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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前總統樸槿惠“國家情報院受賄案”將于11月28日宣判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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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18日消息,據韓媒報道,韓國前總統樸槿惠因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在二審中被判5年有期徒刑。檢方對判決結果不滿,進行上訴,韓國大法院將于11月末對此進行上訴審宣判。
據法院18日表示,大法院2部將于28日上午10時10分,對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等法律(行賄等)被起訴的樸槿惠,進行上訴審宣判。
此前,樸槿惠因涉嫌從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間,從三名前國情院院長處收取了36.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200萬元)的國情院特殊活動費(特活費),被追加起訴。
在此前的一審判決中,認定樸槿惠國庫損失罪名成立,判處6年有期徒刑,追繳33億韓元。但檢方對此表示不服,提出上訴。
根據二審判決,判處樸槿惠5年有期徒刑,追繳27億韓元。樸槿惠方面雖然沒有上訴,但是檢方在二審宣判4天后,提交了上訴書,該案件移送至大法院判決。
檢方上訴表示,認為樸槿惠的受賄罪和國庫損失罪等都應得到判定。
樸槿惠在2017年因“親信干政”被拘留起訴后,第二年又被追加起訴2起案件。其中,涉嫌介入公推案件,因檢方和樸槿惠都沒有上訴,所以確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8月29日,在“親信干政”案件上訴審中,樸槿惠被判有期徒刑25年,罰款200億韓元。但是大法院表示,在職期間的受賄犯罪應分開宣判,要求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宣判。
目前,駁回重審已經分配給了首爾高級法院刑事6部,但還沒有確定第一個審判日期。樸槿惠于2019年9月17日出獄接受了肩部手術,目前正在住院治療。
(原題為《再迎判決!樸槿惠“國家情報院受賄案”將于28日宣判》)
責任編輯:柴敏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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