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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擬對過馬路玩手機等不文明行為罰款,最高200元
北京頭條客戶端11月27日消息,攜犬出戶要束犬鏈、及時清理犬只糞便;不從建筑物、車輛內向外拋撒物品……這些文明行為在鄭州將得到進一步規范。11月25日,《河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提交首次審議,草案從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等多個方面進行規范,通過人行橫道使用手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將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明確對“過馬路玩手機”行為作出禁止性規定在國內其他地方已有先例,此前溫州、嘉興等地出臺了類似規定,但罰款金額不大。
河南擬對過馬路玩手機最高罰款200元
近年來,走路出行看手機等現象在全國各地普遍出現,此類人群被稱為“低頭族”,而邊走路邊低頭看手機則對交通安全構成了威脅。
11月25日,《河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提請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安莅浮贬槍︷B犬、公共場所禁煙等突出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六條不文明行為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整改,處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包括從建筑物或車輛內向外拋撒物品;攜犬出戶不束犬鏈(繩)、不及時清理犬只糞便;通過人行橫道使用手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等。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過馬路玩手機被處罰列入“草案”。此項規定引發網友熱議,不少網友認為,低頭玩手機對交通安全確是隱患,此項規定及時必要。也有網友認為,從警告到罰款200元,具體如何實施,尚需制定細則。
過馬路低頭玩手機被處罰已在多地實施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過馬路低頭玩手機被處罰已不是首次出現,此前在嘉興、溫州等地已經有類似規定。
2019年1月1日起,浙江溫州市實施了《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其中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影響其他車輛或者行人通行”,處警告或者10元罰款。2019年1月14日,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出了“過馬路低頭玩手機”的首張罰單。
2019年10月,浙江《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條例》指出,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嬉鬧,行人違反規定最高可能被罰款50元。
2018年1月份,山東濟南交警對行人過馬路玩手機、閑聊等故意拖移、不按信號及時通行的情況,采取視頻監控取證,在路口大屏幕集中報道或者宣傳媒體曝光等。
律師:關于懲罰標準和金額可做解釋并試行
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認為,相關行政部門出臺此政策可能存在如下原因:從社會層面來看,此舉措一定程度上是為了公共秩序的維護,保障公民出行以及車輛行駛安全。從公民個人層面上來講,此舉措可以提高公民在公共場合注意自身行為的意識,用法律法規促進公民道德修養的提高。
常莎認為,該規范在起到懲罰作用的同時更多的是對公眾起到了預防作用。通過人行橫道時玩手機這件事說小則小,說大則大。一旦由于行人的疏忽,如忽略紅路燈,造成交通事故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實在得不償失。甚至,若更嚴重的造成連環追尾,危及公共安全,則會面臨更嚴重的傷亡后果。
關于懲罰標準,目前來看需要對“手機等便攜電子設備”進行解釋。比如,通過人行通道時使用電子手表、藍牙耳機算不算違反此規定。對于罰款金額的確定,可以先進行試行,將試行中發生的問題進行匯總,并結合具體實踐中的效果調整懲罰的力度與執行的標準。
(原題為《河南擬對過馬路玩手機等不文明行為罰款 最高罰款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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