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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丨貧困戶“拒絕脫貧”,扶貧還需先扶志
上周,云南省昭通市鎮雄縣茶蔚村一村民,因拒絕簽字脫貧被村委會通報。據通報內容顯示,該村民年人均純收入為5811.76元,經村委會會議研判,該村民達到脫貧標準。但當干部通知其前往村委會簽字認可時,該村民卻自稱“什么都沒有得到”,并拒絕脫貧。
11月20日,記者從鎮雄縣了解到,2019年云南省貧困戶退出人均純收入標準確定為3750元,至于該拒絕脫貧村民的具體情況,鎮雄縣相關部門還在了解情況中。
自從精準扶貧政策實施以來,絕大多數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到了政策紅利,其醫療、住房等賴以正常生活的條件得到了有效保障。但現實中,一些達到脫貧標準的貧困戶拒絕脫貧事件發生,確實讓人尷尬不已。這也說明,有效推動脫貧攻堅工作,既要給貧困戶帶來實實在在的物質幫助,更要扶志、扶智,而非讓貧困戶坐享其成。
可以說,精準扶貧工作開展以來,各個地方投入了極大的人力、物力、財力,且各項扶助政策不斷加碼,朝著“應扶盡扶”的目標看齊。貧困戶享受到了各種補貼,以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危房改造等扶助,不至于陷入赤貧的泥淖中難以自拔。而且,幫扶干部的全身心投入和經常性的入戶走訪,確實讓貧困戶感受到了陽光般的噓寒問暖。
但不可否認的是,囿于各種因素,一些扶貧工作依然僅僅局限于物質幫扶層面。較少地關注貧困戶的脫貧原因和深層次的思想理念和行為習慣。因而,長時期授人以魚式的物質幫扶,很可能會給一些貧困戶帶來“坐等靠要”的思想,認為只要幫扶干部源源不斷地給其送錢、送米、送面,就可以過上溫飽生活,不必費心勞神地從事養家糊口的正當職業。
加之層層施壓的考核方案,讓幫扶干部不得不屈從于一些貧困戶的不合理要求。如在一些上級的考核中,只要貧困戶稱未享受到相關補助,就會不問青紅皂白地問責幫扶干部,哪怕該貧困戶享受到了該幫扶,或者該幫扶不該由其享受。至少也要給幫扶者定個宣傳不到位的責任。如此一來,一些地方盡量滿足貧困戶的各種要求,即便這些要求不盡合理。
大包大攬的幫扶,不盡合理的考核,幫扶干部的摘帽壓力,自然會讓個別貧困戶“挾貧自重”,提出過分要求,守住貧困戶的帽子不丟,讓人無奈又可氣。當然,此事件中,當地在脫貧攻堅中是否有造假現象,以致貧困戶不愿“配合”脫貧,也是應予調查的問題。值得欣慰的是,前一段時間,云南一扶貧干部“大罵”貧困戶“不能等靠要”的視頻,引來一片點贊,這說明公眾已經認識到了深層次問題的所在以及扶志、扶智的重要意義。
必須認識到,扶貧不能僅是物質幫扶,更不是養懶漢,而是授人以漁的扶志與扶智。有效的脫貧攻堅,就得從扶思想、扶觀念、扶信心方面下功夫,糾偏將幫扶當慈善的不當認識。在做好醫療、教育等基本保障的前提下,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和崗位,激發貧困戶脫貧的內生動力和能力,而非任由一些人抱著貧困戶的“金帽子”不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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