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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機構存央行的備付金有利息了:年利率0.35%按季結息
第三方支付機構交存在央行的備付金要有利息了。
有媒體報道稱,央行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以0.35%的年利率按季結息,并從中計提10%作為非銀行支付行業保障基金。一位大型支付機構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的確已經在去年末接到了通知。
自2017年4月起央行已經開始集中存款以來,備付金一直是暫不計付利息的。
“備付金計息對我們來說肯定是好事,但影響還是有限的,肯定不是回到所謂的躺著賺錢吃備付金利息的盈利模式。”另一家支付機構相關人士表示。
所謂備付金,是支付機構為辦理客戶委托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的預收待付貨幣資金。
舉個例子,在淘寶等電商平臺上網購時,需要先將貨款預先支付給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等收到貨后再由支付寶打給商家,而短暫預付到支付寶的這筆資金就屬于客戶備付金。
在2017年實施備付金存管之前,由于沒有明文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將備付金存在銀行而帶來的利息收入“默認”歸支付機構所有。
隨后央行加強備付金管理,并用接近兩年時間完成備付金集中存管從零到100%的轉變,支付機構逐步結束了躺著賺利息的日子。
從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開始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由央行監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首次備付金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隨后,央行逐步提高備付金的交存比例,從20%左右逐月提高至50%左右,在50%左右的比例執行兩個月后,2018年6月,央行再度加碼,從當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目前支付機構交存備付金規模有多大?
從2017年6月開始更新的“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中更新“非金融機構存款”這一數據,從最初的840.77億元增加到了2019年11月的14789.4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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