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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田野丨人是不是結婚了才完整,是我和父母的根本分歧
有時候覺得時間過得真的很快,前兩年看到有朋友在網上吐槽過年被催婚還只是覺得好笑,這兩年已經開始有些心有戚戚。我其實才剛滿22歲,但“有沒有找女朋友”、“什么時候結婚”差不多已經成了每次家族聚會一定會聽到的問題。
在某些層面上,我能夠理解我的長輩們為什么會有“我孩子怎么不想結婚”的緊迫感和壓力。我父母都沒有受過太多教育。我媽將將小學畢業,我爸只多上了個初中一年級。因為進入社會早、經濟獨立早,也因為當時周圍人普遍較早結婚,我父親在我現在的這個年紀已經結婚一年,并且生下了我姐了。生兒育女二十三五載,一回頭發現孩子跟自己當初一般大了,自然有些疑惑:“怎么你們還不抓緊呢?”

對我這一代的一部分年輕人而言,我們不能理解的地方在于,為什么我們的長輩們堅定地認為,結婚是一條合理的、正確的乃至必然的人生道途——我媽甚至在因為我爸出軌鬧離婚鬧到崩潰的時候,跟我聊天說到結婚也還是這個態度:“那你也還是一定要結婚。”你可以想象我當時有多困惑:“你到底為啥覺得,人一定得結婚,或者說結婚了就能好了呢?”
在我的百般逼問下,我媽曾經惱羞成怒般地給出過一個回答:“人就是要結婚的!”
如果你有農村生活經歷,或許會更能理解我媽為什么這樣預設了“婚姻的價值是先定的,是不可討論的”。在我父母成長的村落里,都有那么一個“老光棍”。我父親村子里那個是由于智力稍低于常人而沒有結婚,而我母親村子里那個則是由于早年失怙,經濟能力不足沒有結婚。不論是為什么終身未婚,這倆人在村子里的地位是大致相同的:他們被視作是“精神不正常的”,沒有資格參與到村落里的人情往來中,也沒有資格和其他已婚人士進行平等的交往。雖然年近花甲,但就連村子里的孩子都可以奚落譏諷他們幾句。
這樣的“老光棍”和類似的“老處女”式的人物,在幾乎所有的中國村子里都存在著,以一種畸零人的身份在村子的邊緣求生。我母親在某種程度上相信,如果我堅持一輩子不結婚,我最后的下場就會是如此。所以在她們那一輩的人的想法里,婚姻不是什么讓生活變得更好的享受資料、奢侈消費,是“人成為人”的必經之路,是“生活的必需品”。
我媽沒搞清楚的問題在于,在我所生活的場景里,其實人的人生道路可以有更多的選擇。某種意義上,我得感謝市場經濟實現了生產單元從“家庭”到“個體”的轉變。
由于婚姻所具備的“催生一種新的占有關系”的性質,在傳統社會中,婚姻也被賦予了個人人格成熟,逐步脫離父輩的核心家庭的意味。結婚之日,是一個新的基本生產單元的形成,也是年輕的子女從“父母的生產力資源”轉變為“個人生活的掌控者”的開端。
但在這個時代里,一個人只要具備現代社會所需要的基本生產能力,哪怕他沒有結婚生子,沒有完成一項“經濟上的弒父活動”,也能成為社會機器中的一顆渺小螺絲釘。所以對我而言,通過婚姻獲得個人經濟的自主權乃至人格的平等權,已經不再必須。哪怕不結婚,我覺得自己活得也挺完整的。
這或許是我和我父母的一個根本分歧。盡管我父母認為,“一個完整的人不可能不結婚”,但在我看來,“成為一個完整的人”中并不必然包含婚姻這一要素。
在他們看來,剛出生的嬰兒,不是一個實體,而是一個空洞。人生即是向這個空洞中填充進入各種社會性產物的過。你需要往里頭填進親屬關系,你需要往里填進親密關系,你需要往里填進各種各樣有的沒的,這些東西好像缺一不可——否則你就會活得“有失完整”。
但在我看來,一個人不能依靠自己“活得完整”,而必須通過建立各種各樣的社會關系來確認自己的整體性和在社會中的存在,是一件非常荒謬,也非常可悲的事情——如果你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是誰,你憑什么相信,有一個人有能力、有資格挺胸抬頭站在你的面前告訴你:“別找了!你缺的就是我!跟我在一塊結婚生孩子,完事兒你就完整啦!”
除了“為什么人一定要結婚”,我還問過我爸媽一個問題:“你為啥覺得結婚一定是個好事情呢?或者說,你為什么覺得,結婚一定會讓我更幸福呢?”
我爸媽當時剛和我的七大姑八大姨們嘀咕完,哪個哪個親戚婚姻不幸,哪個哪個朋友又離婚了。話音一落,他們一齊轉過頭來開始對我進行說教:“但是你還是一定要結婚!”這種完全罔顧敘事邏輯和正常情節推進規律的行為使我非常震驚:“什么玩意兒,你們剛剛還說人家婚姻不幸呢,咋‘但是’了就要推我下火坑了?”
我爹在我的質問面前爆發出了一種民間哲學家的樸素智慧:“那有人不幸,有人幸福了,你不試試你憑啥說自己就一定會是不幸的那一批呢?說穿了是你有沒有好好經營的問題嘛。”儼然一派經驗論哲學家的風姿。
所以你會發現,我和我父母對于婚姻的看法的另一個差異在于,他們在“人必須結婚”的基礎上認定了:“婚姻幸福與否其實沒啥太大的關系,你當然要努力幸福,但只要你試過了,那不管不幸還是幸福,你都完整了。完整了,就夠了!”
可是對我,和我周圍的很多人而言,婚姻是不具備“讓我完整”的功能的,我們自己就活得挺完整的。新一代年輕人對婚姻乃止長久的親密關系的需求,是它至少能讓自己比獨自生活時更快樂。我們可以接受在經營過程中的微小摩擦,但兩個人犧牲掉私人空間,犧牲掉完全的經濟自主權,踏進圍城里,如果換得的不是一種更長久更高級的快樂,那我到底圖個啥呢?
我沒那么“不想結婚”,我只是不覺得我需要急著結婚。我當然渴望親密關系,渴望戀愛,甚至在某些“精神錯亂”的時刻渴望婚姻,但我所渴望的,不是一段能讓我找到“久違的自己”,能讓我找到“完整的自己”的關系,而是一段,在不損傷我的自我的前提下,能給我帶來快樂之類的進益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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