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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播為“吸粉”半夜在骨灰堂前唱歌,民警對其批評教育

在民警嚴格的普法教育下,陳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永康公安提供
21日記者獲悉,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花街派出所日前接到一起奇葩警情,在花街鎮(zhèn)金豐村附近,有人連續(xù)幾天在大半夜唱歌,聲音太大嚴重影響到了居民休息。
接到警情后,值班民警黃挺立即帶隊出發(fā)前往該地,但一開始并未找到唱歌人。詢問當?shù)鼐用瘢急硎旧缴喜o農(nóng)家樂或歌廳等營業(yè)場所。
因時值半夜,山路崎嶇也沒有路燈,民警一行人只能根據(jù)歌聲傳來的方向,借著月光和手電筒徒步繞山巡查。經(jīng)過近一個小時地苦苦搜尋,民警終于找到了正在激情歌唱的陳某,而地點竟然是在半山腰的一座隱蔽的骨灰堂前。
只見當事人一手持話筒,一手拿著手機,在一個特大號音箱播放的音樂伴奏聲中,放聲高歌。
隨后,民警立即阻止了該男子的行為。經(jīng)詢問,該唱歌男子姓陳,來自云南昭通,今年24歲,現(xiàn)租住在永康西城街道大徐村,是一網(wǎng)絡(luò)直播平臺的玩家,為吸引更多粉絲刷禮物、追求點擊率而故意在半夜于骨灰堂門口進行唱歌直播。
于是,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并告誡他不能為了在網(wǎng)絡(luò)上“尋刺激”“求關(guān)注”而違背公序良俗,取景骨灰堂進行直播,更要換位思考,多為附近居民考慮。
最終,在民警嚴格的普法教育下,陳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承諾以后不會大半夜地在這里唱歌直播打擾居民,再也不會做出這樣出格的事情。
警方提醒,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違反關(guān)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guī)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原題為:《男主播為“吸粉”半夜在骨灰堂前唱歌 民警對其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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