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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妍案證人或被押回國受審,韓國警方已申請紅色通緝令

尹智吾上電視節目,談張紫妍案。 截屏圖
海外網11月6日消息,據韓國MBC電視臺報道,11月5日,韓國警方對身在加拿大的尹智吾申請國際紅色通緝令,并向外交部申請收回其護照、同時禁發新護照。國際刑警組織最快會在一周之內,決定是否批準紅色通緝令。尹智吾是張紫妍案的“唯一證人”,目前因涉嫌欺詐、損毀名譽等5項罪名被起訴和舉報。
紅色通緝令是國際刑警組織8種通告之中,最為“嚴厲”的一種。它針對的,是有關國家法律部門已發出逮捕令、要求成員國引渡的在逃犯,也被稱為通行于國際的“逮捕證”。
若紅色通緝令獲批,韓國警方會根據與加拿大之間的引渡協議,向加拿大警方申請將尹智吾強制引渡回國受審。
不過,韓媒也指出,尹智吾已經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卡,如果她還擁有加拿大國籍的話,即便紅色通緝令獲批、韓國護照失效,被引渡回國也有難度。
2009年3月7日,韓國女藝人張紫妍在家中吊頸自殺身亡。她生前留下的遺書曝光韓國演藝圈潛規則黑幕,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今年3月,尹智吾以張紫妍案“唯一目擊證人”的身份,出現在公眾面前,聲稱目睹張紫妍被迫陪酒,要為十年前含冤而死的張紫妍討回公道。
起初,因為公開了很多證詞,尹智吾獲得不少人的信任。但隨后她證詞的可信度,也遭到了質疑。
更多的麻煩來了。今年4月,韓國作家金秀敏以損害名譽和誣陷為由,起訴尹智吾。因為被懷疑“打著伸冤的旗號斂財”,有律師還向警方告發尹智吾涉嫌欺詐。
尹智吾還因在做網紅主播期間拍攝不雅視頻,被控“利用通訊媒體淫亂罪”。
爭議聲中,尹智吾倉促離開韓國,前往加拿大,并滯留至今。
7月23日至8月16日,韓國警方三次通知尹智吾接受調查,但在加拿大的尹智吾以健康問題為由拒絕了警方的要求。
當時,尹智吾在網上發文稱,“每周都需接受2到4次的物理治療、按摩治療和精神咨詢治療,身體和精神都處于無法回韓國的狀態”。
對于尹智吾的回國受審,韓國YTN電視臺近日評論稱,“希望可以停止消耗性的爭議,通過調查還原真相”。
(原題為《張紫妍案證人或被押回國受審!韓國警方已申請紅色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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