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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假記者為什么還有市場
檢察日報1月10日消息,1月9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布了2019年度“掃黃打非”十大案件。
十大案件涉及非法出版、網絡傳播淫穢物品、侵犯未成年人權益、假記者敲詐勒索、侵權盜版等類型,可以說各有看點。但最吸引筆者注意的,還是其中的陜西渭南“9·18”假記者團伙敲詐勒索案——歷經半年時間偵查,陜西省潼關縣公安局打掉一個橫跨陜西、山西、河南、湖北四省實施敲詐勒索的假記者團伙。經查,2015年至2018年,習某軍、丁某林夫婦和鄧某在陜西、山西注冊多家公司,雇用20余人冒充多家報社記者或工作人員,對各企事業單位進行敲詐勒索。已核實7691起,涉案金額1566萬元。警方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目前,潼關縣法院已對案件開庭審理,將擇日宣判。
之所以對這起假記者團伙敲詐勒索案格外關注,理由有二:一是作為真記者,對假記者具有天然的敵意,對假冒記者身份敲詐勒索的行徑深惡痛絕;二是這起案件的涉案人數、作案次數和涉案金額超乎想象,令人觸目驚心。此外,筆者還有一個疑問揮之不去:如今不似以往,查驗記者證真偽非常簡便,只需一部智能手機,只需登錄中國記者網,按要求輸入相關信息,分分鐘即可搞定——在這種情況下,假記者為什么還能招搖過市,為什么還有市場?
一種可能是:被敲詐勒索者對此一無所知,完全不清楚通過何種渠道查驗記者身份真偽。另一種可能則是:被敲詐勒索者自身確實存在問題,因此沒有“腳正不怕鞋歪”的底氣,為避免冒犯對方,根本不敢懷疑其身份,甚至明知其為假記者,為了掩蓋自身的真問題不被曝光,只好乖乖就范,選擇花錢消災、息事寧人。如果是前者,那說明我們對如何核實記者身份的宣傳還不到位,還要借助各類大眾傳播媒介,運用下基層、進企業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把查驗記者證的渠道和方法明白告訴全社會,尤其是那些潛在的高危敲詐勒索對象,讓假記者無處遁形;如果是后者,那對敲詐勒索對象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也要反思:為什么連假記者都能盯上的問題,你卻發現不了?假如問題能被及時發現和查處,又何來假記者借此興風作浪的“市場空間”?
還有一個深層次問題需要反思:冒充記者身份可以牟利——究竟什么給了假記者這樣的“市場預期”?任何形式的招搖撞騙,背后其實都有現實世界的投影。為什么沒有人假冒農民工敲詐勒索?為什么冒充記者敲詐勒索可以屢屢得手?這些問題,值得記者同行們思考。是不是真記者隊伍里本身也存在這樣的害群之馬,在運用同樣的卑劣手段謀取私利,這才給假記者們帶來了靈感,讓他們腦洞大開、找到了發財捷徑?打擊假記者,是不是也要管好真記者?這些問題,也值得有關部門重視。
為了打擊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及新聞敲詐行為,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于2019年3月至11月專門組織開展了“秋風2019”專項行動,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問題的嚴重性。從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假記者能招搖過市,其實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徹底消滅假記者的市場,需要多方發力、綜合治理。
(原題為《假記者為什么還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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