方衛生委員會,而是拿破侖的法國軍隊醫療機構。
經濟的發展?與其說倫敦瘟疫刺激了英國在近代世界的經濟崛起,不如說1666年的倫敦大火發揮的作用可能更重要些,至少這場大火導致倫敦城的重建。
政治的變革?表面上看似乎瘟疫對于英國現代政治進程確實發揮了影響。因為斯圖亞特王朝不是毀于查理一世被砍頭,不是毀于光榮革命,而是毀于瘟疫。但不是1665年的倫敦鼠疫,而是18世紀席卷歐洲的天花。
其實真正的變革不在于王室,而是經過瘟疫、火災磨練出來的英國官僚政府和與之相應的公共服務體系,也正是這套體系,是英國近代公共衛生制度真正的幕后推手。但是這批職業化官僚在面對疾疫時的手足無措和效率低下,也是有目共睹的。不僅在當時,后來依然如此。例如1832年英國暴發霍亂,政府隨即成立衛生委員會專門處理瘟疫難題,但是一直到1848年再次爆發霍亂,這個衛生委員會都沒有發揮任何積極的作用。一直要等差不多再一個十年的周期,這個從地方到中央的公共服務機構才開始真正運作起來。不只是英國,全世界的行政機構在公共衛生問題上的處置效率差不多都是如此。一直要等到二戰之后,情況才有所好轉。即便如此,在面對新疾疫時,曾經的恐惶失措又會再度重現。
所以,說瘟疫——也可以包括自然災害、地理、氣候等諸如此類的客觀因素——是影響人類社會發展進程的決定性變量,這是一個既無法證明又無法證否的命題。人類歷史上發生過無數次瘟疫,但是對不同的社會、在不同的時期,其后果都是難以預料的。黑死病造成的死亡肯定深刻改變了歐洲的人口結構,但是不同的社會由于人口結構變化所帶來的影響卻未必相同:法國走上了中央集權的道路;波蘭卻發生分裂;曾經的海上霸主威尼斯,更是淪為奧斯曼土耳其的附庸。
至于許多經濟學者奉為圭臬的案例:西班牙對美洲的征服。新大陸的原住民不是因為西班牙的軍事征服,而是由于天花、麻疹、傷害……這些從舊大陸帶來的疾病,才導致了滅頂之災。不過,多數學者在講述這個案例時往往忽視了疫病傳播的雙向性,當舊大陸向新大陸輸入疾病時,新大陸同時也向舊大陸輸出新疫病——比如流感。但是為何自16世紀以后開始肆虐歐洲的流感所導致的后果與美洲相比要輕微得多呢?是否,并非是美洲的原住民的生理機制,而是阿茲科特帝國和印加帝國的社會組織模式,真正缺乏抵御瘟疫的免疫機制?
瘟疫會對人類社會組織產生沖擊,但我們的社會并不一定會因此而改變;真正能夠改變人類文明的,是我們的社會制度安排如何應對這些強大甚至是毀滅性的外生沖擊力量。這是我一直堅持的觀點。
瘟疫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副產品,就像麥克尼爾所言:“技能、知識和組織都會改變,但人類面對疫病的脆弱,則是不可改變的。”在天災人禍面前,一個社會制度安排的所有優勢和缺陷都會暴露無遺,此時要不要去改變,如何去改變,是變得越來越好還是越來越糟糕,所有這一切都取決于我們自身的行為,取決于我們對于這些外生沖擊因素的看法和理解,而并非槍炮、病菌和鋼鐵的力量。
(作者方欽為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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