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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后被解雇,“她”起訴公司侵犯其公平就業權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12月4日消息,在自己30歲那年,杭州有個年輕人做了一個異常重大的決定,他通過一場手術變成了“她”。
但是回來上班后數月后,公司與年輕人解除了勞動關系,“她”憤而起訴。

小藍(化名)于2015年10月入職杭州某某文化創意有限公司,擔任助理一職。
2018年10月,小藍進行了性別重置手術。也就是說,他通過一場手術變成了女性。手術期間小藍處于停薪留職狀態。
2018年12月下旬,小藍返回公司上班。
2019年1月底,公司以小藍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解除了與其的勞動關系。
庭審中,雙方的辯論焦點:是否“同等對待”“構成歧視”?
被告公司說,他們沒有跨性別歧視,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本原因是小藍多次遲到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系合法解除,并非違法解除,且該勞動仲裁已經杭州市高新開發區(濱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調解書結案,雙方達成調解且公司已經付清相應款項,雙方無其他勞動爭議糾紛。
另外,公司現在經營狀況也不大好,人員要精簡,需對存在過錯的員工作勸退處理以減少用人成本。小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遲到,原則上根據公司規章制度解除權行使條件已經成就,至于何時行使系公司自行決定。在小藍出現多次遲到情況下,公司仍一次次善意提醒,直到小藍每月遲到四次及以上累計達三個月以上但仍無任何悔改和改進,公司在協商勸退無果的情形下,才行使單方解除權。
原告小藍不認同公司給出的理由。
他承認自己確實存在遲到的情況,但其他員工也存在多次遲到的情況,公司并沒有與他們解除勞動關系。公司與小藍約談時曾提到“不知道是跟男藝人好,還是跟女藝人好”。
小藍的公司有很多藝人,小藍的工作就是擔任藝人的助理。
因此,小藍認為,公司僅僅因為自己進行了跨性別手術,變更了性別,自身的表現與其變更后的性別出現差異,這是公司沒有準備、也認為藝人們接受不了,就不給自己安排工作,進行勸退。上述兩個理由,都與實際工作的內容和能力沒有關系,完全是基于小藍的性別轉換,明顯屬于基于性別的差別對待,這種差別對待損害了小藍的公平就業權和勞動權,屬于侵權行為。
此次庭審因過程安保嚴密、平穩有序。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擇期進行宣判。
(原題為《變性后遭遇公司解雇,杭州有個年輕人打了一場跨性別平等就業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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