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需借鑒國際經驗,但不接受妄語抹黑

解決長期以來市場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并適應數字化時代的要求,中國正在建立較為完備和先進的社會信用體系。這一舉措引起一些歐美輿論的關注,其中既有贊許也有疑惑。由于中國的影響力上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為輿論關注的話題可以理解,但也由于中國市場經濟的獨特性和社會體系的復雜性,有關討論和判斷應當建立在對中國國情、信用體系建設的來龍去脈有充分了解的基礎上,也應當在客觀、公允的氛圍下進行,否則就會流于表面甚至失之偏頗。
建立社會信用體系:解決問題、創新治理
中國政府在2014年提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下文簡稱《信用體系綱要》)的總藍圖,并在借鑒歐美國家成熟的信用評級體系基礎上,發展出適合自身國情的社會信用體系,目的是解決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問題并實現社會治理創新。
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自1978年確立以來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中國政府在2011年制定實施的“十二五”規劃綱要就提出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構想。
由于起步較晚,中國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充分利用借鑒了發達經濟體的成熟經驗,有多批學者、官員曾赴歐、美、日等國進行學習考察。其中,法國、西班牙等歐洲國家的中央銀行模式或公共管理模式成為主要的考察對象。
在解決問題的同時,中國政府也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視作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節。從《信用體系綱要》中可以看出,“社會管理”的說法被“社會治理”取代,政府角色明確為“監督者”而非“管理者”,這些變化表明,中國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目標是實現社會治理上的開放包容,將更多社會行為體納入到共建共治中來,并在提升社會治理效率的同時推動中國市場經濟的良性競爭。
政府與社會合作,推進法治
中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時期適逢人員自由流動和數字化經濟蓬勃發展的時代,它所面臨的環境比歐美國家創建社會信用體系時更復雜多變,要完成的任務也更加艱巨。例如,由于信用評級的數據來源更為豐富多樣,要建立完備的信用評估體系并適應“信用數字化”的趨勢,中國不僅需要依據傳統的銀行征信手段,還必須借助互聯網和大數據手段。中國據此推出的“百行征信體系”是由市場自律組織——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聯合芝麻信用、騰訊征信等8家市場化機構共同發起組建的,其目的就是通過在網絡借貸等領域進行個人征信活動,來彌補銀行征信體系在個人信用信息領域的不足。
其中的私營企業信用評分公司如芝麻信用從屬于獨立、自主的商業化社會信用體系,它通過關聯用戶的支付寶平臺,將日常消費行為、社交人群及信用歷史等納入個人信用值的評估考量之中。因此中國的社會信用評估體系是政府與社會合作的產物,不是政府一家獨大并“掌控一切”的工具。
一些國外輿論有選擇性地關注中國擴大征信范疇、通過社會信用體系來對失信公民或機構實施“懲罰”的問題,“擔心”這一過程會“破壞法治、損害人權”。“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社會征信體系,是市場經濟健康運轉的潤滑劑,也是每個成熟經濟體中不可或缺的中介服務。中國的實際情況是,社會信用體系主要針對市場中違背法律法規、不執行合同契約、不兌現承諾等突出問題,并在歐美信用評級的基礎上,將范疇拓展到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領域。在社會信用體系下對失信進行懲戒必須在現行法律框架內進行,不存在“對公民經濟行為和非經濟行為進行持續監控”和“法外施法”的問題。
中國當前將“最高法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交通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處罰”作為懲戒失信的兩項主要措施,并沒有超越現有法律范疇,是否遵法守法是懲戒失信行為的根本依據。2016年頒布的政府文件明確規定,聯合懲戒的四大重點領域和失信行為包括食品藥品安全;賄賂、逃稅騙稅、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司法或行政機關判決;逃避兵役。懲戒措施包括從業限制、任職資格,也包括眾所周知的限制高消費、高鐵和機票的購買等,進行懲戒的依據均來自于現行法律而非另起爐灶。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相關規定證明,個人的社會行為、消費習慣和政治信仰等會影響個人信用評分,更不會成為實施懲罰的依據。一些國外輿論應當尊重這一基本事實。
所謂“奧威爾體系”只是充滿偏見的妄語
《信用體系綱要》實施近五年來,中國公共信用體系與市場信用體系相互補充,初步形成了良性互動的局面。根據2019年年初世界銀行發布的《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營商環境排名一年內從第78位躍升到第46位,包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內的相關改革措施是市場活力煥發、市場監管效率提升的重要原因。
與德國、法國、意大利、西班牙、奧地利、葡萄牙和比利時等國政府、央行主導的公共征信體系相似,中國政府在社會信用體系中作為公共權力,主要發揮組織、引導、推動和示范的作用:一方面通過加大政務公開透明,腐敗曝光力度,政府增加了公信力和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引導和規范生產、流通、金融等多個領域的商務誠信建設,并敦促私營企業信用評分公司保護用戶信息,降低了信息不對稱風險和信息收集成本。
當然,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仍在不斷探索和完善過程中。比如還存在公共信用機制與市場信用機制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復雜、龐大的系統運轉需要面臨很多技術性的挑戰,個人數據和隱私保護的觀念和措施還需要加強。從發展現狀來看,中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還需要根據形勢變化繼續加以完善,還需要繼續從發達國家借鑒經驗并加強國際合作。
在數字化時代更新和健全信用體系,是擺在各國面前的共同任務,只有建立起一個適應變化并不斷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才能夠更好地維護經濟秩序、挖掘增長潛力并改進社會治理,因此國際社會對中國在此方面的努力應該是樂觀其成、加強交流并相互借鑒。至于外界對于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擔心和疑慮,最終將被事實和成就所消融,而極少數試圖將其抹黑為“奧威爾體系”的無端指責,則已經是違背常識并充滿偏見的妄語,不值一駁了。
(范鄭杰,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崔洪建,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歐洲所所長)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