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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立法:嚴禁超載超限車輛進入過江橋梁隧道

10月30日,記者從南京市人大常委會獲悉,該市新修訂的《南京市長江橋梁隧道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兩天后的11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為了保證過江通行的安全,在該《條例》中,首次嚴格限制了超載、超高、超寬、超長以及超限車輛駛入長江橋梁隧道。
記者了解到,現行《南京市長江橋梁隧道條例》自2011年開始施行,是南京市長江橋梁隧道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據,但隨著長江大橋(公路橋)的屬地化管理和多條過江橋梁隧道的新建和投入運行,長江橋梁隧道建設和管理中出現不少新問題。據統計,僅今年,南京市交管部門就攔截了25臺次超載、危化品運輸車輛進入隧道。新的管理條例亟待“上線”。

據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夏德智介紹,目前,南京市已建成包括長江大橋、長江隧道等6條過江通道,同時還有多條過江通道處于在建或前期研究階段,根據規劃,未來南京市域范圍內將有25處28條過江通道建成。與此同時,政府管理部門已經注意到民眾對長江橋梁隧道安全的關注,特別是在近期多起超載超限車輛發生重大事故的情況下,此次《條例》立法的焦點,就著重強調了對“五超”車輛的管理和查處。
夏德智告訴記者,所謂“五超”車輛,指的是:超載、超寬、超高、超長、禁止及限制物品等車輛,考慮到該類車輛在隧道內通行,極有可能影響隧道通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此,此次《條例》專設了“通行管理”一章,除了明文規定“五超”車輛“禁止駛入”過江橋梁隧道之外,還建立了長江橋梁隧道交通通行狀況“實時監測機制”,并設置了“提前實施分流管控措施”等具體辦法。
“尤其是長江隧道位于水下,一旦在隧道內發生危化品泄露或爆燃事件,事故救援難度很大,極可能引發嚴重后果。”夏德智表示,近年來,南京市交通運輸部門、公安交管部門以及隧道運營管理單位通力合作,全力攔截擬通行長江隧道的危化品運輸車輛,“在新《條例》中,也明確禁止了危化品運輸車輛在長江隧道內通行。”
此外,記者注意到,《條例》還明確了劃定過江橋梁隧道的“安全保護區”規定,禁止在保護區范圍內從事采石、采礦、挖掘、取土、爆破等活動。
據南京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奚暉介紹,該市交通運輸局將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兩條隧道安全保護區內地形圖的測繪,力爭明年1月底前完成安全保護區的界樁埋設;同時,對于超載超限車輛,也將在沿線公路設置無需下車的監測探頭,保證把超載超限車輛攔截在限行區域以外。
(原題為《南京:立法嚴禁超載超限車輛進入過江橋梁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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