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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份證丟失被冒用多出5個手機號,去營業廳注銷卻遭拒
北京市民王皓去移動營業廳辦卡時,發現自己莫名“多了”5個手機號。
三年前,王皓曾丟過身份證。他詢問得知,今年1月,有人拿其丟失的身份證,在兩家移動營業廳辦了5個手機號。
今年8月15日,王皓得知身份證被冒用后,到派出所報了案。在民警指導下,他當天來到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移動營業廳,拿出身份證原件,想注銷這些號碼,但營業廳柜員告訴他,無法注銷。
8月19日,王皓再次來到魯谷移動營業廳。柜員給出的解釋是,那些手機號為某公司持他的身份證開通的,需要他聯系開卡的公司,通過公司進行注銷。
“像被貼了狗皮膏藥一樣,甩不掉。”王皓溝通后,營業廳柜員表示,已將其遭遇的情況向公司反映,至于何時能解決,目前無法答復。
王皓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如今最擔心的是,丟失的身份證落入“黑市”,被一些不法分子反復利用,或遭遇“被法人”、“被老賴”。

8月20日中午,紅星新聞記者記者致電魯谷移動營業廳,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已在聯系涉事公司,王皓現在“只能等著”。得知記者身份后,對方稱不接受采訪,掛斷電話。
8月20日中午,記者電話聯系了王皓報案的魯谷派出所,對方未就此事有回應。
到移動營業廳辦卡,發現莫名“背負”5個電話號
王皓在北京一家網絡公司工作。今年8月15日上午,因為工作需要,他來到北京市石景山區中礎大廈移動營業廳,準備辦理一張移動卡。
“錢都準備好了。”王皓說,女柜員查詢后,發現他的身份證已開通了5張移動電話卡。
他詢問得知,這些卡是由一家名為北京艾寶益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他丟失的身份證辦理的,辦理時間為2019年1月,地點是石景山區喜隆多移動營業廳、石景山區雍景四季移動營業廳。
“我毫不知情。”王皓向記者回憶,得知其丟失的身份證被用來開通手機號后,他便報了警。緊接著,通過民警指導,當天中午12時許,他趕到可以辦理注銷業務的石景山區魯谷移動營業廳,拿著自己身份證,想注銷他毫不知情的那5個手機號。
王皓說,期間,他還曾致電移動客服10086詢問,人工客服答復他,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營業廳即可注銷不知情開通的卡號。但在魯谷移動營業廳,柜員卻告訴他,因上述5個卡號為公司持他身份證開通的,即便他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也無法將其注銷。
“當時,我質疑柜臺人員未能按照10086人工客服標準執行注銷,又再次撥打10086人工客服,確認能否持本人證件注銷不知情卡號。客服表示,需要48小時后才能給我準確回復。”

持本人身份證銷號被拒,移動稱需找冒名公司來辦
王皓對紅星新聞記者說,8月19日上午8時47分,移動人工客服給他來電回復,因是公司持他身份證件開的卡,即使他毫不知情,持自己有效證件也不能注銷,需要他聯系開卡公司,通過公司進行注銷。
8月19日17時20分許,紅星新聞記者跟隨王皓來到魯谷移動營業廳。營業廳工作人員用王皓身份證查詢后,確認他名下已有前述的5個手機號,“名額占滿了”,無法再開通新號碼。
這位工作人員解釋,那5個號是實名登記在一家公司名下,王皓作為該手機號的“使用者”。“我連號都沒辦過,怎么使用?”對于王皓的疑惑,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當初是某家公司持有效手續和王皓的身份證原件辦理的。
“不需要我本人到場嗎?”“不需要。”營業廳工作人員說,只需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王皓的身份證原件即可完成。
“這5個手機號有沒有欠費經歷?會不會影響到我的征信?”對王皓的這一擔憂,魯谷移動營業廳工作人員說,這5個手機號目前是正常開通狀態,但均已欠費停機,手機欠費未納入個人征信。

王皓告訴記者,他通過企查查(一款企業信用查詢工具)查詢到,用其身份證開卡的,是一家注冊資本1500萬元的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的公司。但注冊成立第二年,該公司便有“異常情況”。
紅星新聞記者通過企查查顯示,該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作出決定機關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在另一款類似應用——天眼查上,紅星新聞記者查詢到,上述公司同樣存在“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經營異常。隨后,記者多次撥打該公司所留電話,均是關機。
“像被貼了狗皮膏藥一樣,甩不掉。”王皓說,多次溝通后,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已將其遭遇的情況向公司反映,至于何時能解決,目前無法答復。
8月20日上午,一位移動公司工作人員聯系王皓,稱其曾多次聯系涉事公司,電話均為關機狀態。目前提供的解決方案是“向上級匯報”,嘗試剔除他名下的五個號碼,希望王皓能提供身份證丟失證明。

擔憂丟失身份證流入黑市,被不法分子反復利用
從魯谷移動營業廳出來后,王皓來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魯谷派出所,詢問他報案的后續情況。值班民警告訴他,目前正在辦理,但礙于日常案件數量等因素,沒有想象中的那么快。
“我想知道,是誰拿著我丟失的身份證辦了號?”王皓說。接待民警提示他:“這你得去移動查。”而來此之前,他在移動營業廳多次詢問這個“經辦人”的信息,但對方告訴他,這些情況只能透露給司法部門。
王皓說。他想向民警了解,目前與他“有關”的這5個手機號,是否有違法犯罪的涉案情況,但民警稱這無法查詢到。
“即便那些號涉及違法犯罪,你之前來報過案,可以用來證明那不是你本人操作的。而且,我們不會因為這個號,就斷定你犯罪了。”接待民警這樣表示。
不過,王皓仍有所擔憂。他丟失的身份證仍處在合法有效的使用期,即使他去派出所報案、掛失、補辦了,但丟失的身份證磁性仍在,冒名者依然能用來辦業務。
“即便我這次注銷完成那5個號,他們可以再重新辦。我有什么辦法?難道還要再走一遍同樣的流程嗎?”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王皓曾多次向營業廳工作人員確認,綁著他身份證的手機卡,別人未獲授權、僅憑他的身份證就能辦,移動對此有無明文規定?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有具體的規定,但無法向王皓出具該規定。
“這就是個漏洞!不法分子可以不斷循環利用那些丟失的身份證。通過一個公司和某個丟失的身份證,就能順暢辦到多個手機號。”王皓說,丟失的身份證進入地下交易“黑市”,顯然會給違法犯罪活動開“后門”,損害的不僅是被冒名者個人利益,也包括社會治理。

律師說法:
類似事件很多,移動應負主動糾錯責任
北京市地平線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永平說,他很理解王皓的上述顧慮。“現在冒用他人身份證注冊公司、辦手機卡的事件非常多。”胡永平認為,冒用他人身份證去辦理手機卡的人,一般都是為了隱匿自己的真實身份,背后往往藏有不正當目的。
胡永平律師舉例,如在非法交易中,利用冒用他人姓名的手機卡聯系,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在詐騙犯罪中,行騙者提供冒名的手機號,使得受害人無法找到他們;還有一些人利用冒名的手機號注冊登錄網絡平臺,發布虛假信息或者詆毀他人的言論。
“被冒名者首當其沖,就成了受害人控告和譴責的對象,有時無法 ‘自證清白’,還涉及承擔賠償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的風險。”胡永平同樣認為,冒名使用手機卡的情況未能有效監管,會給公民個人和公共安全帶來很多不確定的危險,增加社會綜合治理成本。
胡永平認為,對冒用他人身份證辦手機卡的情況,移動公司要負起主動糾錯責任。“既然辦理手機卡需要實名制,那么移動公司及其經銷商在辦理手機卡業務時,就應嚴格審核辦理者的身份信息。對于委托他人辦理的,應當讓受托人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信息等證明材料,避免非法冒名辦卡情況的出現。”
胡永平說,一旦出現被冒名辦卡情況,移動公司在無法證明是當事人本人或委托他人辦理的,就應承擔賠禮道歉、注銷號碼等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在魯谷營業廳的墻體電視上看到,中國移動“關于用戶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的公告”中明確:“如用戶拒絕依法提供個人有效證件以及真實身份等信息,或冒用他人的證件,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證件,我公司有權不提供服務或終止服務。”
冒用他人身份證有何處罰?
罰款或被拘10天以下,嚴重的要追究刑責
王皓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三年前,身份證丟失時,他專門打電話報了案,以免日后被不法分子利用。但一直以來,他沒查詢是否被人冒用過,如今真發生了,他感到更害怕。
“比如,長相類似的人,能否拿我身份證辦理酒店入住?這樣以來,我客觀上是不是給犯罪分子提供庇佑?追究起來,我可能就‘被犯罪’。”王皓說,這其實是很嚴重的問題。對他而言,這次僅是辦不了新手機號,但對有些犯罪分子來說,卻暗藏一個很大的好處。
目前,對于冒用或盜用他人身份證者,有什么處罰?胡永平律師介紹,我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冒用他人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從事犯罪活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冒名他人身份信息,從事違法活動的,不僅要承擔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甚至還承擔刑事責任。”胡永平說。
在魯谷派出所,民警對王皓說:“我們找到那個人,再去問這些號是怎么來的?身份證是哪里來的?如果對方真的涉及違法犯罪,我們肯定會進行處理。”
據悉,身份證丟失后被冒用的現象,近年來層出不窮。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文明確,身份證被冒用登記注冊公司,需立即撤銷。胡永平認為,身份證丟失后被冒用辦手機卡與登記注冊公司,在本質上是一樣的,移動公司也應當立即注銷涉事手機號。
胡永平還提示,雖然我國不斷加碼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但現實中仍存在保護不利的情況。大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一旦丟失,要及時掛失,避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文中王皓為化名)
(原題為《身份證丟失被冒用莫名多了5個手機號 去營業廳注銷卻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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