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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自媒體的“碰瓷生意”該消停了
“撐著油紙傘,獨自彷徨在,悠長、悠長又寂寥的雨巷……”詩人戴望舒的《雨巷》,曾是無數人學生時代的美好記憶。然而不久前,兩篇稱“戴望舒是渣男”、“綠帽王”的佛頭著糞般的自媒體文章,卻悄然出現在網上,被各種瘋傳。日前,戴望舒82歲的女兒戴詠素已經起訴平臺,要求刪除侵權文章,公開賠禮道歉,并索賠精神損害賠償金1元。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于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調侃董存瑞,罵戴望舒是“渣男”,蘇州動物園挖出了《紅樓夢》,解構歷史常識,傳播所謂“秘聞”……一些自媒體為了流量,無所不用其極,不斷碰瓷名人、商業大佬,專挑大個子下手、專挑名著下手。而且這些自媒體都學會了“三分真話,七分假話”,“開局一張圖,后面全靠編”,真話假話摻著說,謊言的濃度被“稀釋”了,謊言的體量卻被放大了,導致輿論場被污染得烏煙瘴氣,形成自媒體平臺上一團團光怪陸離的信息垃圾,讓人無法呼吸。
隨著信息發布的門檻降低,“人人都有麥克風”式的自由,卻帶來了自媒體泥沙俱下式的狂歡。在解構傳統資訊傳播渠道的同時,自媒體出現了民粹化的迷思。民眾獲取優質資訊的痛點,并沒有因為自媒體的豐富而得到解決。
碰瓷名人式的狂歡似乎成了用戶和作者“皆大歡喜”。在這一波自媒體的勃興浪潮中,固然有不少自媒體創造出了優質內容,但是,無專業操守的自媒體卻是如過江之鯽。咪蒙、二更食堂等頭部微信公眾號上的起樓與坍樓,可謂自媒體亂象的典型代表。拜流量經濟所賜,不少自媒體至今似乎仍處于躺著數錢的“黃金時代”,自我感覺良好。
在數字化技術支持下,自媒體營造了一個網絡公共空間,并對現實產生了深刻影響。然而,權利和自由皆有邊界,自媒體亦然。須知,秩序與自由相互依存。無下限、無操守,無論是自媒體個體也好,還是互聯網平臺,終究走不遠,更成不了好媒體。
自媒體同樣需要遵守法律,不僅受傳統民法中有關名譽權、商譽權的規制,《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已明確了對英雄烈士的特殊法律保護,還專門設置了公益訴訟渠道。前不久,全國首例檢察機關向互聯網法院提起的英烈名譽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剛剛由杭州的互聯網法院受理。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也明確“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是掃黑除惡的重點打擊對象之一,這也是向玩“黑公關”的自媒體敲響了警鐘。
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自媒體,雖然形態不同,其面向公眾傳播的特點,決定了它們具有公共屬性,這意味著其應擔負相應的傳播責任。帶貨可以,賣課也行,但不能用碰瓷名人的方式來博流量、越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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