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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基計劃”:自主招生改革的“自我教育”

1月14日,教育部發布《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宣布自2020年起,在包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在內的部分“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同時不再組織開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自2003年啟動,并于新世紀第二個十年大力推進的自主招生,通常以學科競賽獲獎等作為入圍條件,經高校測試后給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一定的“降分錄取優惠”。與此不同,“強基計劃”是用統一高考試成績作為入圍條件,由高校對投檔進來的學生,按高考成績85%、高校測試成績15%進行綜合評價錄取。 由于“強基計劃”是用高考成績作為入圍條件,且在高考成績公布后,再由高校組織校測,結合高考成績和校測成績進行錄取,因而有輿論認為,該計劃實際上是“回歸高考”,注重公平但高校自主性不足。這種解讀,還是基于對自主招生的狹隘認識。
在筆者看來,從之前“降分錄取”的自主招生,發展到當前的“強基計劃”,體現了我國教育部門和高校在實施自主招生改革過程中所進行的“自我教育”,和各方對自主招生的新認識:自主招生不是“降分錄取”,而是“多元評價”;自主招生也不是強調高校自己組織考試,不要統一考試,而是高校自主利用好已有的學生考試成績、學業和素質評價材料,按自己的招生標準進行自主評價、錄取。而立足于統一考試基礎的高校自主多元評價,才是自主招生改革的正確方向。
一、飽受質疑的自主招生
對高校自主招生,我國教育界和社會有兩個認識,一是要由高校自己組織筆試,二是要對學生進行面試。
自2003年啟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以來,我國高校的自主招生,基本上就圍繞這兩個認識推進,這不但讓自主招生存在各種爭議,而且也走了不少彎路。落實高校的自主權,建立多元評價體系,并不要求高校自行組織筆試、面試,還要求高校用好已有的評價材料,自主確定招生評價標準,并由學生和高校雙向選擇。
自主招生,首先要求高校自己組織筆試,這是在2003年啟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時就存在的“主流認識”。因此,自主招生的筆試,就被安排在高考前,大約每年1、2月時,由試點高校組織進行。這種設計隨之出現一系列問題,如高校組織的考試和高中教學沖突,有沖擊高中教學秩序之嫌;學生四處趕考,增加學生的負擔;各高校大同小異的筆試,也增加了各自組織考試的成本。而且,依靠高校自己舉行筆試選拔人才,把自主招生和高考對立起來,也令社會錯誤理解自主招生,認為推進高校自主招生,最終就要取消高考。
筆者當時就建議,自主招生不需要高校各自為政自己組織筆試,把統一的高考成績作為評價依據的一部分即可。就像美國大學招生,并不是每所高校自己組織考試,而是用統一的SAT(學術能力評估測試)或ACT(美國大學入學測試)成績作為學生向高校申請和高校評價學生的基本依據,只是高校不只看成績就決定錄取與否。如果自主招生的試點高校覺得統一考試的評價質量不高,那么,它們可以組織聯考,學生可以用聯考成績申請這些高校,后者則認可聯考成績。
隨后,自主招生出現聯考模式,包括“北約”、“華約”、“同盟”等。聯考的改革方向是對的,但是,相關高校在具體實施時卻錯誤地把聯考和高校綁定,不是由高校自主認可聯考成績,這導致聯考被質疑為高校集體“圈地”搶生源。聯考模式沒有堅持多久,就因質疑聲太大而被取消。
針對這種情況,筆者呼吁自主招生調整到高考之后進行,可把高考成績作為申請依據,高校結合學生的高考成績、高校面試成績、學生的中學學業表現、特長表現等,綜合評價之后錄取學生。2015年,國家把自主招生調整到高考后進行,然而,調整到高考后的自主招生,只是調整了高校組織測試的時間,并沒有改變招生方式,參加高校測試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只是獲得一定的降分錄取優惠。
于是,之前自主招生中存在的問題,挪至高考后一樣存在;高校的自主權,其實就是給學生降分錄取優惠的自主權,而非多元評價的自主權。
二、“統一考試+高校自主評價”:建立多元評價體系的正確選擇
這次教育部推出的“強基計劃”,要求以高考成績作為進入計劃的門檻條件,有輿論把這解讀為“回歸高考”,還有的則認為這是自主招生的倒退。這顯然還是受“自主招生就要自主考試”的影響。
實際上,推進高校自主招生改革,關鍵要“教招考”分離。“教招考”分離是指中學自主教學,考試社會評價,高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的高校并不需要自己組織考試,尤其是筆試。統一的筆試完全可以作為高校評價學生學習能力的重要指標。
近年來,已有很多國外高校認可中國高考成績,這些高校認可中國高考成績,就是把高考成績作為評價的依據之一。為此,我國的高考改革,不應該把精力用在考試改革上,而應該用在招生、錄取改革上。要改革的是用統一考試成績對學生進行排序的評價、錄取方式,而建立基于統一考試的高校多元評價、錄取方式。
上海、浙江等地探索的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改革,就是用統一的高考成績作為重要評價依據,再加上高校的評價。尤其是上海,是在高考成績公布后,由學生依據高考成績進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志愿填報,而參加綜合素質評價錄取的高校按計劃數的150%調取學生檔案,再對進檔學生進行面試,最終根據高考成績占60%、高校面試考察成績占30%、中學綜合素質評價占10%進行綜合評價、錄取。 “強基計劃”可以說是上海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方案的“全國版”,只是有一些操作細節不同,包括高校投放的專業、志愿填報方式、投檔比例,以及高考成績所占比重。教育部規定,高考成績的比重為85%。這可視為推進這一改革的謹慎態度。之后,高考成績的比重會進一步降低。“強基計劃”將統一高考成績作為高校自主招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入圍條件,這是自主招生告別“自主考試”,真正走向多元評價的第一步。教育部在發布“強基計劃”時提出不再組織高校自主招生,這針對的是傳統的“自主招生”方式。
這種方式和國外高校的自主招生只一步之遙。只需把學生填報志愿,招生機構按分數投檔,改變為高校提出申請成績要求,達到申請成績要求的學生自主申請高校,一名學生可同時申請多所高校,高校即可實現“學生和高校雙向選擇”的自主招生。
在這一招生方式中,統一考試成績確保基本的公平,學生和高校雙向選擇可以促進學校重視人才培養質量,也有助于提高學生對大學、專業的滿意度。
三、邁向未來更多元的評價
前面的提到的是筆試。對高校組織的面試,輿論也有諸多擔心,如:參加高校的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都要舉行面試,怎么保證面試的公平、公正性?農村孩子到高校(考點)參加面試,不是增加經濟負擔嗎?
這就涉及“自主招生都要面試”的認識了。申請國外高校的學生都知道,需要面試的高校只是少數,很多高校根本不舉行面試,根據學生提交的高中課程成績、統一考試成績(雅思、托福或SAT等)、推薦信等資料就進行錄取。即便有高校要求進行面試,也不是都參加校園面試,而是有多種面試方式,包括委托校友面試、電話面試、在線視頻面試等。
這是我國高校推進自主招生改革時需要進一步達成的共識,同時也需要配套其他改革。
首先,要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從嚴”要求大學生,對不能達到培養要求的學生實施淘汰。高校的嚴格淘汰制度,也可視為對招生的約束,那些不適合本校的學生,就是招來,也可能被淘汰。也就是說,不能讓學生認為進入高校就進了“保險箱”,于是只看重被錄取,進校后就渾渾噩噩度日。
學生在選擇高校時,必須考慮自己是否適合這所大學。這一方面的改革,近兩年已經在推進,教育部明確要求高校要淘汰“水課”、打造“金課”、取消在畢業前為未通過某門課程考試的學生提供最后考試機會的“清考”制度,嚴把畢業質量關。“強基計劃”與之前的自主招生相比,也有一個顯著變化是,強調培養改革,如實行“小班化”教學、配備導師。
其次,要提高評價的質量,尤其是中學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的質量。我國新高考改革,要求對高中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這一評價要能被高校認可,直接用于評價學生,必須要做到個性、寫實、客觀。這要求落實中學自己的辦學自主權,進行多元教育和個性化教育,培養有個性的學生,同時,要求中學也進行現代治理改革,讓學校、教師對學生的評價不受行政和利益因素的干擾,能做到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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