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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辱母案”涉黑團伙受害人王秀娥被取保
12月5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于歡案”涉黑團伙受害人王秀娥和其代理律師處獲悉,12月4日,檢察院決定對王秀娥不予批準逮捕,山東冠縣公安局12月4日晚上已對王秀娥變更強制措施進行取保,“4日晚上8點半我到的家”。

北京頭條客戶端 圖
兩年多以前,山東聊城于歡案引發舉國關注,該案后牽出了以吳學占為首的涉黑團伙。2018年4月12日9時,吳學占等15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一案,在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法院開庭審理。補充起訴決定書顯示,早在2013年,吳學占團伙為了阻止王秀娥持續上訪,曾對其進行侮辱、毆打,非法拘禁長達80小時。
聊城市東昌府區檢察院補充起訴決定書顯示:因冠縣東古城鎮古北村村民王秀娥持續信訪,2013年12月,冠縣東古城鎮鎮長武德明(另案處理)安排被告人吳學占對其看管控制。
同年12月9日19時至20時許,在被告人吳學占的指使下,杜志浩(已被于歡刺死)伙同被告人郭彥剛、郭樹林、吳風磊、杜建崗身穿迷彩服,戴頭套,駕車前往冠縣東古城鎮古北村翻墻進入王秀娥家中,用透明膠帶將王秀娥捆綁,強行拘禁至冠縣東外環中海達集團公司一處廢棄的辦公室內,其間采用扇臉、脫去王秀娥衣服、捆住其雙手吊高地面等方式對其進行侮辱和毆打,直至12月12日深夜將其放回。
吳學占涉黑團伙被判刑后,王秀娥仍然進行上訪,她最初上訪原因是她認為丈夫交通事故賠償款沒有到位,部分賠償金被別人領走。為了追回賠償金,王秀娥開始寫舉報信并上訪反映問題,在此過程中遭到了吳學占涉黑團伙的非法拘禁。此后,王秀娥的上訪訴求增加了一條內容,對吳學占涉黑團伙及指使人追責。
2019年10月,王秀娥被冠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在聊城市看守所。對于被刑拘的原因,王秀娥的家人認為是因為她多次上訪,并兩次收取村主任給予的共計7000元“生活費”。
王秀娥被刑拘一事曝光后引發社會關注。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12月2日,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向檢察院提交了不批捕意見書。12月4日檢察院決定不予批準逮捕。冠縣公安局予12月4日當晚對王秀娥變更強制措施,對其進行取保。
王秀娥告訴北青報記者,她是12月4日晚上8點半到的家,目前狀態挺好,到目前她一共被關了37天,公安告訴她說現在還在調查中,讓她能隨叫隨到。王秀娥的兒子則稱,母親除了精神狀態有點不好,其他都挺好。王秀娥說她現在的訴求是,繼續狠挖黑社會,要對指使吳學占涉黑團伙對她進行毆打的人追責。
2018年9月29日,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法院曾對冠縣東古城鎮鎮長武德明非法拘禁案一審公開宣判,判處武德明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當時的判決書顯示,武德明供述因王秀娥持續上訪,鎮黨委書記張衛東將他喊到辦公室說,王秀娥又去上訪了,回來后你安排吳學占看管幾天,不能讓她去上訪了,實在不行讓吳學占帶著她出去轉一圈。隨后,武德明將這些話轉達給吳學占。武德明辯解,對王秀娥進行穩控是張衛東的安排,而自己只是簡單地傳達命令。
對此,王秀娥說,她將向有關部門繼續反映情況,要求追究張衛東等人的責任。
(原題為《“辱母案”涉黑團伙受害人王秀娥取保 曾被涉黑團伙脫衣毆打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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