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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沙龍︱一個家族與三塊石刻:歷史田野中的消逝與永恒
2019年9月23日,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中國史青年學術沙龍”邀請臺灣“中研院”史語所李仁淵先生,做了題為“一個家族與三塊石刻:歷史田野中的消逝與永恒”的報告。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經授權擇要刊出,以饗讀者。本文經李仁淵先生審定。

大家可能都知道最近的史學潮流,尤其是在明清史學界,一部分學者開始強調田野考察,通過尋找地方文獻來做歷史研究的重要性。為什么大家會開始覺得做田野非常重要呢?這是因為它能找到新的材料,這些新材料促使我們用新眼光讀舊有材料,可以有新的視野。我們都知道,在讀史料的過程中,會受到史料本身很大的限制,而新的史料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能讓我們看到舊史料告訴我們的歷史以外新的面向,譬如你從地方挖掘出來的新史料,都是過去方志、地方文人文集這類正統性史料中看不到的,是舊史料無法輻射的新領域。其實歷史田野強調一個“自下而上”的歷史,研究這些地方社會生產的新史料,它所映射的是一個從底層社會往上看的視角,基于這些材料做出來的研究和以往官方檔案、地方志、士人文集做出的從上往下看的研究,兩者可能會有不同的觀點。
我個人研究領域到博士班時轉到閩東山區的地方社會,比較常接觸族譜、碑刻等材料。也因為這些材料對我來說都很新鮮,因此常常要思考這些材料的意義、怎么讀它們。在這個暑假我參加了第九屆海峽兩岸歷史研習營,經歷了長達十四天的田野考察,主題是“閩粵海洋”。我的演講就從這次田野考察中看到的三塊石刻說起吧。
偶遇潘氏家族:摩崖石刻、界碑與族約碑
我們研習營的第一天在澳門的媽閣廟,媽閣廟后山上有很多摩崖石刻。其中,我看到一首詩:
欹石如伏虎,奔濤有怒龍。偶攜一尊酒,來聽數聲鐘。
甲辰仲夏隨侍宮保耆介春制軍于役澳門偶偕黃石琴方伯暨諸君子同游媽閣題此
賁隅(番禺)潘仕成

媽閣廟是在澳門半島的南端,面朝海洋背靠山,所以絕佳的風景會吸引很多人來旅游并留下石刻,乍一看會覺得這個題詩的人心情很恬適,到此一游,然后留下一首詩。我為什么注意到這個石刻呢?主要是因為這個叫潘仕成的人大有來頭。
潘家是廣州十三行的兩大行商之一,另一家是伍家。那他為什么從廣州跑到澳門?其實在石刻里面他已經說明了,“耆介春”是兩廣總督耆英,“甲辰仲夏”是道光二十四年(1844),地點是在澳門,這都暗示著歷史上的重大事件——中美簽訂《望廈條約》。所以,潘仕成并不是單純地旅游,而是跟隨清政府官員來此簽條約的。官方檔案里也記載,耆英挑選他的原因是,潘仕成和美國人有貿易來往,對美國比較了解。所以很有可能簽訂條約之際,一行人來到了媽閣廟,所以這個石刻背后是個重大的歷史事件。


在潘仕成石刻旁邊還有一塊石刻:
蒼山峨峨,碧海回波。仗我佛力,除一切魔。
道光甲辰五月偕潘德畬方伯仕成趙怡山侍御長齡銅竹樵司馬儔來游媽閣書此以志
寧陽黃恩彤
這個石刻的題字者黃恩彤,就是潘仕成石刻里提到的“黃石琴”。 黃恩彤是當時的廣東布政使,這首詩就能感受到他所表明的心境與潘仕成明顯不同,兩個人的石刻和當時國家、歷史事件都是相關聯的。
做地方社會研究的學者通常較不注意摩崖石刻,認為這些石刻與地方社會沒有什么聯結,但其實摩崖石刻也是個可以研究的文類。因為做一個摩崖石刻,把自然形成的巖壁磨平后題字,其實耗費不少成本。是什么人會不惜工夫,把他們的感想留在這個地方?這當中就會牽扯到各種各樣的議題:什么點會有這么多摩崖石刻?這個地點本身有什么特點會吸引大家到這兒來留下石刻?留下名字的人肯定是一些有勢力的人,一個地方留下很多摩崖石刻,說明這里其實是一個長時期互相對話的場域,明清時期刻字的人會和之前唐宋時期造訪過此處的人來比較和對話;同時石刻上的字句又和這個點、和個人心境互相配合。因此,摩崖石刻也是一種各文化因素之間相互印照的文類。
到了研習營的第八天,我們到了廣州的海幢寺。海幢寺從明末清初以來就有很多故事。早年廣州城內對外國人是禁止開放的,但是從乾隆末年開始,朝廷開特例給洋商開放一處供他們游憩的地方,這個地方就是海幢寺。海幢寺與十三行只一江之隔,通過渡船來往非常便利。這個位在廣州城區渡江而南的區域稱為“河南”,而海幢寺則被西洋人稱為“河南寺”(Honam Temple)。而潘家與伍家也在這附近購買宅地,開基建祠。我對潘仕成的興趣大部分源于書籍史,因為潘仕成曾建造了一個“海山仙館”并印了一套《海山仙館叢書》,我本來想了解的是潘仕成發跡后參與印書等文化事業的經歷。但是荔灣的海山仙館基本上已經沒有遺跡留下來,而可能只在現在海珠區的河南還留有一些廣州潘氏家族的痕跡,像是我們這天看到的“潘能敬堂祠道界”碑。
來廣州的潘家肇基者叫潘振承,外國人稱他為“潘啟官”(Puankehqua),他本來是福建人,早年先去馬尼拉經商,后來到廣州經商,一時間成為行商的領袖。在廣州發跡后潘振承購買河南周邊土地做家宅,到1776年的時候修建了祠堂,這個碑是現在這個祠堂留下的痕跡。這個地方叫做“龍溪首約”,很多人認為“龍溪”就是他們的祖籍地,表示不忘本的意思。而道界碑的作用在提醒往來的人祠道的所在,同時也可能有標志產業界限的意義,也就是哪里是宗族共有的公產,哪里是各房、個人或外姓的產業。

最后一天,我們去了廈門的青礁村和白礁村,劉志偉教授提示我們說青礁村附近有一個潘厝村,同行的同學們問到潘厝村祠堂位置,我們即造訪了這座祠堂。這座祠堂雖然后來有過重修,但還是顯得很簡單,不會感覺這里曾是世界首富的家鄉。以往的布置幾乎沒有留下來,也只有很簡單的開基祖“元德公”的牌位。后來有幾個眼尖的同學發現墻上嵌有兩塊碑,其中一塊碑是嘉慶二十三年立的。
這塊碑大致講述了潘厝村早年祭產只剩十分之一,不足以支撐每年祭費,而廣州的潘正威回鄉捐助一千六百大洋。這塊性質是合約的碑規定了這筆錢的用途和性質,不允許族人和后人來挪用這筆資金,并讓天、地、人、和潘氏四房輪流管理的方法來防范這筆錢被侵吞。我們看到的這個碑刻是個合約,因為這個關系族人之間的大事,所以把它刻成碑刻放進宗祠里,這是他們處理家族產業的一個約定。里面還有一些細節可以去討論。像是碑中表述捐助者是“十八世孫有量之次子正威”,為什么不是“十九世孫正威”?潘正威其實是潘仕成的爸爸,潘有量就是潘仕成的祖父,而潘有量的父親又是潘振承的弟弟。對于潘氏家族我們比較熟悉的是被稱為啟官的行商一支,即前述潘能敬堂的潘振承,不過這次捐款的主導的是另外一支。這些家族支系以及捐款者的表述方式背后有什么背景,就值得大家再想一想。其他如祭產的管理問題,以及碑中的“天、地、人、和”四房怎么分等等,都是可以進一步去追究的細節。
另外,潘厝村在漳州與泉州的交界地帶,而在清代的行政區中是屬于泉州府同安縣,但是“龍溪”又是漳州府的縣名。究竟被帶到廣州,到現在仍然留下來的“龍溪”是怎么來的,也讓人很好奇。不過如果我們用陸地行政區劃的概念來看,我們會覺得他所屬的府州縣都是固定的,但是從海洋視角來看,去馬尼拉、去廣州經商的潘振承,他們對于地理空間的想象可能更寬廣。
研習營總共是十三天行程,但很巧合地分別在研習營的開頭、中間與結尾,看見了潘家不同階段的三個碑,分別是:(1)1844年立于澳門媽閣廟的摩崖石刻,是用來彰顯個人名聲;(2)1776年立于廣州河南的潘能敬堂祠道界碑,這是標志祠道位置或宗族公產對外的標記;(3)1818年立于漳州龍海潘厝的潘氏祠堂碑,這是宗族對內的規約。

怎樣閱讀碑刻?
研究潘氏家族,固然除碑刻以外還有族譜等其他不同的歷史記錄,這些文獻的生成決定我們應該怎么去閱讀。而碑刻文獻和其他文獻不一樣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它的載體定義的,刻在石頭上而不是紙上,所以碑刻的物質性就特別突出。有一個詞叫“paratexts”,意思是圍繞正文本的副文本。有一種說法是副文本是“threshold of interpretation”,也就是說我們是透過副文本的門坎去理解正文。如讀一本書可能是先透過序言、作者題名等圍繞在正文的副文本去理解這本書、定義這本書的位置。對于碑刻來說,它的重要門坎就是碑本身的物質性,不只是碑文,它的形制、大小、字體都有意義。這個碑之所以有意義,不只是因為它有文字,而更是因為它被刻在石頭上,立在一個讓大家看得到的地方。
因為碑本身的物質性,碑刻文獻與其他文獻相比,有兩種特質特別顯著。首先碑文是希望永垂久遠而被銘記的表述。也就是說,當文字被刻成石碑,代表著制作者希望文字中所形成的秩序可以一直保持下去。無論是協商的結果或是現有的權威或聲名,都希望借著文字與石碑的結合,可將這樣的狀態持續下去。如潘厝碑刻上那個合約,或是潘仕成在人生高點時留下的摩崖石刻,都有這樣的一面。
其次是碑的現場性和公開性。公開性是相對的,立在祠堂或者立在廟里,都是有不同的公開性,但一旦文字以碑刻的方式呈現,就是希望這些文字可以讓社群內不特定的讀者都看到。不像書寫的紙上的文字可以傳遞移動,碑是現場的,個人可以走近碑刻查看,碑的讀者與其欲產生的作用也都以其所在的現場來界定。不可能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跑去看這塊碑,因此一塊碑的公共性不可能無限伸展,而是被他所在位置所能抵達的人群來界定。有些文獻是想長久留存,但不一定是想讓所有的人都看到,如田產交易的契約或是族譜。有些文獻想讓大家看到,但不一定想長久留存,如張貼的布告或是有些儀式上使用的文字。但是碑刻是同時想讓人看到,又想長期留存。也就是說制碑者是想要讓這些文字呈現的狀態具有公共性,而又能永遠持續下去。這一個一個的碑是想要打造其地域范圍內的公共秩序。
也因為這樣,有時候碑造成的影響就不只是文字本身,而是超脫文字本身之外。我們在鄉村看碑的時候,會覺得碑的文字那么古雅,而居住在這塊碑周圍的居民可能讀不懂。然而這些在公共場域中顯著存在的碑,又不停的提醒經過的人它們所代表的秩序與權威。有時候村民的確讀不懂這些碑,但更多時候村民是透過長久以來的層層轉述來了解碑的內容或碑所代表的秩序。由此這一塊塊的石碑又成為文字與口述、意義與實踐、過去與現在的交界點。即使是不識字的村民,也可以感受到碑所帶來的不同意義。這時候的碑不僅是文字的媒介,本身就是一種公眾的象征符號。
因此研究者看碑的時候,要強調不只是讀石碑上的文字,也要考慮它的載體與它的現場性。大家常說的“現場看碑”就是要了解這個碑到底長什么樣子?在聚落的哪個地方?碑的形制與場景都高度關聯,即便把碑文抄在紙上也會漏掉很多訊息。當碑的內容被收錄在方志和文集里時,它的公共性就不同,預設讀者就不是當地來往的人,而是方志和文集的讀者。也因為如此,方志和文集收錄的碑文可能會被篡改或者切割,包括文人收錄碑文時,覺得上面捐款者的信息太難確認或沒有意義而不收錄,有時還會刪減碑額的細節和碑上紀年部分。而文集追求的是撰寫碑文的那個人的文采,而不是碑在當地所起的作用;因為目的不一樣,所以文人對內容會有揀選。不是說收在文集或方志里的碑文就不能用,而是我們要注意到這個碑文面對的讀者已經不一樣。
現在有一句愈來愈出名的口號是“進村找廟,進廟找碑”,這其實不僅是一句口號,而確實是有道理的。像開頭所提到三塊碑,就都是在祠廟的場景出現。對時間可能有限的研究者來說,掌握一個社群的公共事務的快捷方式,就是去看廟里的碑。因為我們前面講到碑就是在制造公共性,它被擺放在村里最顯眼的地方,常能展現出當地人最關心的公共事務以及這些公共事務涉及的權力關系。當然在不同地方可能不太一樣,但在華南,廟和祠堂常常是地方最重要的公共場所,碑又是展現公共性的地方,所以進村找廟,進廟找碑可以最快掌握這個村的公共事務,從這里展開對村莊的進一步了解。
由于每塊碑展現的是那個時間點所要持續下去的秩序結構,那么由重復性質的公共事務留下來的不同時代的碑,便可能可以觀察社群中秩序結構的變化。例如說廟宇的重建,這當中涉及到經費籌集,工程負責,如何參與、如何分配,因為這是重復性質的,所以把這些碑連續起來觀察,可以了解地方社群如何分配公共事務,公共權力如何變化的過程。除建廟方面,水利和堤防作為地方公共事務也是類似的,自然災害或生態環境的變化,整個水利和堤防系統也要重修和維護,重修或維護水利堤防是有約定的,例如水資源相互之間如何分配,這都是協商之后想永遠保持的結果。它留下的碑刻,也能讓我們看到地方權力的變化。還有交通路線的修建和維持,例如橋梁、亭子和渡口。各種社會組織的維持和運作,像親緣組織(宗族)、地緣組織(同鄉會、會館等)、職業團體。以及公共產業的管理與分配,例如祭產、學田、會產等。這些都是公眾參與,且需要不停地確認的事務,因此也常留下不少碑刻。所以讀這些碑刻的目的,主要便是從社群中最重要的公共事務運作的演變,觀察社會機制運作原則與權力關系的歷時性變化。
不被碑刻文本的生產者“牽著鼻子走”
我們歷史研究者是要從歷史遺留的碎片中重建消逝過去的樣貌,而歷史中的人物留下這些記錄都有著不同的原因,而記錄的制作者也有不一樣的意圖,也留下了不同的碎片記錄,我們要用這些記錄去重建過去。
正如我前面所講的,刻碑的意圖是為了永恒和彰顯,相對而言,很多史料都被隱藏起來,因此歷史學者很容易受到碑刻的誘惑,容易被碑刻文本的生產者“牽著鼻子走”。碑刻呈現的是最后的“結果”,而未必是“過程”。如果我們把這些結果當成全部的歷史,往往就只是復制了制碑者想要永恒彰顯的歷史,而忽視了過程中的細節,包括協商中的沖突。這是一個歷史學老生常談的通病。我們現在都了解閱讀官方檔案或官方撰述的歷史,必須留意撰寫著的背景與立場,而面對碑刻等地方文獻,我們也要有相應的警覺。在時間之流的淘選下,因為本身的性質,碑刻文獻容易在歷史現場留下來,并且成為了解地方社群權力結構的捷徑,但是研究者也要留意顯明史料中可能帶來的誤差。
研究者該如何規避呢?首先要注重它的言外之意與細節,比如潘仕成留下的摩崖石刻背后《望廈條約》的歷史背景。第二個就是文本的性質和限制,前面講到過碑刻的物質性。第三個是注意文本生產的權力關系與不同史料的交互參照。像是前面從碑刻中提出不少未解的問題,其實可以在如族譜等不同性質的史料中找到方向。第四點是發掘無聲者的聲音,我們要重建過去,并不只是說一個有權力的人的故事,要注意這些故事中沒有告訴我們的事情,即無聲者的聲音。最后一個是對未知的過去保持謙遜,沒有一個材料會告訴我們所有的事情,解讀一個材料不代表我們掌握關于它的一切,其實尚有許多我們不懂的部分埋存在歷史長河中。作為對消逝過去的觀察者,我們要明白史料的限度,對從有限史料中得出的結論有所保留。
(四川大學中國史青年學術沙龍每月邀請海內外青年學者做客蓉城,分享新知新見,旨在消解斷代史的隔閡,拆除新舊議題的門檻,從中國歷史出發探索史學未來的方向。澎湃新聞將陸續刊載這一系列講座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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