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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邊祐子:基督教傳教與日本的開國
渡邊祐子教授是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博士,現為明治學院大學教養教育中心教授,主要研究中國基督教史、近代中日基督教交流史等。先后參與《日本的殖民地統治與“熱河傳教”》、《超越邊界的基督教》(2011年)等著作的編撰工作,發表過《清末揚州教案》(1994年)、《在華傳教士與不平等條約》(2005年)、《清末民初的中國社會與基督教——1860年至1949年》、《偽滿洲國的基督教教育與國民道德》等數十篇具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

2019年9-10月期間,日本明治學院大學渡邊祐子(Watanabe Yuko)教授應邀在上海大學文學院連續作了三場有關日本基督教史的學術講座。9月17日的第一場講座題為“日本的開國與基督教——以日本政府的基督教政策為中心”。她在本次講座中,就1853年開國以后日本政府對基督教政策的轉變過程作了深入淺出的闡述與評析。
1549年以后的天主教史和宗教政策
講座伊始,渡邊教授首先就1549年天主教傳入日本以后的發展過程展開介紹。16世紀到17世紀日本的基督教史主要是天主教史。1549年至1630年代是日本吉利支丹(天主教徒)的世紀。1549年,圣方濟?沙勿略來日。初期傳教士主要活動在九州至山口縣,再到京都等西日本地區,而16世紀末基督教傳到了關東、東北、蝦夷地(今北海道)等地。在這70年間傳教活動幾近遍及日本全境。在1614年發布禁教令時,吉利支丹的人數為37萬人左右。到了1630年代,80年間共有76萬人改信基督教。

在織田信長的時代(1573-1581年),他的宗教政策是保護基督教的。因為織田信長本人與佛教勢力對立,所以利用基督教勢力來與之對抗。在此期間,四位少年被任命為天正遣歐使節留學羅馬,不過他們實際出發的時間為1582年,此時織田已離世。

而到了德川幕府時代,其政權下的基督教發展情況如下。第一代將軍德川家康時期,限制新的傳教士入境,對已居住于日本的傳教士,雖然允其繼續滯留,但禁止布道。1612年下達了禁教令,但限定了地區。于是很多吉利支丹逃往禁令鞭長莫及的長崎。1614年的伴天連追放令被發布后,禁教以及對傳教士、教徒的迫害擴大至全國。但是尚有許多傳教士潛伏于日本,繼續布教。此后禁教令不斷強化,同時逐步確立了鎖國體制。第二代將軍德川秀忠于1616年,發布了《伴天連宗門御制禁奉書》。此后,京都、東北的吉利支丹被大力鎮壓。第三代將軍徳川家光于1633年發布最初的鎖國令。后來又下達幾次鎖國令,到1639年鎖國體制幾近完成。1643年,最后一位日本人神父殉教。
實施鎖國體制的最大目的是防范和鎮壓基督教。那么德川政權是如何維持禁止基督教的體制的呢?主要通過以下方式:揭發吉利支丹,相互監視;寺請制度,即發行證明寺廟“檀徒(施主)”身份的“寺請狀”;踏繪;揭發禁書,尤其警惕來自中國的進口書籍。將《天主實義》(利瑪竇)、《職方外記》(艾儒略)等32種書,定為禁書,相關史料留下了許多。例如有各種各樣的踏繪留存了下來,有銅制的,也有紙制的。再例如1682年禁止吉利支丹的高札(法規),內容是鼓勵告密的,是現存高札中,年代頗為久遠的一張。
開國與基督教
1、開國前后的經過
自18世紀后半葉,以俄船來日為始,很多外籍船只出沒于日本近海。因此1825年,下達“異國船無二念打拂令”,即異國船只統一驅逐令。中國爆發鴉片戰爭,被迫簽訂《南京條約》后,日本政府于1842年發布了“薪水給予令”。1853年,黑船來航。幕府決定開國。隨后1854年佩里來航至神奈川海。開放下田、箱館。1856年,清國爆發了第二次鴉片戰爭。1858年,《天津條約》被迫簽訂的時候,日美修好通商條約,并與荷俄英法締結條約。1859年,第一位基督新教傳教士來日。1860年,《北京條約》被迫簽訂。1865年,日本迎來了吉利支丹的復活。
可以看出,清政府遭受外國勢力入侵時,江戶幕府密切關注清國的動向,摸索對外政策。作為具體例子,對1858年所締結的兩份條約進行比較。清國與英法美俄各國所締結的條約《天津條約》中,承認基督教的內地布教。兩年后所締結的《北京條約》的條目中基督教的布教權進一步被強化。由此,1860年以后中國發生了無數的教案。而日本與美國締結《日美修好通商條約》時的談判對象為熱忱的基督徒——湯森·哈里斯,他要求承認美國人的信教自由,廢止踏繪。該條約中有關宗教的部分包括:允許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居留地的美國人(外國人)建立禮拜堂禮拜。但是,美國人不得妨礙日本人的宗教活動。相互之間不應就對方的信仰而起爭端。而長崎實行的踏繪已經予以廢止。
當然,允許住在居留地內的外國人遵守禮拜,并不意味著日本人可以自由地信仰基督教。和從前一樣,對日本人的布教活動依然被禁止。可以看出,日本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美國的要求,同時也堅持貫徹不復清國之覆轍的堅定態度。第二年,哈里斯要求全面接觸基督教禁令,但是被日本政府拒絕。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幕府末期以后日本對基督教的政策,同基督教之外的外交政策一樣,是與清國的狀況深刻相連的。
2、吉利支丹的復活
1865年,長崎外國人居留地的天主堂竣工。隔一月,潛伏的基督徒拜訪天主堂,向傳教士坦白,自己實際上是基督徒。1867年,有基督徒拒絕舉辦佛教式的葬禮。長崎奉行就此事進行調查,揭發和逮捕了教會中人。此事遭到了各國領事的強烈抗議。而幕府以棄教為條件予以釋放。此后,有關基督教的問題由明治維新政府處理。
3、明治政府的基督教政策
鎖國體制下堅持實行的對基督教的防范和鎮壓政策,在開國之后是如何轉變的呢?
首先日本經歷了神道國家主義的確立。1868年2月10日、于太政官(最高官廳)設置神祇科。其宗旨為推行神道國家主義,建立以天皇為頂點的絕對主義國家。同年3月、神佛分離令的發布逐漸發展成廢佛毀釋運動。運動中,神社里的佛像佛具、寺院被徹底破壞和排除。
1869年6月,創建東京招魂社,以祭祀官軍(討幕軍)戰死者。這也是靖國神社的前身。而有關基督教的對策則照舊沒變。相關的史料有“關于基督教邪宗門(宗門即指宗派,教團) ,和從前一樣堅決禁止。如有可疑之人,請舉報附近的官廳。(對舉報之人)將給予獎賞”,這段文字被記在高札上,公布在十字路口處。
在基督徒問題上,日本承受著外交壓力。自1868年3月至4月,明治政府判浦上(長崎)的吉利支丹流放罪,使英國公使巴夏禮提出抗議。另一方面,美國公使對高札的內容提出了抗議。高札上寫道:“如從前堅決禁止吉利支丹宗門——堅決禁止邪宗門”,對此他表示“基督教是我們的宗教,我們無法坐視(明治政府)將其視為邪教。這是一個外交問題”。
日本政府基于對佛教影響力之大及其教化能力的重新認識,轉換神道國教化政策。構想著重新著手爭取佛教勢力,希望利用佛教防范和鎮壓基督教,由此誕生國家神道。其中,應該注意的一點是國家神道并非國教。但同時,外國公使們要求糾正基督教政策之聲逐漸強硬。
日本政府作出了派遣巖倉使團與撤去高札的決定。派遣使團的目的是為修約交涉作準備,同時也是為了推行符合“萬國公法”的國內改革(即為了建設近代國家),而視察歐美社會。提出這個意見的是傳教士威爾貝克。使團以巖倉具視為首、共107名,由薩摩藩和長州藩為主的年青者組成,包括大久保、伊藤、木戶等。1871年,巖倉使團向美國啟程,1872年6月赴英國,翌年9月歸國。使團所到之處,遭遇對于禁制吉利支丹的嚴厲批判,和強烈要求信教自由,訴求宗教寬容的必要性的呼聲。最終1872年2月巖倉從滯留地比利時向日本國內發出電報,向政府提出撤除高札。但是此舉僅是撤去高札,并非解除基督教禁令,也不保障信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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