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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盜挖4具女尸被公訴:出售他人配陰婚,賺取差價
“宜川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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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在世沒能取上媳婦,死后買個女尸為其配陰婚,追隨迷信想免去自家“災禍”或親人陰間的“形單影只”。還別說有需求就有供給,真有人搞這方面的“服務”。下面的古某、周某、師某、羅某為謀取一定利益盜挖買賣女尸。近日,被宜川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尸體罪依法提起公訴。
案情回顧
被告人周某到山西干活時認識了師某。師某居住的地方有人配陰婚需要女性尸體,可現實中“一尸難求”。師某得知這一情況仿佛看到了“市場”,為了倒手女尸賺取差價,師某與周某通過電話商議交易女尸賺錢的事宜,二人一拍即合,商議妥當便立即著手實施。2010年農歷10月份至2018年間,被告人師某負責找下家,只要有人配陰婚需要女尸,便電話聯系周某,周某隨即找人在宜川踩點并盜挖女尸,先后伙同古某、羅某共在宜川縣境內盜挖取得女尸4具,并將尸體全部轉手賣給師某,被告人師某把尸體運至山西省吉縣后加價賣給需要配陰婚的村民。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檢察官建言
隨著社會的發展,“陰婚”這一古代舊俗早已被時代摒棄,可如今有些偏遠農村卻陋俗抬頭,一些人便迎合需求,以牟利為目的盜竊女尸熱心促成陰間“這樁婚事”,結果不僅讓過世的人不得安寧,還給自己惹來牢獄之災。在這里提醒廣大群眾:配陰婚屬于封建迷信,雖然不構成違法犯罪,但有違社會公序良俗,與社會主義社會的文明和諧的價值觀不符,我們要樹立文明新風,破除配陰婚這種封建迷信,不給不法分子“鉆空子”,維護好過世親人的一份安寧。
(本文原題為《以案釋法:墓穴里的買賣》)
責任編輯:周子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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