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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紗廠劫殺舊案最后一逃犯被批捕,另3同案犯2死刑1無期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9月2日從山東濰坊高密市人民檢察院獲悉,2004年發生的高密市瑞華漿棉紗廠搶劫殺人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馮顏寶落網,其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已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準逮捕。
2004年9月,高密市瑞華漿棉紗廠貨車司機孫連學勾結外人段來勇、黃烈豹、馮顏寶,搶劫所在紗廠貨物、貨款后殺死紗廠會計滅口。案發后,孫連學和段來勇很快落網,并被判處死刑,另兩人潛逃。
中國裁判文書網此前公布的同案人員判決書顯示,同案犯黃烈豹于2015年落網,被判處無期徒刑。
司機做內應,紗廠貨車被劫會計被殺
相關判決書顯示,2004年9月18日,瑞華漿棉紗廠貨車司機孫連學同廠外人段來勇、黃烈豹、馮顏寶等人密謀,搶劫他駕駛的廠里運送棉紗的貨車和貨款,并將自己的行車路線和停車點提前告訴了三人。
按事前約定,當天19時許,黃烈豹、段來勇、馮顏寶騎摩托車竄至高密大牟家鎮小辛莊村東柳溝河東岸的路上,將孫連學駕駛的“煙臺”牌農用車攔住,從跟車的廠會計張某戊處搶劫現金10000元、棉紗3噸及汽車一輛,共計價值人民幣89200元。
據馮顏寶供述,作案前,他們三人騎著摩托車去高密商場買了手套、頭套、膠帶和繩子等工具,然后前往搶劫現場。到達約定地點半個小時后,孫連學開車過來了,三人戴上頭套,騎著摩托車追上貨車將車別停。
段來勇上去把孫連學拽下來,馮顏寶和黃烈豹上車將會計張某戊控制住,并用透明膠帶將其雙手、雙腳、雙腿纏上,又從身上搜走現金。
然后,孫連學騎著摩托車在前面領路,三人押著張某戊開車在后面跟著,一起進了一片樹林。孫連學提前避開,其余三人用繩子、膠帶把張某戊綁在樹上。幾個人準備開車走時,發現張某戊把繩子弄開了,在地上爬,孫連學和段來勇跑去看,結果被認出來了,幾人怕事情敗露,便用透明膠帶把張某戊的口鼻纏起,將其悶死。
四人賣掉紗布,扔掉汽車分了賬款后再將孫連學綁在樹上,制造了他被搶劫的假現場后散伙。次日早上,孫連學在樹上喊“救命”被路人救下,他謊稱被人搶了車并被綁在樹上,路人幫他攔下一輛拖拉機,并報了案。
2004年10月1日,張某戊尸體被人發現。據警方檢驗鑒定證實,張某戊尸體被發現時已高度腐爛,其左股后下部外側有一創口,符合銳器形成,非致命傷。其眼部、口部均用膠帶纏繞,左股部用膠帶纏繞,其符合機械性窒息死亡。
兩人獲死刑,兩人潛逃
此后不久,段來勇和孫連學相繼落網。澎湃新聞注意到,據段來勇供述,2004年9月18日,是孫連學打電話找他,說張某戊收了8千多元錢,下午還要裝三噸棉紗,提出他做內應,一起搶劫。但孫連學則稱,是段來勇等人去找他,先提出搶他拉棉紗的車的。
2005年7月21日,段來勇、孫連學一審均被判處死刑。2005年12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了對段來勇、孫連執行死刑命令。
而另外兩名嫌疑人,馮顏寶分得6000元錢逃去了大連,黃烈豹化名“王利軍”潛逃至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新安煤礦藏匿。2004年11月8日,兩人被公安機關上網追逃。2015年1月22日,黃烈豹被抓獲歸案。
2015年10月15日,濰坊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判處黃烈豹無期徒刑。
澎湃新聞注意到,黃烈豹2015年的判決書中有馮顏寶的供述內容,但高密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馮顏寶批準逮捕的通報是2019年9月2日。
9月4日,高密市人民檢察院一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該通報中的馮顏寶與黃烈豹判決書中的同案犯馮顏寶為同一人,至于為何現在才批準逮捕,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這個案子過程比較復雜, “跟警方移送時間決定的,可能和網上追逃和到案時間有關。”
澎湃新聞注意到,段來勇、孫連學、馮顏寶、黃烈豹四人在搶劫殺害張某戊之前,還曾多次在一起從事盜竊和詐騙犯罪活動。
判決書載明:2004年夏天,趙安合、孫連學、段來勇,黃烈豹、馮顏寶五人開著農用三輪車去高密三真紡織廠偷了十五袋棉紗和四大包布。當年8月12日,段來勇和黃烈豹、馮顏寶、孫連學在膠州市一個鄉鎮印刷廠的財務室共偷了200元錢。
同時,四人還有詐騙犯罪行為:2004年,搶劫棉紗之前段來勇向孫連學、黃烈豹、馮顏寶提出偽造提貨單去騙棉紗。四人共偽造了11張提貨單,每張提貨單上都是1噸、2噸不等。段來勇、黃烈豹、馮顏寶后來去孚日家紡公司的倉庫提棉紗,結果騙局敗露,幾個人扔掉貨車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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