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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仁宗:頭顱移植手術后,你還是你嗎?
文 / 邱仁宗(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應用倫理研究中心名譽主任)
小時候有一天,我腦子里忽然蹦出一個問題:我是誰?我為什么來到這個世界上?小時候,父親給我起了一個名字叫“邱承忠”,后來小學老師將我的姓名改為“邱仁宗”,我在家譜上的名字是“邱寶成”,因為邱家在我這一輩是“寶”字輩。即使讀了不少有關的哲學文獻,這兩個問題我一直沒有解決。本報第六期發表的我討論有關我們對未來世代義務的文章可以說是解決了我的第二個問題:我為什么來到這個世界上?純屬偶然。我父親的人生軌跡與我母親的人生軌跡偶然地發生了交叉,他們戀愛了,生下了我。一到答案是“純屬偶然”,也就無法再問下去了。我的問題是:在一個茫茫的宇宙,在一個億萬年的歷史長河,為什么偏偏在這段時間出現了現在叫“邱仁宗”的這個人?而這個人又剛好是我?也許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然而,許多哲學家討論過并且還在討論“我是誰”的問題,也許在他們的腦海中也出現過我的問題。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這個問題已經有了實踐的意義。

邱仁宗,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資料圖)
原本在都靈大學工作的意大利外科醫生塞爾吉·卡納維羅(Sergio Canavero)本來研究神經調節研究得好好的,突然萌發異想,想研究頭顱移植手術,即把頸部以下癱瘓的病人的頭顱切下來移植到將頭頸部之間切斷的已經腦死的那個人的頸部。他認為這樣可使人長生不死。卡納維羅將這項研究計劃遞交給大學,大學非但沒有批準他的研究計劃,反而把他解雇了。卡納維羅知道歐洲和北美沒有一個國家會批準他這項研究計劃,而中國對科研項目管理松懈,于是他來到中國,在哈爾濱醫科大學找到了合作伙伴任曉平醫生。這種將一項風險大、受益小或不確定的研究計劃從嚴格管理科技研究的發達國家轉移到管理松懈的發展中國家去實現的行為,被稱為“倫理傾銷”(ethics dumping)。“倫理傾銷”是一個嚴重的國際科研倫理問題,歐盟委員會曾發起一項為期3年、耗資270萬歐元的倫理傾銷調查,該調查名為TRUST,已于2018年結束。卡納維羅把在意大利被拒絕的頭顱移植研究拿到中國來做,就是“倫理傾銷”。他和任曉平原本計劃在2018年以中國人為受試對象做頭顱移植的首次臨床試驗,但是在最后一刻,因為許多科學家、醫生和生命倫理學家的反對,這項試驗被禁止了。可是,這項擬議中的手術留下了一個有趣的問題:假設終有一天,頭顱移植手術獲得成功,結果會怎樣?誰是受益者?如果甲是頸部以下麻痹癱瘓的病人,但腦部仍然健康,乙是一個腦死病人,頸部以下身體仍然健康,把甲的頭部切下來安在乙的頸部,那么新形成的人——甲的頭顱與乙的身體接合起來的人——是甲嗎?還是乙?還是一個第三者丙?“誰是受益者”這一非常實際的問題(因為手術前醫生必須對風險-受益進行評估),卻包含一個非常抽象的哲學問題:什么構成一個人的身份?
有一篇哲學文獻曾討論過這樣一個案例,大意是(我添油加醋地做了修改):假設你被懷疑為謀殺者,在法庭上需要為自己辯護。你說,我不是謀殺者。法官要你提供證據。你說,謀殺者是像我,但不是我。謀殺者20歲,我50歲了;他沒有胡須,我胡須滿面;他的妻子姓王,我的妻子姓張;他喜歡踢足球,我喜歡打乒乓球;他有闌尾,我沒有,因為已經摘除了;他的腎臟功能良好,我的一個腎臟功能衰竭,已經移植了別人的一個腎臟,如此等等。因此法庭不能判定我是謀殺者。這里的問題是:你如何判定作案時20歲的人與在你面前做如此辯護的50歲的人是同一個人,還是不同的兩個人?這就是人的身份問題(identity problem)。
我們往往會搞不清人的身份問題。英國大哲學家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說,人們會勸14歲的少女現在不要生孩子,說你現在年紀還小,還不能獨立生活,這對孩子不好;將來你長大了,學習畢業了,找到一個穩定的工作,那時你生孩子,對孩子各方面都好。帕菲特說,這里討論的是兩個身份不同的孩子,少女14歲時生出的孩子與她成熟后再生的孩子不是同一個孩子,且說不上哪種行為對孩子更好,因為少女14歲本來要生的孩子可能會說:是的,我出生后生活會很艱苦,但總比不被生出來要好。這叫作非同一性或身份不同(non-identity)問題。

德里克·帕菲特,英國哲學家、倫理學家。(資料圖)
對于“頭顱移植如果獲得成功,受益者是誰”的問題,可以有三種回答。
第一種回答:受益者是甲。手術獲得成功后,雖然甲的腦與乙的身體成功連接了,但腦最重要,所以甲的腦和乙的身的混合體就是甲。美國哲學家托馬斯·內格爾(Thomas Nagel)就說過:“我們就是腦。”美國紐約大學神經科學家約瑟夫·勒杜(Joseph LeDoux)說:“我們作為一個人的本質被編碼在我們的腦之中。”參與頭顱移植研究的中國醫生任曉平也說:“一個人的本質是什么?人是大腦,而不是身體。身體只是一個器官。”這種觀點被稱為神經還原論,即把人還原為神經系統,其中樞就是腦。然而,人的腦能離開身體嗎?
帕菲特多年來一直在研究頭顱和身體重新連接的相關問題,這個問題起源于有關所謂的“裂腦人”的發現。人腦有左右兩個腦半球,功能上各有分工,中間由叫作胼胝體的纖維束把兩個腦半球連在一起。有一些人天生沒有胼胝體,有一些病情嚴重的癲癇病人,他們的胼胝體被切斷后可減輕其病情,這些病人就被稱為“裂腦人”。“裂腦人”會有一些怪異的舉動,例如一只手把人推開,另一只手則把人拉過來;或一只手把自己的褲子拉上來,另一只手又把褲子褪下去。因此有哲學家認為,一個人實際上是兩個人的組合,每一個腦半球代表一個人,但因為有胼胝體把兩個腦半球連在一起,因此顯示的是一個人。但當胼胝體被切斷,兩個腦半球都獨立了,就表現為每一個腦半球就是一個人的狀態。同時還發現“半腦人”,即有的人生來就只有一個腦半球,照樣可以生活。
這些發現啟發了帕菲特,他因此做了一些思想實驗。一個是裂腦實驗:假設有一位病人A,他快要死了,另有兩個人B和C,他們也接近腦死了,于是把A的兩個腦半球分別移植到B和C的顱腔內。那么,B和C是否都是A?帕菲特認為應該是的。另一個是遠程傳送器實驗:假設地球上有人發明出一種遠程傳送器,能夠把一個人(例如X)的生理和心理信息發送到火星上,而火星上也有一個接收器,能夠把從地球上接收到的生理和心理信息轉化為一個人(例如Y)。那么,X是否就是Y?帕菲特傾向于認為是。帕菲特的根據是什么呢?
拿上面謀殺者的案例來說,按照帕菲特的觀點,就會認為,一個人的身份不在于他的年齡、相貌、愛好、妻子的姓名、身體的結構,而在于他的精神狀態。用帕菲特的話說,20歲那個人與現在50歲的人之間有精神或心理上的連通性,即記憶、意向、信念、欲望和其他精神狀態之間的連通性。因此,那個50歲的人給自己的辯護完全站不住腳。帕菲特把人的身份歸結為一系列心理體驗之間的關系。因此,帕菲特的這種觀點被稱為“精神本質論”。帕菲特還做了另一個思想實驗:假設他自己病得不輕,快沒救了,于是他要求醫生在他去世以前將他的頭顱接到也瀕臨死亡的英國哲學家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身上。帕菲特的朋友去病房看他,能很清楚地認出他是帕菲特,即便護士掀開被窩給這位朋友看他的身體來自威廉姆斯。在這個案例中,帕菲特試圖訴諸常識來支持他的精神本質論。所以,按照神經還原論和精神本質論的觀點,頭顱移植手術成功后的受益者是甲,甲和移植后的甲的頭和乙的身的混合體是同一個人,他們有同一個腦,他們有精神連通性。
但是,這種觀點會遭到一些難以應對的反例的反駁:一個處于深度睡眠、昏迷或持續性植物人狀態的人盡管與睡前或昏迷前的自己沒有心理連續性或連通性,但仍然作為同一個人存在,他的身份沒有改變。當我深睡或昏迷時沒有任何心理或精神活動,連通性中斷了,那時的我就不是我了?我的身份改變了?這違反常識,也違反直覺。當我睡醒或從昏迷中醒來,我又有心理或精神活動了,但這時的我與睡著或在昏迷中的我沒有連通性,這時的我是變成了以前的我?還是具備了第三種身份?還有一些阿爾茨海默病患者的病例,病人把過去的事情都忘了,與病前的他沒有任何精神上的連通性,他的身份也應該改變嗎?他是不是需要換一個身份證?英國已故哲學家凱瑟琳·威爾克斯(Kathleen Wilkes)在某哲學雜志討論過一個有關三重人格的案例:一位女病人有三重人格,她這一周是第一種人格,第二周是第二種人格,第三周是第三種人格,在人格轉換后她一點兒也不記得她在前一種人格時說的話和做的事,也就是說,她的三重人格之間沒有任何精神或心理上的連通性。按照帕菲特的觀點,她是三個人,她應該有三個身份證。加拿大生命倫理學家瓦爾特·格蘭農(Walter Grannon)也討論過另一個案例:一個人很壞,做盡了壞事,有一天他突然陷入昏迷,昏迷了好幾天后醒來,突然變成另外一個人:做事勤奮,處處為人著想,做了許多好事。按照帕菲特的觀點,這個人昏迷前后是兩個人,有兩個身份。這是違背常識的。按照常識,我們會說,A這個人變好了,而不說那個做盡壞事的A已經不存在了,現在存在的人是凈做好事的B了。
第二種回答:受益者是乙。手術獲得成功后,雖然甲的腦與乙的身體成功連接了,但身體最重要。
有一些哲學家被稱為動物論者,他們認為人也是動物,最重要的是他們有一個有機體,只要身體存在,人的身份就會被保留。因此支持動物論的哲學家持有生物具有連續性的觀點,身體的連續性對一個人的身份至關重要。即使一個人永久性地失去了知覺,例如進入昏迷狀態、植物人狀態甚至是腦死亡狀態,他仍是同一個人。從這個觀點來看,雖然手術后產生的人有甲的頭顱,但身體還是乙的。因此新產生的甲的頭和乙的身的混合體是乙,因此受益者是乙。
然而,動物論者也有他們的難題:頭顱和身體都是有機體的一部分,并且是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一個人堅持認為頭顱比身體更重要,他會加入神經還原論者的行列,聲稱新產生的人是甲;反之,如果一個人認為身體比頭顱更重要,他會得出結論說,新產生的人是乙。
第三種回答:受益者是丙。手術獲得成功后,雖然成功連接了甲的腦與乙的身體,但其結果是形成一個新的人,第三者丙。
美國哲學家休伯特·德雷福斯(Hubert Dreyfus)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論證,智能不僅是計算,我們要制造一個擁有人的智能的裝置,就應該要求這些裝置具有像人那樣的在世界中的存在物,也就是說擁有像人的智能一樣的人工智能必須擁有像人一樣的一個身體并處于社會環境之中。美國機器人學專家羅德尼·布魯克斯(Rodney Brooks)說,唯有賦予身體,嵌入環境的行動實體才能夠擁有人工智能。智能需要一個身體,該身體能夠運動,并能與可觸及的物理客體互動。因此,我們不僅僅是我們的腦。自我,也就是一個人的身份,是由腦、身體和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融合形成的。作為人,我們思考和行動的能力是我們被賦身和被嵌入環境的心的一個功能。對腦、心(認知、自我)、身體和環境之間關系的討論,直接關系到對“什么是人的身份”“哪個實體有資格被稱為人”這些問題的回答,也直接關系到在我們討論的案例中有關頭顱移植(如果成功的話)后產生的丙這個人是誰的問題的回答。

休伯特·德雷福斯,美國哲學家。(資料圖)
如果根據通過腦、身體和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來塑造我們的自我的理論,那么結論應該是:丙既不是甲也不是乙,而是一個不同于甲和乙的新的人,他具有獨特的身份。在頭顱移植手術成功實施之后,甲的頭顱被移植到乙的身體上,甲的頭顱必然嵌入到乙的身體之中,并被嵌入到一個新的社會文化環境之中,與乙的身體和新的環境相互作用,將極大地調整或改變神經系統和心理系統的結構,使得產生的丙既不是甲,也不是乙,而是一個具有新的自我、新的身份的新人。
(原載于《信睿周報》第12期,題圖來自 Unsplash @viktortalash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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