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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一高中推薦學生買平板被質疑,區教體局稱未發現違規違紀
河南省商丘市第二高級中學(以下簡稱:商丘二高)向學生推薦購買平板電腦,并稱平板用來“信息化教學”。有家長對此提出質疑。
10月28日晚,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商丘市睢陽區教體局獲悉,暑假期間已經接到家長的反映,該局立即展開調查,未發現違規違紀情況。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該校推薦學生購買一款價為3980元的平板電腦,并稱將用于“線上線下”教學。家長們普遍認為平板價格較貴,并懷疑該平板的教學資源是否真的有效果。該校一名趙姓副校長回應稱,學校一直本著學生自愿購買的原則,并未強制購買。學校會將購買平板電腦的學生單獨分班,進行信息化教學。
28日晚,睢陽區教體局一位趙姓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發來一份《關于商丘市二高要求學生購買平板電腦的回復》。
該《回復》稱,為落實國家教育信息化政策及商丘市中小學教育信息化試點學校要求,商丘二高于2019年2月啟動教育信息化工作。工作開展過程中,學生專用的智能終端由學生自帶或購買,但堅持自愿原則。
前述《回復》還稱,學校與北京石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三教育)合作,由該企業為學生提供智能終端。學生可以向石三教育購買學習終端,也可以自備。如學生自備學習終端需繳納26個月的信息服務費和軟件系統費用共2500元;如向石三教育購買學習終端,則需繳納服務費、學習終端和軟件系統費共3980元。向石三教育購買學習終端的學生,把費用交給石三教育,公司與學生直接簽訂服務合同。
這位趙姓工作人員還告訴澎湃新聞,關于“商丘二高推薦學生購買平板”一事,暑假期間已接到家長的相關反映。該局高度重視,并立即介入調查,未發現違規違紀情況。
28日下午,商丘二高趙姓副校長向澎湃新聞介紹,2018年年底,該校相關人員前往實行教育信息化的周口文昌中學考察后,決定試行教育信息化改革。經推薦,該校與石三教育達成合作,企業為學校提供智能終端、設備及教育資源的運營等。
睢陽區教體局的《回復》則稱,目前,商丘二高教育信息化工作正在穩步推進,已經申報“全國智慧教育示范校”,將于2019年10月掛牌。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邢鑫認為,學校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和非營利的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學校因教學需要確需購買的教具和學具、教輔用品和資料應從公用經費中列支。盡管商丘二高聲稱學生購買平板電腦采用自愿方式,但事實上學生一旦不想購買,則“被分班”,這就屬于變相的強制推銷。同時,學校通過該方式人為地將購買平板電腦和未購買平板電腦的學生進行了區分,造成了教育教學的不平等,違背了“有教無類,一視同仁”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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