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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稅|為什么中國還不需要遺產稅

風靡全球的《21世紀資本論》的作者、法國經濟學家皮凱蒂又出新書——《資本與意識形態》,1100多頁的法文版率先面世,英文版將在2020年3月出版。在這本書中,皮凱蒂認為,中國應該開征遺產稅。
新中國一成立,遺產稅開征就提上議事日程。1950年1月政務院公布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提出建設新稅制,涉及包括遺產稅在內的14個稅種。隨著生產資料的公有制,隨著工資收入和工分差距的縮小,社會公平已經不需要稅收來加以調節,甚至整個社會稅收的作用被淡化。改革開放后,遺產稅開征也不時提出,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確立之后。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適時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1993年12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稅制改革實施方案》提到開征遺產稅;同月的《國務院關于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還把遺產稅列為地方固定收入。1997年,十五大報告也提到開征遺產稅。進入21世紀之后,民間甚至有所謂遺產稅條例(草案)的官方版本公布,但這已為官方所否認。時至今日,遺產稅一直未開征。
遺產稅不開征的理由有很多。最近這些年,遺產稅在國際上似乎是一個不太受歡迎的稅種,一些國家或地區降低遺產稅稅率,提高免征額,有的干脆取消遺產稅。在國際稅收競爭的大背景下,遺產稅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過街老鼠。在開放蔚為潮流的背景下,中國開征遺產稅的國際氣候顯然不太友好。作為一個大國,稅制選擇更主要的是國內因素。為了公平,中國現在就需要遺產稅嗎?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富裕的人越來越多,其中不乏家產百億甚至更多的富豪。富豪的增多,確實是遺產稅賴以生存的重要前提條件之一,但是這還構不成征稅的充分條件。
中國重啟稅收調節收入分配不過40年,個人所得稅放下精英稅(只對少數人征收的稅)的身段,真正開始大眾稅(征稅面較廣)之旅也不過25年(從1994年算起)。但是,稅收的促進公平的作用還極為有限,個稅收入占稅收收入最高不過8.9%(2018年)的事實決定了個稅所能發揮的調節作用還很不夠。2019年起,有專項附加扣除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意味著更多的中低收入者不用繳納或只要繳納很少的個稅,這樣的改革通過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來幫助他們。這一改革由于對年終一次性獎金繼續維持過去的單獨計稅的做法,而暫時(三年)讓部分本來可能稅負增加的個人不用增加稅負。考慮到這只是暫時的措施,我們可以預期,一旦這樣的措施不再延續,個稅的促進公平的作用將進一步加強。短期內,我們仍然不能對個稅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寄予過高的希望,但未來個稅的這一作用將得到更好的發揮。
現實中,一些個人收入未被課稅,于是就有征收遺產稅的建議,希望個稅未能調節到的最后能通過遺產稅來兜底。但是,問題在于稅務部門能否充分掌握財產信息。如果不能做到,那么談何對遺產有效課稅?如果一定要征遺產稅,那么可以想象的是只能對看得見的遺產進行征稅。房地產、銀行存款、金融資產等信息是稅務部門最容易被掌握的,將直接成為課稅對象。至于那些價值不菲的名人字畫、古董、藝術品等各類信息不容易見到的遺產,即使價值超過那些可以見到的,也不容易被征稅。這樣,由于遺產分布不同,最后所承擔的稅負就可能有天壤之別,那么遺產稅的公平征收又該如何有效保證?一種稅,做不到公平征收,就失去存在的必要性,否則,它只會制造新的不公平。對于一個本身就是要促進公平的稅種來說,制造新的不公平是不可思議的。
一個社會如何運行,財富觀關系到一個社會的代際公平狀況。遺產接受的差別確實影響社會公平的起點。關于是否應該給子孫后代留家產,清代名臣林則徐就有經典的感嘆:“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么?賢而多財,財損其志。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么?愚而多財,益增其過。”“遺財不如遺才”“留錢莫若留賢”等說法都反映了這樣一種財富觀,一種散財的財富觀。現代社會應有的“散財之道”并不是所有人天生就會的,這需要學習。與中國這些年經濟成長平行的慈善事業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各種公益捐款,有些與稅收安排有關,但更基礎的動機來自人們的慈善情懷。
只要一個社會公共服務好,人們生活無后顧之憂,散財的動機就容易形成。征收遺產稅的國家,實際上來自遺產稅收入占稅收收入之比極低,原因何在?遺產稅開征,更重要的目標是鼓勵人們將財產捐出去,而不是等到老死之后再繳納遺產稅。只要人們把錢財捐出去,用于公益事業,政府就樂見其成。政府多數情況下不會對這類可能直接規避遺產稅的行為大動干戈,因為人們這么做,同樣促進了社會公平,而且這么做還對社會另有裨益:人們自己支配自己的財產,足以保護人們創造財富的熱情。在沒有遺產稅的中國,一些富人已自發成立基金會,將自己的相當份額財富或絕大部分的財富投入其中,從事相關的公益事業。代際公平的形成,不見得就非得通過遺產稅。遇到代際公平問題,就想著引入遺產稅,至少在當下,遺產稅的稅收征管條件并不具備,稅制國際競爭力的構建也不支持,在這個時候,啟動遺產稅還不到合適時機。
沒有遺產稅,并不代表中國政府不重視公平。恰恰相反,脫貧攻堅工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改善公共服務,都是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舉措。社會主義國家的公平目標的實現,是通過一組公共政策工具,而不是非得靠某個稅種。遺產稅開征與否,并不影響政府在社會公平上的作用。

(本篇為澎湃商學院獨家專欄“中國的稅”系列之十九,作者楊志勇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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