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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枯梅|《東西兩場訪書記》“挹彭”鉤沉
2011年8月,謝其章編《東西兩場訪書記》由海豚出版社發(fā)行,收錄“挹彭”在民國期刊如《雜志》《古今》《新東方》《文史》所發(fā)表藏書記十篇。據(jù)出版說明載,作者挹彭姓何,“宦隱法曹,而酷喜舊籍”(《古今》第四十一期“編后小記”),有書齋名“眠雨堂”,與謝興堯、邵燕祥、林以亮(宋淇)、容鼎昌(黃裳)有過往來,馀則不詳,謝其章稱之為“北平舊書肆摹畫者”。
而此書出版前,謝其章以“之乎”名義在布衣書局的論壇先后發(fā)表《尋找舊京藏書家“何挹彭”》(2006年2月)以及《夜讀書:北平何挹彭藏書記》(2008年11月)兩篇網(wǎng)帖,紹介何挹彭藏書記并征集其相關史料。當時,即有人據(jù)《戰(zhàn)斗在北大的共產(chǎn)黨人:1920.10—1949.2北大地下黨概況》(下稱《概況》)一書,指出何挹彭(一作何奕鵬)別名賀啟平,北京人,滿族,生于民國八年(1919);民國三十四年至三十七年(1945-1948),在北京大學總辦事處任助理會計,并于其間(三十五年,1946)成為中共黨員;后則赴解放區(qū)泊鎮(zhèn),在華北局黨校學習,任黨支部委員。1949年2月至1955年8月,歷任華北人民革命大學圖書館長及黨支部委員、華北局黨校圖書館主任、馬列學院三部圖書館主任。1955年9月以后,在高級黨校師資部五班學習。1966年2月,調(diào)山西省陽泉市委組織部等待分配工作。“文革”期間,受到嚴重迫害,1971年3月7日,因突發(fā)心臟病去世。1978年,高級黨校黨委為之徹底平反(《概況》增訂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548-549頁)。但對這僅有的檔案史料,謝其章未采用,只在《書蠹艷異錄》所收《北平何挹彭藏書記》篇末附注“寫到這里,忽然有朋友告知何挹彭有下落了,1946年何挹彭在北大入了黨,1971年3月7日病逝”(中華書局2009年版,97頁)。
盡管《概況》對何挹彭生平作了大略系年,然早期即民國三十四年前事跡則闕如,而此其實尚有一篇自述史料可供考求。民國三十三年(1944)十二月,南京陸海空軍同袍社發(fā)行《同袍》第二卷第二三期合刊本,其內(nèi)有何挹彭《法吏詹言》(下稱《詹言》)一文,“挹彭”目錄誤植“拖彭”。此文撰于當年“九月二十一日夜”,記述“六年以前”即民國二十七年(1938)在京東某縣承審處擔任錄事,以及其后從事“小小法吏”工作之聞見與感想。

《詹言》開篇即謂“在六年以前,扔下書包,在一個曦光微熹的早晨,冒著料峭的春寒,提著行囊,隨著父親到東四牌樓汽車站,趕那開往京東的第一班汽車”,“我這初出茅廬的孩子,只身到窮鄉(xiāng)去謀升米之養(yǎng)”。何挹彭乃民國八年生人,至二十七年,當十九歲,按民國十七年(1928)教育部所頒布《學校系統(tǒng)表》“入學年齡”平均標準(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教育一”,江蘇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10頁),介于高級中學校與大學校之間,或?qū)⒏咧挟厴I(yè),或已大學入學。又民國二十年(1931)《修正學校學年學期及休假日期規(guī)程》第一條“各級學校以每年八月一日為學年之始,翌年七月卅一日為學年之終”,第二條“一學年分為兩學期,以八月一日至翌年一月卅一日為第一學期,以二月一日至七月卅一日為第二學期”(同上,66頁),而何挹彭“冒著料峭的春寒”,“扔下書包”,則其應在第二學期肄業(yè)期間輟學。或因“七七事變”北平淪陷之故,“到窮鄉(xiāng)去謀升米之養(yǎng)”。
又何挹彭《東西兩場訪書記》:“我家久居東城,在學校時距東安市場最近。……二十五年的冬天,北平學生的一二九、一二一六兩次運動,在風天雪地中與員警的大刀水龍交戰(zhàn)。我們市立學校,向來不敢有甚么活動。我那時餓著肚子,冒著冷風,跑到市場去買《大眾生活》。”而“距東安市場最近”的“市立學校”,則屬北京二中。此校創(chuàng)于宣統(tǒng)二年(1910),始稱“左翼八旗中學堂”,位于史家胡同;民國元年(1912)改校名為“京師公立第二中學校”,十七年(1928)再改“北平特別市市立第二中學校”,十九年(1930)又改“北平市立第二中學校”(《北京二中史略:斷代1910—1966》,中國文史出版社2012年版,第5頁)。另核史實,“一二九、一二一六兩次運動”并不是發(fā)生于“二十五年”(1936),應該是二十四年(1935),此時何挹彭十六歲,為中學生,就讀“北平市立第二中學校”。

昭和十三年(1938)日版《北京地圖》(北京二中在內(nèi)務部街)
惟何挹彭是否讀過大學,囿于史料不足,暫屬未知。而其“到外縣去,在縣承審處,謀得一個錄事”。該承審處有承審員一人、書記員一人、錄事三人。所謂“錄事”,就是行政機關內(nèi)繕寫文書之低級職員,故何挹彭戲稱“所謂書記員,就是‘烏龍院’里的鄆城縣書吏宋江,我則是他的徒弟張文遠,不過不曾有一個閻惜姣耳”。據(jù)其自述,“在這個小縣里住了一年多,中經(jīng)先父之喪,承一位久司風憲的老長輩,把我叫到他跟前做事。不久他老人家高升,又隨之轉(zhuǎn)任,并承厚情派為幫辦庶務”,“在職六年之久,四級三審制,我則已經(jīng)歷三級”。所謂“四級三審制”,為法院審級制度之一種,“審判機關之階級有四,故曰四級;審判經(jīng)歷之階級有三,故曰三審”(鄭爰諏《法院編制法概要》,上海世界書局1929年版,第2頁),“四級”包括“(一)初級法院、(二)地方法院、(三)高等法院、(四)最高法院是也”(同前,第1頁)。然何挹彭所經(jīng)歷之三級具體為何不得而知,而其對此經(jīng)歷,似無半點喜色,畢竟“始終是個‘雇員’。雇者,雇傭也,無國家委任之令,算不得一個官,錄事、書記之屬是也。比起古人,數(shù)年中揚歷中外,薦至卿貳,真有愧色矣”。是以,當其“走出法界,微末不足以言‘無官一身輕’,但比之刑事犯之執(zhí)行徒刑,期滿開釋,其輕松痛快,但有過之,而無不及焉”。
《詹言》中段評述外間對“司法界”或者“法院”三種觀點,其一“認為法院職司風憲,執(zhí)法平亭,可算得‘清要’‘尊嚴’”,其二“說法院是‘鐵飯碗’,‘鐵桿莊稼’,一入其門,終身可不致失業(yè)”,其三“是‘衙門口,沖南開,有理無理拿錢來’,‘大堂不種高粱,二堂不種黑豆’,‘瞞上不瞞下’”。此段何挹彭之著墨尤多,大概由于“物不得其平則鳴,且骨鯁在喉,不吐不快也”,然其時年不過二十五歲,見解獨到,剖析透徹,至今猶有砭俗之效。例如,“所謂‘老吏斷獄’,就是純?nèi)卫碇牵徽劯星椋侥苋绱耍坏朔N態(tài)度只可在執(zhí)法時行之,若涉世立身,則須以理智領導感情,更何況法官每有以‘天理、國法、人情’自箴者,則執(zhí)法更何病少加以情乎?要在情理圓融無礙”。又如,“中國人打官司,第一他們都有一個成見,便是錢能通神,明明自己有理,且正好遇見一位清官,即使不花錢,也是你勝訴,但你們?nèi)绮换ㄥX,總覺于心不安。因此他們在發(fā)生權益糾紛要用法律解決以前,先要到各處,想盡方法,找一個法院的人,因而流弊也隨之而起”。
《詹言》結(jié)尾喟然而嘆“此六年中,好像是在過關,并不能說夢境,因為沒有任何綺麗可令我憧憬,只是黑漆的一團,自己無能,既不能為惡,又不足以為善,卻是這一堆破書,累得我如此,既不能仰事俯蓄,蓋一所小房,買一堂紅木家具,穿一身西洋料子的西服,娶一位漂亮太太,像某些人一樣,復不能稍慰父親于九泉,擲筆長嘆,曷勝凄然”。書之累人,乃至于此,可慨也。
而何挹彭“服務法界六年之間,真正朋友,交了很多,但沒有一個是法界的朋友,想起來真不勝痛心之至”,然其《眠雨堂記》卻道“入世八年,竟沒有因事的關系而遇見一位談得來的朋友,雖然在公法關系上并沒有任何惡感,想起來不無微憾,也足見自己的無能”。《眠雨堂記》撰于“甲申(1944)五月望后一日”,既與《詹言》為同一年所作,則此“八年”當系“六年”之訛。
前揭《古今》“編后小記”稱何挹彭“宦隱法曹,而酷喜舊籍”,若非《詹言》存世,“法曹”之真實義則不可得。
另者,《許寶蘅日記》民國丙戌(1946)十二月二十日:“寫聯(lián)一,語為‘一物不知,深以為恥;遭人而問,少有寧日’。乃閻潛邱集陶貞白、皇甫士安語,何挹彭謂貞白語見《南史》本傳,士安語則《晉書》及本集皆不見,不知何處?何挹彭名奕鵬,與懷兒同事。”此處“懷兒”即許恪儒,乃許寶蘅四女公子,與何挹彭同事,故而筆者曾以何挹彭之行實求教于許恪儒先生。據(jù)其回憶,與何挹彭相識于民國三十五年(1946)北平臨時大學補習班。當時,許恪儒在采購科,何挹彭在文書科。其后,臨大結(jié)束,北京大學總辦事處成立,許何二人均供職于會計室。何挹彭嗓子有點啞,善與人交,時常在文學院談天,而且思想進步,其向許恪儒紹介的第一部書便是《牛虻》。何挹彭有一妹,曾住豆芽胡同。其馀所述寥寥,且大抵與《概況》所載相近,不贅。
何挹彭供職于北京大學之后,亦有一則史料應予提及。北京大學檔案館藏案卷第959號《國立北京大學職員會章程》,“民國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二十日修正通過”,末附《職員會第一屆理監(jiān)事名單》,“理事”之下有何奕鵬之名,歸入“學術康樂”一組(《北京大學史料》,第四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904-906頁),可見何挹彭之博學與善交。
又謝其章指出“何挹彭的藏書近年時有在拍賣場現(xiàn)身,所拍之書均鈐‘北平何挹彭藏書記’,這顆印很大”,而在《五人篆刻選》之內(nèi),亦有其藏書記一枚,“北平何氏眠雨堂藏書”,朱文篆書方印,徐之謙刻(人民美術出版社1987年版,68頁)。印色粲然,可惜人亡書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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