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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救贖:從李陽前妻Kim選擇“原諒”說起
(注:下文所提及之“家庭暴力”及“施暴者”僅討論男性對女性伴侶施暴的情形)
2011年李陽前妻Kim被家暴報警而后申請人身保護令,在當時看來是有爭議的先鋒之舉,而她在八年之后選擇原諒,同樣引起了當下人們的不解和質疑。但與八年前一樣,她對自己創傷的處理過程依然能成為家暴受害者(幸存者)的標桿。我們曾經有多么不理解她的報警(“家丑不可外揚”、“誰家夫妻不打打鬧鬧”),如今要理解她的“原諒”就有多艱難。畢竟前者要跨越的只是道德之于暴力對家人與非家人的次元壁,后者則要面對更深更復雜的邏輯。

距離宇芽事件及李陽前妻原諒事件已有一段時間,當事件的熱度及人們的憤怒和激蕩已有一定冷卻之時,我們再來回顧一下Kim的聲音應該如何解讀。然而,要理解Kim的“原諒”,必須先理解施暴者的內在——理解,而非認同。這是Kim走向原諒的必經之路,也是她的選擇與網絡上“家暴者永遠不值得被原諒”的吶喊聲之間的矛盾的起點。
一、施暴者的救贖
誠然,任何暴力都是不被接受的。對施暴者而言,他們并不是不明白社會規范乃至法律對家暴的態度。他們允許自己對伴侶使用暴力,就像人們允許自己隨地扔個垃圾一樣。這背后的邏輯是:只要我不被發現或不需要為此付出代價,這么做沒什么大不了的?!扒鍧嵐ご驋咂饋砗苄量嘤衷鯓?,這是他們的工作”和“女人被打很痛苦又怎樣,她們做錯了事說錯了話就是該被教訓”是同等性質的理由。所以,當施暴者對伴侶的痛苦毫無同理心,且認為自己的行為不違正義的時候,受到輿論或法律的懲罰只會讓他們覺得自己倒霉,甚至憎恨伴侶把事情捅出去,就像亂扔垃圾被舉報受到罰款時一般。
家庭暴力某種意義上可以被理解為“直男癌”的一種極端表現形式,即核心問題是男性的價值觀問題。施暴者認為男性在親密關系里應占據絕對的權力主導地位,女性是附屬品,是要滿足我的身心需求的,是要服務我、迎合我的;女性不應有自己的情緒和思想,她可以有一定自由,但必須是我賦予的;因此在親密關系中,只要我認為我的權威和掌控受到挑戰,我就有權照我的意思維護規則,如果必要的話,可以使用暴力。
“直男癌”這個詞自發明以來被運用得越來越普遍,“男權”傾向的指控也越來越常見,盡管不能排除存在一定程度的濫用,但這種價值觀的確是被很多男性或多或少認同的。那么,為什么有些人只是在家感嘆為何沒有生在封建社會當個老爺,有些人對伴侶的吐槽成為笑柄被掛在網上,有些人則拋棄了這一套價值觀甚至甘愿做個“怕老婆的小男人”,而只有施暴者成為了施暴者呢?
人們會不擇手段地追求某種東西,多源于恐懼或是欲望,或是二者共存??謶只蛴澈蠖加幸环N信念,對于施暴者而言,類似“男人的成功和價值在于擁有對自己言聽計從的女人”。這種信念可能派生出一些變體,如“只要以任何方式讓女人完全在我控制之下,我就實現了人生的價值,從而獲得無與倫比的成就感”,此為欲望——從這個角度來看,PUA(也是一種精神虐待)也是同一個道理;如“如果我無法控制女人,讓她超越了我的規則,我就是沒有用的男人,我就不是男人”“如果我讓自己的女人在任何方面凌駕于我,我作為男人就是失敗的,沒有價值的”,此為恐懼。而二者畢竟同源,往往共存,就會變成“我若不控制女人,就會陷于否定人生價值的極度恐懼;若控制女人,既免于恐懼,又能獲得價值感成就感”。對于被此種欲望和恐懼支配的男性而言,不擇手段地控制伴侶成為了不言而喻的選擇。
而為了控制女人,當她交我認為不合適的朋友,穿我認為不合適的衣服,不認同我的觀點,不體貼我的感受還對我發火,我可以吼,可以叫,可以挖苦諷刺,可以以甜蜜綁架,如果暴力管用,那就使用暴力。不然讓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嗎?置我一個男人于何地?置我一個男人最根本的自尊于何地?
所以對于施暴者而言,救贖的核心在于改變其扭曲的信念、扭曲的自尊。正是在這個基礎上,他們允許自己使用肢體暴力,是肢體家暴;不使用肢體暴力,則進化成更狡猾更高端的PUA。救贖,只有直面對控制女人的恐懼和快感,誠實地讓自己相信:就算沒有一個對自己言聽計從的女人,我仍然可以是有價值的、成功的男人;我的價值和控制女人,沒有半點關系——不控制不代表我失敗,控制了再多,也不代表我是個成功的男人。
這是一個學會真正的自愛和愛人的過程。當愛獲得了免于恐懼的自由,深層的自尊和愛給你帶來的快樂會遠遠超過控制任何一個女人。當然,這個過程極少有人走完。
二、受害者(幸存者)的救贖
筆者從Kim的文字及接受采訪的話語中推測,她是在專業人士的協助下經歷了一個較為完整的心理創傷康復過程。這個康復過程不僅要處理對過去暴力的恐懼,還有對前伴侶的憤怒和留戀,對不甘的執著,對自己的懷疑,對孩子的教養心態、對愛情的態度等等。缺少了一項,或是仍然感覺過去的創傷對自己還影響著什么,就不算真正完成了這個過程。當然,成長是一輩子的功課,可能很多年后仍然還會感受到一絲陰影,或再有什么新的啟發,但大體上對創傷影響的處理是有一些大的主題的,當事人也能夠感受到自己大體上是跨過去了,可以健康地迎接著當下和未來的生活。這些大的主題包括找回獨立的自我身份感、重拾對生活的主宰、從肢體和情緒癥狀中復原、獲得虐待性親密關系的知識并自我審視、原諒自己和施暴者、準備如何面對未來的親密關系、接納走出創傷是一個長期的旅程。
而對施暴者的原諒,只是旅途中需要翻越的諸多山嶺里的一座小峰而已。

在整個過程中,對施暴者的態度是漸漸發生變化的。離開虐待性關系的初期,幸存者可能仍然會感受到強烈的愛恨交織的混亂。即便已經很努力從下定決心到真正做出行動離開施暴者,不代表愛就不存在了,不代表她們就能把施暴者作為一個戀人的美好和施暴的邪惡坦然地同時接受。在漸漸能理性客觀的看待一段虐待性關系,過去的經歷對當下的生活影響越來越小的時候,在理性和情感上都能接納——這個人和他的行為是可以分開的。人像一個多面體,有很多面,施虐者有很多令人欣賞的面向,也有暴力的一面,這不可接受的暴力和我至今想起可能仍然心動的特質是同時存在的,我可以厭惡暴力的一面,也可以欣賞他美好的那些面,我并不需要全然喜愛或全然憎恨一個人。正如Kim所言,暴力是完全不被接受、完全錯誤的,但他仍然是那個“在喂金魚時有孩子般笑容的人”。
同時,我了解到施暴者的內心世界,我也了解到對我施暴的人是如何走到了今天這一步。他們可能兒時從父親毆打母親時學到了暴力,可能深深自卑到處處愛面子處處想控制,可能像Kim所說“他需要一直被人關注被人崇拜”,而不論如何,他成了一個需要用暴力控制女人來獲得價值感的男人。這是可悲的。
所以我為什么要在一個可悲的男人身上浪費能量呢?憤怒是消耗能量的,憤怒讓我始終無法擺脫過去。也許不原諒,是對他的懲罰。但既然他已經受到了法律的懲罰,我也不必為了繼續懲罰他,來用憤怒懲罰我自己。所以在某一天,我放下了,所以我原諒了。這種原諒和接納暴力沒有關系,我對他的原諒和他值不值得被原諒也沒有關系,甚至和他這個人都沒有關系,他知不知道我原諒他了都不重要。
這只是我與自己的和解,與過去的告別,與更光明的未來的招手。
但這個旅程,可能依然在繼續。
家暴的救贖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和心理課題,慶幸的是,我們可以看到近年來從輿論價值觀到法律都有明顯的前進。我期待有一天,如網友從8年前對Kim報警的質疑轉變為如今對宇芽站出來的贊賞和鼓勵,當未來某一位家暴幸存者說“我原諒他了”的時候,能看到評論區大片的——“我真為你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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