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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道丨從一起非法經營笑氣案看未成年人涉毒行為防治

2019年9月,一宗大型非法經營笑氣案在上海宣判。
被告人莊某2015年開始在網上售賣烘焙用品,他發現一些客人會持續大量購入店內的一氧化二氮氣彈,而這種氣體在攪拌奶油時實際用量很少。在咨詢了客人后,他發現他們的目的是個人吸食。于是,2016年起,莊某不再滿足于烘焙生意,開始尋找各大經銷商大量購進一氧化二氮,通過微信、網店等方式銷售給個人吸食。
除了將笑氣賣給代理商張某等人,莊某還在北京、杭州、深圳等大城市招募銷售代理開設倉庫,形成一張遍布全國的笑氣銷售網絡,并于2018年3月在上海市靜安區某公寓設立工作室,將笑氣賣給全國各地人員吸食。他的工作室成立僅三個月,營業額就已達1000萬元人民幣,純利潤超過100萬元。
2018年6月,上海市青浦區公安機關在一家酒店內抓獲一名吸食笑氣者,該案遂案發。后公安機關在莊某租賃的倉庫、工作室等地扣押三種品牌一氧化二氮共計1726箱、賬本、吸食笑氣用奶油瓶、氣球等涉案物品。
2019年9月,經上海青浦區人民法院一審,被告人莊某、張某犯非法經營罪,分處有期徒刑九年和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0萬元和40萬元,繼續追繳二人違法所得。
該案是上海市首例非法經營笑氣入刑的案件,也是全國第四例。之前的三例在浙江、天津和江西宣判,涉案金額均在百萬元之內。
一、什么是笑氣 ?
“笑氣”,學名為一氧化二氮,無色,有甜味,是一種氧化劑,屬于危險化學品,單位或個人購買、儲存、使用等,需獲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一氧化二氮在食品行業里作為食品添加劑,經常被用于攪拌奶油,少量使用對人體沒有傷害。因吸入后人會產生幻覺,不自覺地發笑,這種化學品又被稱為笑氣。
笑氣能夠抑制人體對于維生素B12的吸收,而維生素B12的主要功能是參與制造骨髓紅細胞,防止惡性貧血,防止大腦神經受到破壞。長期缺乏維生素B12,會逐漸出現手腳麻木、四肢無力等癥狀,嚴重的話,還會對神經系統造成不可逆的損傷。笑氣進入血液之后還會導致缺氧,長期吸食的話會引起高血壓、暈厥、心臟病發作等問題。一次性超量攝入,甚至可能直接導致缺氧窒息死亡。
簡言之,笑氣具有很強的成癮性,長期和大量吸食會致人癱瘓、窒息甚至死亡,其危害與毒品無異。
二、社會后果及危害
盡管笑氣的毒性堪比毒品,但對笑氣的管理卻呈現盲區。
笑氣目前在我國并未列入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的管制目錄,只是作為普通的化學品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安監等部門負責對其生產、運輸、儲存等環節實施安全監管。由于笑氣具有一些接近毒品的效果,近年來風靡于酒吧、KTV等未成年人頻繁出現的娛樂場所,并被一些吸毒人員當作毒品的替代品。
通常,單一新型毒品的使用者很快就會發展成為多種毒品使用者,伴隨而來的便是更強烈的藥物依賴、更加惡化的身體狀況和更為嚴峻的社會后果。2018年8月,深圳公安部門破獲一起聚眾吸食笑氣尋求刺激,為增加刺激逐漸開始吸食毒品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一開始是結伴吸食笑氣,但在單純吸食笑氣滿足不了他們尋求刺激的需求的情況下,便開始吸食毒品,從此走上了不歸路。
在吸食毒品的人員中,未成年人的占比逐年上升。未成年人濫用毒品主要是為“追求刺激”、“滿足好奇”。他們身心未發育成熟,涉世不深,對新鮮事物充滿好奇,容易受到新型毒品誘惑。其次,未成年人容易受到同年齡伙伴的影響,不良同伴是很多未成年人最終走上吸食毒品之路的罪魁禍首。
近年來,非法吸食笑氣的案件逐漸進入大眾的視野。全國首例非法經營笑氣入刑案去年4月才在浙江省云和縣宣判。可以看出,我國相應的法律監管和司法審判存在很大的滯后。自首例案件入刑以后,從案例檢索工具“無訟案例”中,我們可以查到,2018年連續有三起相似案件以“非法經營罪”入刑。
濫用笑氣等新型毒品正在成為一個增長迅速并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這些案件均涉及未成年人嫌疑人。如何防范“笑氣”等新型毒品的侵害,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侵害,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一般防范與應對
首先,完善打擊毒品犯罪的法律體系。
目前在上述非法經營笑氣案件的審理中,檢方均援引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認定被告違反國家規定,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經營一氧化二氮,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判定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
目前我國法律對毒品犯罪的規制不夠完善,尤其是對毒品內涵的界定較空洞,造成了法條上的模糊性與滯后性。從詞義解釋角度來看,“毒品”是指具有“毒害”性質的藥品。毒品可作為漢語中約定俗成的專有名詞,概念的涵攝范圍較為模糊。
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禁毒法》第二條先后對毒品含義做出一致性的解釋:“本法所稱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上述規定以不完全列舉的方式列舉了六種常見的毒品類型,并且以概括的方式做出兜底性規定,組成了我國法律對毒品含義的解釋。然而毒品類型不斷升級換代,法律上的滯后性必然導致無法有效規制新型毒品。
鑒于現行涉毒法律規定存在的困境,有必要依據授權法定原則,保證法律的明確性,健全毒品治理法治體系。一方面,將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禁毒法》第二條中的“國家規定管制”修改為“違反法律規定”。另一方面,將“易制毒化學品”加入到毒品范圍內,保證毒品認定標準的協調與完整。且在涉毒犯罪中,應重點打擊向未成年人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以及吸毒場所的人員。
其次,建立完善的涉毒預防機制。
一氧化二氮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國家無明文規定禁止售賣。部分商家憑借食品流通許可證,大量購買笑氣并出售。公安部門、工商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單位應該大力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不僅要有效打擊制作、運輸與販賣毒品等犯罪行為,徹底根除相關灰色產業鏈,而且應該重點把控并嚴厲懲處涉毒違法交易及犯罪行為頻發的場所,從源頭上清理誘致未成年人涉毒的因素。
第三,加強禁毒教育宣傳活動力度。
公安等部門應當定期舉辦禁毒宣傳教育執法活動,提高涉毒人員自愛和他愛意識,告知毒品犯罪對個人人生和家庭造成的不良影響,倡導遠離毒品和不良環境。考慮到在新的形勢下,新型毒品的傳播逐漸轉向網絡渠道,傳統的宣傳標語、宣傳口號等宣傳方式已經難以起到有效的宣傳效果,禁毒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也應當轉變形式,創新方法,更多利用互聯網、新媒體,力求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
四、強化對未成年人的防毒教育
毒品危害嚴重,未成年人更容易感染上包括笑氣在內的新型毒品,因之,面向未成年人的毒品預防工作和對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打擊工作尤其需要強化。
法律是滯后的,面對變化的社會形態和環境的沖擊,對涉及新型毒品的吸食和犯罪活動,除了從立法及執法層面進行強行性規范,還需要發揮軟法的社會治理功能,融入多種因素共同發力,以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首先,要加強未成年人對毒品及涉毒犯罪的認識。未成年人要增加對新型毒品知識及其危害的了解,增強自身的抵抗力與免疫力。通過減少與身邊或者社會上的不良青年的交往,避免陷入毒品亞文化群體難以自拔。外出活動時,要做到盡量減少出入歌舞廳、酒吧等娛樂場所,做到自尊自愛,遠離新型毒品。
第二,要加強家庭教育的引導作用。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的影響是巨大的,未成年人正處于身心全面發展的階段,對所有事物都充滿好奇心。也正因如此,父母才需要給予他們更多的引導與監督,告誡他們遠離毒品,切記盲目好奇和以身試法。這也是父母對未成年人成長教育的責任與義務。
第三,要積極營造健康的校園文化。學校作為教育的重要陣地,應當營造健康的校園文化,從課堂教學到校園環境都要加入禁毒元素。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在學校層面要始終堅持教育引導為主,加強學校層面的禁毒宣傳教育平臺工作建設,積極開設有關毒品危害的教育課程。老師要根據不同年齡的學生具有的特點因材施教,深入淺出地給學生講解毒品的種類和危害,讓學生對毒品以及與其有關的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全面的了解,這樣才能達到學校毒品宣傳教育的目的。
第四,要構建純凈禁毒的社會環境。中共中央、國務院2017年4月印發的《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特別指出,要做好毒品知識的宣傳與禁毒教育的普及工作,提高青年群體,尤其是青年學生群體對毒品及其危害性的認識。因此,社會團體、大眾傳媒應當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對現實空間以及網絡空間進行監督,及時舉報涉毒不良信息的傳播和涉毒誘導行為,構建純凈的社會環境和網絡環境。
最后,與毒品犯罪聯系緊密的是戒毒問題。由于毒品的依賴性十分強烈,吸毒者長期吸食毒品后,其性格、心理和思想等方面都會產生巨大的變化。對吸毒成癮的未成年人,戒毒機構不僅應對他們進行生理脫毒,更應該注重他們在性格、心理和思想等方面的修復和重塑。懲罰與預防在整個執法過程中需要協同發力。
五、結語
與世界上其他地區相似, 中國在近幾年出現了笑氣等新型毒品濫用的井噴現象。涉及新型毒品的吸食和犯罪問題是一個全球性的社會問題,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毒品吸食和犯罪問題,由于行為主體的特殊性,仍需要心理關懷、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的多方面配合。
面對毒品類型的更新換代和涉毒未成年人數量驟增的新形勢,筆者認為,應該通過完善毒品法律體系,來健全新型毒品犯罪懲罰機制,同時發揮家庭、學校、社會的預防教育能力,以實現對未成年人涉新型毒品的吸食和犯罪行為的多元協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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