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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拱辰門”改為“巍山”,云南網質疑:文物豈能隨意變臉

日前,有熱心讀者曝料,大理巍山古城標志性建筑、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拱辰樓基座門洞上方的“拱辰門”牌匾改為“巍山”,疑有損壞文物之嫌。短短幾天時間,質疑聲已在網上發酵。
巍山拱辰樓系明代蒙化府北門城樓,先后六次修繕,始終秉持明代建筑風格特點,1993年11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足見其不僅對于巍山來說文保價值非同小可,在全省文物界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在當地民眾心目中同樣占據著不可小覷的分量,因而無論是保護還是修繕,理應足夠重視、慎之又慎。
相關報道顯示,2015年1月初巍山拱辰樓突發火災,基座上方已有600年歷史的木質建筑全部被燒毀,隨后當地進行了恢復重建,于是也就有了現在的名稱之變。“拱辰門”改稱“巍山”之所以引發廣泛質疑,固然有民眾的懷舊因素,大家都希望修復后的拱辰樓能夠再現原來的風貌,更重要的是相關法規也有相應的明文規定。
國家文物保護法第21條規定,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第26條規定,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筑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名稱是特定不可移動文物的精髓和靈魂,當地修繕過程中把“拱辰門”改為“巍山”的做法,不僅顯得太過隨意、兒戲,而且明顯有悖法律規定,說得不客氣點就是“破壞性修繕”而非“保護性修繕”。
巍山縣官方通報中回應稱,原“拱辰門”字樣為1996年維修拱辰樓時設置,“非文物本體”,這一說法顯然站不住腳,有挑戰公眾常識認知之嫌;至于說“為進一步將巍山豐厚的文化遺產資源轉化為旅游資源,助力巍山經濟社會大發展”更顯得牽強,難道沿襲使用“拱辰門”會影響轉化、妨礙旅游經濟發展?相反地,太過隨意的改名甚或“變臉”,倒難免會使之黯然失色,效果只會適得其反。
眾所周知,歷史文化遺產往往承載著特殊的歷史記憶,蘊藏著特定的文化意涵,寄予著特別的鄉愁鄉情,隨意修改不僅可能造成人為的文化斷層,不利于歷史、文化價值的挖掘與傳承,而且也會給公眾帶來違和感,削弱其史學價值、文化價值和觀賞價值,這也正是近些年來個別地方更改景區、古跡名稱等做法屢遭質疑的要害所在。拍腦袋、想當然地亂改名乃至借保護、發展之名行破壞之實的文保亂象該終結了!
(原題為《【彩云網評】“拱辰門”改“巍山”?文物豈能隨意變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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