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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子游華山遇害案開庭:嫌犯承認搶劫強奸,否認故意殺人
北京頭條客戶端12月13日消息,今年7月,深圳27歲女子彭雯(化名)獨游華山遇害。嫌疑人楊某某事后投案自首,因涉嫌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盜竊罪被檢方公訴。12月13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本案受害方代理律師處獲悉,本案12月13日在陜西渭南華陰市人民法院開庭,檢方以上述四項罪名起訴嫌犯,但被告人只承認搶劫罪和強奸罪,并表示受害人的死亡是搶劫致人死亡,受害人的財物損失均是搶劫的后果。此外,被告人申請做精神鑒定被法院駁回。目前,本案庭審已經結束,但法官未當庭宣判。
據陜西渭南華陰市公安局7月24日通報,7月19日9時許,公安局接到甘肅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通報,其轄區28歲男子楊某某投案自稱,前幾天在仙峪景區內偶遇一單身女子,楊某某搶走該女子手機鄧財物將其殺害。接報后,公安局立即會同華旅集團在仙峪景區展開搜尋,當天11時找到被害女子尸體,經勘驗與楊某某交代相吻合,犯罪嫌疑人楊某某被從天水押回華陰。
據受害人彭雯的弟弟稱,7月16日下午5時,其姐姐彭雯買套票從華山仙峪景區大門檢票處進入景區,15分鐘后,拍攝了一段9秒時長的視頻傳到家人微信群報平安。而嫌犯楊某某從仙峪景區大門不遠處逃票進入景區。在仙峪景區雀橋附近,嫌犯遇到彭雯,搶走50元現金,從彭雯手機微信中轉走900元,將彭雯強奸后,用鞋帶勒死彭雯,在雀橋棧道不遠處的石坑拋尸。
當時,彭雯的朋友圈曾在7月16日晚上發出一串數字“26824444”引人關注。彭雯的弟弟稱,嫌疑人可能在搶走姐姐的手機后還用姐姐的手機發微信朋友圈,發了這一串數字,還假意報平安,發朋友圈稱“ 手機掉溝里了,幸好有幾個好心人幫忙,明天修好回復”。
12月13日,北青報記者從本案受害人代理律師陳世柏處獲悉,檢方以嫌疑人楊某某涉嫌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盜竊罪提起公訴,案子12月13日在陜西渭南華陰市人民法院開庭。據陳世柏介紹,受害人家屬沒有出庭,被告人家屬也無人到場。庭審中,被告人對于被控告的罪名,只承認搶劫罪和強奸罪,并表示受害人的死亡是搶劫致人死亡,受害人的財物損失均是搶劫的后果,不承認故意殺人和盜竊。此外,被告人還申請做精神鑒定,但被法院駁回。目前,本案庭審已經結束,但法官并未當庭宣判。
據陳世柏稱,被告人楊某某對于自己的所作所為并未明確表態向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道歉。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12月12日晚,彭雯的弟弟發消息稱,受害人家屬認為,此案不論從作案動機、犯罪殘忍程度還是危害后果和社會影響看,都比同類殺人案嚴重,“我們認為兇手應該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受害人的弟弟表示,家屬的最大意愿就是希望兇手能付出最慘痛的代價,希望法院還受害人一個公道。
此外,彭雯的家屬認為,華山景區疏于管理,對旅客生命安全應該負責,對于受害人的死亡負有責任。此前,家屬考慮了受害人的文化程度及撫養父母的生活成本初步判斷,提出300萬元的索賠,但華山景區未就賠償金額與家屬進一步溝通。
陳世柏稱,此次庭審,華山景區并沒有工作人員到場,關于對景區的追責,等本案判決結果出來,家屬或考慮向景區起訴索賠。
(原題為《女子獨游華山遇害案開庭:嫌犯承認搶劫、強奸 不承認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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