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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與社會︱攤販與城管“合作”下的馬路治理
2017年11月第一次見張叔時,完全沒看出他已經77歲了。他的菜攤擺在馬路邊,就賣蘿卜青菜幾樣,客人卻很多。只見他一邊麻利地擇菜,一邊和挑菜的客人商量著“你那袋菜沒多少,別稱了。三塊一斤加兩塊錢你全拿走,還行???”

張叔擺攤地點在南京市金陵新村菜場。菜場門口大多是張叔這樣的高齡菜販。退休后本該過著清閑日子,卻又閑不住,不顧兒女反對,想辦法找地種菜,上街擺攤。
我長期觀察發現,他們趕在七點前出攤,八點半到九點間準時收攤。張叔的朋友李姐和她老伴的攤也常駐菜場門口。據李姐口述,“我們早上六點來九點走。下午太陽落山以后再來。差不多每天都來,除了周日,周日我們要去教堂做禮拜”。
這些攤販還有一個共同特點,收攤后看不出擺過攤的痕跡,有意維持社區形象。張叔收攤時常推著小車裝擺攤設備,胳膊掛著裝滿剩菜的塑料袋,告訴我“垃圾我全部帶走,不影響市容”。

進一步和攤販訪談后得知,他們按點收攤、打掃攤位,是為了不影響當地城管執法。他們攤位設在金陵新村菜場門口的人行道上,而金陵新村菜場是當地創衛評先進的示范點,重點治理片區。攤販銷售蔬菜活魚活蝦沒有正規許可,屬于無證經營,容易被查。早上九點當地街道城管巡邏隊正式上班,所以攤販趕在九點前收攤。
這聽著像是攤販為了回避城管的游擊戰術,但是金陵新村幾家并不躲躲藏藏,也不和城管玩貓鼠游戲。相反地,攤販和城管相互配合,城管不罰攤販,攤販也不破壞社區景觀。通過這種配合,雙方一定限度內都實現了對馬路空間的主導權。
攤販和城管的默契:交流全憑眼神
金陵新村攤販和城管完成馬路空間“交接”時,攤販不慌不亂。城管來了,也不對攤販直接干預,就在路中央一站,和攤販四目相對。見到城管,攤販配合著不緊不慢地開始收拾菜攤,還不忘和最后一波客人討價還價。雙方沒有言語交流,全程互動波瀾不驚,沒有沖突、沒有對抗,似乎已是家常便飯。
我讀過的報道和文獻沒有記錄攤販城管間的這份默契,再加上我發現金陵新村與周圍馬路城管的執法風格完全不同,更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金陵新村一街之隔的人行道上,無證占道的流動攤販被城管高聲驅逐,緊鄰的固定攤販營業點,固定攤販每年需要繳納八千到一萬不等的許可費還需要申請許可證和健康證。但金陵新村的張叔、李姐幾家在沒有申請許可,還能與城管和睦相處,被城管默許上班前下班后占街擺攤。這份默契何以形成,是我試圖解開的謎題,也是相關學術文獻的盲點。
學術研究中,馬路攤販屬于“非正式經濟”(informal economy)范疇的問題,在經濟學、政治學、地理學等多個領域有豐富的學術討論。不少國際研究專門討論中國的流動攤販治理政策。中國攤販基數大,治理難度高,且城市化現代化進展快,馬路攤販的治理政策在不斷演變,因而中國流動攤販治理的經驗對其他國家很有借鑒意義。
最近一次大方向的相關政策轉型是在2007年,由上海率先解禁流動攤販,并在城市中為攤販劃定專屬地塊,確認攤販合法地位。廣州、重慶、南京等地紛紛效仿。城市管理者的出發點是通過合法化,正規化,讓城市更加包容馬路經濟。
但針對上海、廣州、南京等地政策,學者們指出一些局限。譬如正規許可總量有限,攤販除了比拼生意還要爭許可證,擾亂了原有的馬路經濟生態;又比如規劃的持證攤販區位于城市生意寥寥的邊緣地帶,導致攤販堅持在熱鬧的城市中心無證經營。這些政策局限反映了宏觀規劃實施到微觀城市社區可能水土不服。
我在金陵新村的調研結果卻發現,當地攤販和執法人員打破正規政策的界限,形成“非正式”、接地氣的合作機制。由此衍生一系列疑問:馬路攤販治理政策的實施有什么空間差異,為什么城管攤販的默契和配合只在有些社區能形成,這和社區的社群構成和歷史背景有什么關聯?
為失地農民的社區建設開放馬路空間
學術文獻討論了馬路攤販治理的彈性制,并提出柔性治理,模糊性治理等概念,用以概括政策規范在實施過程中的人性化考量。不過我認為模糊性治理這樣的措辭意指模糊,不能明確解釋為什么城管對攤販“選擇性”地寬容。
深入實地調研,我發現在金陵新村城管與攤販間的默契,與其所在社區的社群構成和土地轉型歷史有關。在金陵新村菜場擺攤的菜販居住在菜場對面的小區, 而這個小區是拆遷安置小區,擺攤的幾家人都有家屬曾是那片土地的農民,在征地拆遷以后搬進了小區樓房。
一次菜販收攤后,我和他們一起進了小區繼續訪談。賣青菜的王阿姨對小區幾十年的變化特別清楚,回憶起土地的過去歷歷在目:“我們這里以前是奶牛場,養奶牛的。各家各戶也有地有田,你隨便指一塊地,我都能說得出來以前是誰家的,種什么,歸哪個生產隊管”。
不過王阿姨聊到自家的經歷有些氣憤,“我家以前土地面積很大,牛棚、豬棚、鴨棚都有。我兩個兒子呢。結果征地拆遷時只賠了兩套房,自己還得貼錢,我們當時那么大的住房面積都浪費了……”
受訪攤販一致反映,南京市的征地拆遷安置政策在2000年前后幾年內變化很大,“征地征得早的賠,征得晚的賺”。王阿姨家是1992年征地,2000年拆遷,沒趕上好政策,也沒保住自留地。“我們當時征地的時候對政策根本不了解,太老實了吃了虧。街道也知道我們這些征地征的早的窮。”
我在該區城管局在當地派出單位了解的情況印證了王阿姨的觀點。接受訪談的兩位城管執法員解釋說拆遷安置小區住的“原住民”多,他們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得到的賠償有限,失地上樓以后就業機會不多,所以原住民會去街道討說法,而街道也會要求城管配合,想辦法支持原住民謀生,比如默許他們在城管執法時段以外上街擺攤,也為被征地家庭就業困難的年輕人解決就業問題,有些被安排進城管執法隊伍做協管員。
綜合攤販和城管部門的反饋,攤販城管相互配合,可以視作加強拆遷安置小區的社區建設,促進社區關系修復的多方努力。和城際遷移的流動攤販不同,金陵新村菜場的攤販是土生土長的失地農民。他們在粗放的城市化進程中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生活的根基,再加上過了退休年齡,很難通過再就業的方式融入城市。于是,他們在城市中尋找土地繼續耕種,上街擺攤賣菜,不僅是為了謀生,更是以熟悉方式在陌生環境重建與土地的聯系。
為了補償失去土地的農民,街道特意囑咐城管對他們網開一面。立足社區建設的攤販治理方式,為在現代化工程中,落后時代腳步的失地老人創建容身之處。
引導社區建設向正規化過渡
失地農民在城里種地賣菜的現象并不罕見。一項調用“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FPS項目”數據的分析發現,被征地人口處在勞動年齡且繼續務農的比例近乎占樣本數據一半。
在南京,我還在金陵新村以西的拆遷安置小區石城新區中發現不少失地老人堅持種菜。石城新區老人告訴我,他們以前是周邊村子的農民,征地以后搬進了小區樓房。沒有自留地,于是他們想了辦法去小區后山人跡罕至的公園“開荒”。
公園被開荒的土地本屬于公共用地,但因為位置偏僻外來人少,小區老人開墾種田幾年了沒人阻止。園內本來一塊無人問津的碎石地,被二十幾戶人家分區改造成了菜園,種菜大戶們還搭了儲存農具的工棚。菜地成了老人們主要的社交場地,老人早晚在菜地里忙碌,邊干活邊拉家常。和這番熱鬧景象對比,小區里安靜許多,白天幾乎不見人影。

老人開荒的菜地還不止這一處。小區緊鄰的建筑用地上種滿了蔬菜,大部分老人說種的菜要么家里吃要么送人,實在消耗不完的才去菜場的小巷子里賣,因為巷子只有本地人沒游客不影響城市形象,也沒人插手管理。巷子邊上的菜場老板也說,“這是本地農民自己種菜拿來賣的,我們象征性收一塊錢,讓他們在菜場門口擺地攤”。

與金陵新村相似,石城新區的失地老人種菜賣菜的活動也得到了本地管理者的體諒和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沒有政策許可,失地老人暫用的土地,和他們圍繞土地的經濟活動都沒有長遠保障。況且市民在城區見縫插針開辟的菜地,沒有經過土壤檢測和環境測評,存在食品安全風險。舉個例子,建設工地附近的土地有大量建筑粉塵沉降,就不適合做耕地。
既然“被城市化”的失地老人,對種地有堅持和熱情,與其讓他們冒著食品安全和環境污染的風險“開荒”,不妨在他們的社區里,創建可供耕種的專項土地。這樣既能確保他們的食品安全,減少環境污染,還能促進綠色生態的城市景觀建設,加強城市居民的自然教育。具體政策舉措可以借鑒成熟的“社區農園+農夫市集”模式。
社區農園是幫助城市居民實現“田園夢”的公益性項目,在歐洲和北美城市比較普及。舉個熟悉的例子,加拿大多倫多有60多個社區農園,全由社區居民自行創建。市民想種地有一套標準申請流程:首先號召五個以上的市民組建志愿團隊,負責社區農園的設計和維護。然后由志愿者選址考察,檢測土壤,并提出滿足政府規劃的設計方案。申請成功后可免費獲得土地,而社區居民可以向農園志愿團隊申請一小塊土地,種菜養花,并與園內其他“地主”共同維護農園。
不少農園土地在改造前是沒有人氣的荒地,改造后,不僅美化了社區景觀,還為社區鄰里創造了社交空間。當然,最重要的是居民可以從農園收獲新鮮健康的蔬菜。在允許銷售的市場農園種地,收獲的蔬菜可以通過農夫市集等渠道出售。
社區農園的模式近幾年在中國成功推廣到上海等城市。據報道,上海的四葉草堂等公益組織已經協助在城市中建設了超過50個社區花園,可見這種模式在國內城市的發展潛力。城市化和現代化仍將是中國未來發展的主要動力。城市化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有務農老人失去土地,形成類似金陵新村的拆遷安置小區。
在拆遷安置小區植入社區菜園和農夫市集,既能重筑失地老人的精神家園,減少對城市公共綠地的占用,也能讓附近城市居民買到新鮮的放心菜。如何部署社區菜園和市集,引導失地老人安全環保地使用土地,是值得城市管理者思考的問題。
[文中人物、金陵新村和石城新區均為化名。文中數據和訪談內容整理自作者在2017年與“The Hungry Cities Partnership”(饑餓城市研究課題組)合作完成的南京實地調研。作者代寧系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地理學方向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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