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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整版刊文解碼顯著優勢: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不斷健全
編者的話
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發展人民民主,密切聯系群眾,緊緊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這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一大顯著優勢。從確立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實現人民民主的偉大飛躍,到構建起一整套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我國人民主體地位日益鞏固、人民民主不斷發展。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是由哪些制度構成的,在實踐中治理效能如何,怎樣進一步完善密切聯系群眾的制度安排?本期觀察版圍繞這些問題展開探討。
核心閱讀
■我們黨牢牢立足中國歷史條件、社會環境和文化背景,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照搬照抄他國政治制度模式,構建起一整套獨具特色又切實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體系。
■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科學制度,是與時俱進、不斷完善、日益成熟的科學制度,顯示出強大治理效能,為推動國家發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會穩定發揮了巨大作用。
■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適應時代發展和人民要求不斷完善、不斷健全,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制度保障,為應對各種風險挑戰提供強大制度支撐。
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不斷健全
馮玉軍
人民當家作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在黨的領導下,我們扎根中國社會土壤,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政治智慧,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積極構建并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不斷健全,人民民主不斷發展,為我國社會保持長期穩定、充滿生機活力提供了制度保障。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闡明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13個方面的顯著優勢,“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發展人民民主,密切聯系群眾,緊緊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是其中一大顯著優勢。我們要準確理解把握這一顯著優勢的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把這一顯著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切實保障人民根本利益
我們黨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設人民當家作主的新社會,并領導人民為之進行不懈斗爭。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領導人民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政權,進行廣泛的民主實踐,實現了中國從幾千年封建專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偉大飛躍。在探索構建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的過程中,我們黨牢牢立足中國歷史條件、社會環境和文化背景,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照搬照抄他國政治制度模式,構建起一整套既獨具特色又切實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體系。我國現行的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主要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構成。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支撐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在總結近代中國政治發展歷史教訓、總結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權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有了根本制度保障。新中國成立70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充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充分動員人民群眾投身社會主義建設,有效保證國家機關協調高效運轉,切實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推動國家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發揮了極為重要的根本政治制度功能,在實踐中展現出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偉大政治創造,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我國新型政黨制度是在歷史發展進程中形成的,它能夠真實、廣泛、持久代表和實現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把各個政黨和無黨派人士緊密團結起來,為著共同目標而奮斗,通過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種意見和建議、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具有政治參與、利益表達、社會整合、民主監督、維護穩定等重要功能。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重要內容和制度保障。它符合我國國情,在維護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在加強民族平等團結、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們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形成并不斷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開創并不斷發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確保各民族共同繁榮進步。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在我國政治制度體系中具有十分獨特的作用。廣大人民群眾在城鄉基層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參與基層治理,依法保障自身權益,形成廣泛、真實、生動的民主實踐。基層群眾自治為改革發展有效凝聚民智民力,有利于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使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國家治理、社會治理各個層面和環節,體現到人民對自身利益的實現和發展上來。
彰顯強大治理效能
實踐充分證明,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形成的科學制度,是與時俱進、不斷完善、日益成熟的科學制度,顯示出強大治理效能,為推動國家發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會穩定發揮了巨大作用。
這一制度體系能夠有效保證人民享有更加廣泛、更加真實的權利和自由,保證人民廣泛參與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在我國,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不是一句口號、一句空話,而是真真切切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通過不斷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我國人民不僅享有民主選舉的權利,還享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和程序不斷完善,人民群眾參與國家治理、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越來越豐富。
這一制度體系能夠有效調節國家政治關系,發展充滿活力的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增強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我國新型政黨制度把各個政黨和無黨派人士團結起來,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共同目標而努力。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的組織、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人民政協的制度安排能夠在協商中促進廣泛團結、推進多黨合作、實踐人民民主。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族人民在黨的領導下共同當家作主,推動民族地區實現跨越式發展。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協調理順各方面利益關系,凝聚起各族各界人士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斗的強大力量,使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
這一制度體系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有效促進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展,推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民族和人口眾多、各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大國。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既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又發揮各方面的積極作用;既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又貫徹民主集中制,能夠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我們黨充分發揮強大整合能力和高效協調能力,有力組織各項事業、開展各項工作,較好地協調和平衡了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的關系。通過一整套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制度體系,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緊緊依靠人民有效化解各類矛盾沖突,成功應對一系列重大風險挑戰,極大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了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
這一制度體系能夠有效維護國家獨立自主,有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增進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福祉。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保證社會秩序和諧穩定,確保國家統一、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使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緊緊團結在一起。這一制度體系過去、現在都始終扎根于中國社會土壤中,是維護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堅強保障。
在改革創新中不斷完善發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我們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具有顯著優勢,并不意味著它已經完美無缺了,而是需要適應時代發展和人民要求不斷完善、不斷健全,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制度保障,為應對風險挑戰提供強大制度支撐。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完善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關鍵是不斷增強和擴大其優勢,特別是堅持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堅持加強社會各方面的合作協調,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則,等等。同時也要清醒認識到,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還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著力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體制、機制、程序、規范,更好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發揮人民創造精神。我們要把堅定制度自信和不斷改革創新統一起來,堅守根本、增強優勢,使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發揮出更強大的治理效能。(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更好發揮密切聯系群眾優勢
洪大用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領導人民創造了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中國取得的世所罕見的成就,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更不是別人恩賜施舍的,而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用勤勞、智慧、勇氣干出來的。相關統計數據表明,中國勞動參與率長期保持在高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中的很多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如“楓橋經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等,都來自人民群眾的首創。
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體現人民共同意志,維護人民合法權益,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有效運行、充滿活力的關鍵。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通過一系列相互貫通的體制機制安排,使黨員干部、各級國家機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使人民群眾能夠廣泛持續深入參與到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中來,表達利益訴求、積極建言獻策,基層創造的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能夠及時得到總結并上升為制度,從而更好實現緊緊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
今年,我們將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繼而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當然,我們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嚴峻風險和挑戰,要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打贏脫貧攻堅戰,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有效應對波譎云詭國際形勢帶來的風險挑戰,等等。化解這些風險挑戰,中國人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團結一致、齊心協力,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攻堅克難。
隨著我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人民群眾的職業身份日益多樣,生活水平、受教育程度不斷提高,在居住形態、生產生活方式、社會交往、社會流動等方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適應這些新發展新變化,我們聯系組織群眾的制度安排需要繼續完善發展,宣傳教育群眾的手段需要持續創新,黨員干部協調群眾利益關系、凝聚社會共識的能力需要不斷提高。確保與人民群眾始終保持密切聯系,需要加強制度建設,切實保障制度執行,將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把根深深扎在人民群眾中間,切實加強相關制度建設。我們黨是在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中成長、發展、壯大起來的,在這個過程中形成了植根于人民群眾的制度安排和工作作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健全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各項制度,強調完善黨員、干部聯系群眾制度,創新互聯網時代群眾工作機制,健全聯系廣泛、服務群眾的群團工作體系等等。這些制度對于推動全黨增強聯系群眾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確保黨員干部深入基層、聯系群眾制度化經常化,確保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得到人民衷心擁護。
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需要進一步制定并完善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制度。比如,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進一步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夯實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物質基礎。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健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激發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保障人民群眾的長遠利益、整體利益。
通過制度建設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還需進一步落實確保人民主體地位、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不斷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使各方面制度和國家治理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使人民民主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特別是要切實加強制度執行,通過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發揮人民群眾在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更廣泛凝聚謀劃發展的共識,更深入匯聚推動發展的力量。(作者為教育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基層民主充滿活力
馮 霞 劉進龍
基層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直接體現,彰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優勢。在黨的領導下,人民群眾在城鄉形成基層自治機制,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開展廣泛、真實、生動的基層民主實踐。
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基層民主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基層民主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厚植黨的執政根基的重要保障。通過基層民主這一制度紐帶,黨員干部深入群眾、了解民情、體察民意、鼓勵創造、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人民生活改善,激發人民群眾改革動力,促進改革發展成果共享,有效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這一過程中,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更加密切,黨的領導深深扎根于人民群眾之中,人民群眾緊密團結在黨組織周圍,為黨領導人民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人民群眾是社會進步的直接推動者和社會變革的決定力量。基層民主是激發人民智慧、把人民群眾偉大創造力轉化為國家發展動力、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偉業的重要途徑。習近平同志指出:“改革開放在認識和實踐上的每一次突破和發展,改革開放中每一個新生事物的產生和發展,改革開放中每一個方面經驗的創造和積累,無不來自億萬人民的實踐和智慧。”在黨的領導下,人民群眾通過多種制度化渠道,圍繞涉及自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發表意見建議,進行廣泛協商,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我國基層民主保障人民參與政治生活的基本權利,為人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發揮提供廣闊空間和舞臺。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得到充分尊重,來自基層的好經驗、好做法被上升為政策制度,成熟的政策制度被固定為法律法規,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源源不斷地匯聚到國家發展的事業中。
基層民主的廣泛性有力促進社會共識的凝聚,為國家發展集聚智慧和力量。基層民主的制度形態包括農村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等,同時,各地結合自身實際和文化傳統,形成民主懇談會、便民服務窗、居民論壇、民主議政會等豐富的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實現人民群眾廣泛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有效的民意表達。我國基層民主在實踐中不斷建立健全各種程序,如在村級重大事項決策過程中實行“四議兩公開”,即通過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把黨支部的決策變成村委會的行動,變成村民的共識。基層民主實踐有助于找到社會認識的“最大公約數”,最大限度地凝聚社會共識,形成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強大合力。
習近平同志指出:“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要解決的問題的。”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城市和農村的基層治理面臨一系列新問題,大量社會矛盾需要在基層得到妥善處理和解決。基層民主為人民群眾表達利益訴求提供了直接平臺,是解決問題和矛盾的有效方式和手段。應通過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發揮村(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小組、村(居)民會議以及群團組織、治保會等自治組織的作用,發揮村規民約、村民自治章程、市民公約等自治規范的作用,實現人民群眾利益訴求的充分表達、利益差異的積極協調、利益矛盾的有效化解。通過基層民主,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匯聚群眾力量,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問題,實現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公民等各種主體的良性互動,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環境。(作者單位: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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