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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合同掛羊頭賣狗肉:業主買的是公寓,到手竟變辦公用房
最近,南京的楊小姐有些郁悶。去年,她在南京江北買了一套公寓期房,今年8月,到了收房時,她才發現這套公寓當初說好的精裝修沒有兌現,如今房子還是毛坯房。
而且更讓她不能接受的是,就連房子的性質也由住宅變成了辦公用房。
業主簽訂空白合同 “住宅”竟然變“辦公房”


楊小姐說,當時銷售人員讓她簽的是一套空白合同,上面并沒有標明房屋性質。一個多月后,完整的合同才送到她手中。當時,她發現合同中房屋性質赫然寫著:辦公。


投訴人楊小姐:我們一直是把它當成公寓來買的,我知道公寓不是住宅,但是我也沒想到,公寓是公寓的性質,辦公是辦公的性質,這完全是不一樣的。
售樓處:房屋性質是“辦公” 業主需重簽裝修合同
帶著業主的疑問,8月14日上午,記者來到江北毅達匯創中心售樓處,售樓處的工作人員明確說,業主們購買的房屋性質就是辦公用房,且無法更改。

毅達匯創中心售樓處工作人員:它的性質一直是辦公,當時合同簽的也是辦公,可辦公可住人,因為這批地當時政策出來的時候,已經報批了,我們2016年拿地報批了。

毅達匯創中心售樓處工作人員:預計要延期三到四個月,延期就按照合同來,有延期賠償。
記者:本來應該是精裝修,他們看了說是毛坯。
毅達匯創中心售樓處工作人員:因為房子還沒弄好,前期有段時間停工,這邊環境管控,然后外部道路施工土方進不去,這邊就施工了一段時間,耽誤了工期,裝修就還沒搞,前幾天才完成封頂。
律師:簽訂補充裝修合同 開發商有轉嫁責任之嫌
滿心歡喜買的房子,卻變成了這副模樣,擱誰都得鬧心。那么,開發商這樣的行為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律師指出,開發商將辦公房當作公寓銷售,涉嫌虛假宣傳。而購房人當時先簽空白合同,再由開發商補上完整合同的做法,也是一個漏洞,購房人可能會因此承擔"未盡到充分審查義務"的責任。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駿:如果像他們所說有空白部分,這個風險是非常巨大的,那代表著你放棄了對這部分的追索權,或者說你把這部分權利完全移交給對方,讓對方任意行使。
現在,包括楊小姐在內的一些業主,希望開發商能夠正面回應并解釋相關問題。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接下來會統一安排時間,讓雙方見面商談。

很明顯,開發商先用空白合同故意隱瞞房屋屬性,隨后補簽裝修合同轉嫁責任風險,把自己撇得干凈。可是,掛羊頭賣狗肉的事,早晚都要穿幫。
另一方面,買房是大事,消費者購房時,一定要注意開發商的預售許可證上的房屋屬性等其他重要信息,千萬別被開發商的宣傳單頁和樣板間所誤導。
(原題:《萬萬沒想到!買的是公寓,到手竟變辦公用房?!更離譜的是,這合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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