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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考女兒沖刺輔導班兩個月花20萬,女子訴前夫要求平攤敗訴
澎湃新聞記者 楊亞東 通訊員 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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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士顧某花20萬元給參加藝考的女兒報了2個月的考前沖刺輔導班,藝考失利后,她起訴前夫張某,要求分擔培訓費的一半。澎湃新聞(www.kxwhcb.com)10月21日從杭州余杭區人民法院獲悉,法院經審理駁回了顧某的訴訟請求。
據介紹,顧某與張某兩年前協議離婚,約定女兒小玉(化名)由顧某撫養,張某每月支付撫養費2000元直至小玉獨立生活。近期顧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張某平均分擔小玉的撫養費(考前沖刺輔導費)20萬元。
女兒小玉是一名藝術生,在竹笛上有一定天賦,為了讓小玉走藝術生的道路,從初中開始,顧某便帶著女兒到北京租房,拜名師學習竹笛。為此,家里先后賣掉了3套房子。
不過,小玉的文化課不理想,為讓女兒順利通過藝考,高考前,顧某未經前夫張某同意,就支付20萬元給小玉報了一個為期2個月的考前沖刺輔導班,希望通過突擊培訓,讓女兒的文化課與藝術水平都得到強化與提升。20萬培訓費中,除文化課外,其余都用在藝術專業的“名師點撥”上,但最終小玉今年藝考還是失利。
顧某認為,作為父親的張某理應分擔該培訓費的一半,即10萬元。但張某認為,考前沖刺輔導費不屬于撫養費,且未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爭執不下。顧某遂訴至法院追討。
法院審理認為,額外支付的考前沖刺輔導費不是必要、合理的費用,顧某要求張某給付考前沖刺輔導費10萬元的主張,超出了必要的撫養費(教育費)范圍。且顧某事前亦未與張某就培訓事宜達成一致,張某明確表示不同意負擔該費用,故法院駁回顧某訴求。
責任編輯:謝春雷
校對:余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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