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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堡薦|這本書主要講了一件事:沒錢
在通常的文學印象里,奧威爾短暫的寫作生涯幾乎都與所謂的“政治諷刺小說”聯(lián)系在一起,他最著名的兩部小說是《一九八四》和《動物農場》,這也給奧威爾貼上了標簽。但是早年,他曾辭去穩(wěn)定、體面、收入豐厚的工作,出沒于污濁的生活環(huán)境,像真人秀《變形記》的橋段一樣,體驗流浪乞討的生活,給我們展現了巴黎和倫敦最低層社會人員的生活現狀。
小說開篇就給我們展示了巴黎貧民窟的真實場景:在那里,人類所有正常和美好的感情全都被難以忍受的骯臟和赤貧所榨干,扭曲,變形。一次意外的偷竊使作者失去了大部分賴以生存的現金,由此便開始了他的“地獄”之旅——從一個尚且體面的外國人,到被迫一件件典當自己的隨身之物,再到后來的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差點淪落街頭……

(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
[英]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丨著
甘露、郭嘉慧、楊惠喬、朱文婷 丨譯
金玲丨責任編輯
作品簡介
1927年,24歲的喬治?奧威爾辭去在緬甸的殖民警察職務,開始輾轉于英國本島和歐洲大陸,四處流浪并嘗試各種職業(yè)。他做過酒店洗碗工、教師、書店店員和碼頭工人。窮困潦倒,卻也讓出身中產階級的他切身體驗了底層的生活。奧威爾自己曾經提到“貧困的生活和失敗的感覺增強了我天生對權威的憎恨,使我第一次意識到工人階級的存在”。
1933年,奧威爾以這段經歷為題材寫成了小說《巴黎倫敦落魄記》。全書分為兩部分,上半部敘述了一位英國文人在巴黎靠打零工度日,掙扎在社會最底層的潦倒生活;下半部描述了這位文人從巴黎流落回倫敦,生活狀況進一步惡化,淪為無業(yè)游民并到處顛沛流離的種種經歷。書中穿插了主人公的感想和評論,對貧困的真實含義做了深入剖析。但同時,苦難里仍透著黑色幽默。比如寫又苦又累的洗碗工生活,仍不忘來一句經典的“大致來說,你為一道菜付的錢越多,吃到的汗水和吐沫肯定就越多”以作調侃。
作者簡介
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1903年6月25日-1950年1月21日),原名艾里克·阿瑟·布萊爾(Eric Arthur Blair),英國左翼作家,新聞記者和社會評論家。代表作《動物農場》和《一九八四》是世界文壇最為著名的政治諷喻小說。
精彩段落
巴黎,金雞街,早晨七點。一陣狂怒而令人窒息的叫喊從街上傳來。經營著我住處對門小旅店的蒙賽夫人跑到人行道上對著三樓的房客喊話。她光腳穿著木屐,披散著灰色的長發(fā)。
蒙賽夫人:“婊子!婊子!我跟你說了多少遍了,別把蟲子拍到墻紙上!你以為自己把店買下來了嗎?你怎么就不能像別人一樣把它們扔到窗外去?媽的!婊子!”
三樓的女人:“老母牛!”
隨即窗戶紛紛打開,半條街都加入了這場爭吵,各種聲音混雜在一起。十分鐘之后他們突然閉了嘴——一隊騎兵經過,人們停止了叫嚷,轉而去看他們。
我勾勒出這幅場面,只是想傳達金雞街的常態(tài)。爭吵不是那里會發(fā)生的唯一事情,但是我們很少有哪個早晨不經歷一兩次這種爆發(fā)。爭吵聲,街頭小販凄涼的叫賣聲,在鵝卵石縫中找橘子皮的孩子們的叫喊聲,夜里的高聲歌唱以及垃圾車的酸臭味,構成了這條街的氛圍。
這是一條非常狹窄的街道——如同一道峽谷,兩邊的房屋又高又臟,以古怪的姿勢東倒西歪,就好像在倒塌時突然凝固住了一樣。所有的房子都是小旅店,滿滿當當地住著房客,大多是波蘭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店底層是小酒館,在那里你只要花一個先令就可以喝到酩酊大醉。
在周六晚上,這一帶有三分之一的男人都喝得爛醉。這里會為了女人而發(fā)生斗毆,住在最廉價的旅店里的阿拉伯苦工常常因為不可思議的事爭執(zhí),總是掄起凳子甚至拔出左輪手槍來解決問題。晚上警察必須兩人結伴才能從街上走過。這是一個相當喧鬧的地方。但就在這喧囂和污穢之中,也住著普通且值得尊敬的法國店主、面包師、洗衣女工等等,他們不與外人交往,一聲不響地積累起小小的財富。這是一個典型的巴黎貧民窟。
我住的旅店叫做三雀旅店。這是一個黑暗、擁擠、搖搖欲墜的地方,共有五層,用木板分成四十個房間。房間又小又臟,沉積著污垢,因為沒有女仆,而店主F太太也沒有時間打掃。墻壁薄得像火柴木,一層層粉色的墻紙試圖掩蓋墻壁上的裂縫,但因松裂而成了無數蟲子的寄居所。白天長串的臭蟲在天花板附近如行軍般爬來爬去,到了晚上則惡狼一般撲下來,所以人們必須每幾個小時就起來對它們進行大屠殺。有時候若蟲子鬧得太兇,人們就燒硫磺把它們熏到隔壁去,于是隔壁的房客便以同樣的方式反擊,并把它們趕回來。這是個骯臟的地方,但有家的感覺,因為F太太和她丈夫都是好人。房租每周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的流動性很大,多數是不帶行李的外國人,呆上一個禮拜就消失。他們來自各行各業(yè)——鞋匠、磚瓦匠、石匠、工人、學生、妓女、拾荒者。有些人一窮二白。一個閣樓上住著一個保加利亞學生,他制作時髦的鞋子銷往美國。每天六點到十二點,他坐在床上做出一打鞋子,賺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時間里他去索邦大學聽課。他學習神學,神學書面朝下扔在滿是皮革的地上。另一間房里住著一個俄羅斯女人和她的兒子,他自稱為藝術家。那位母親每天工作十六個小時,織補每只二十五生丁的襪子;與此同時,她的兒子衣著光鮮地在蒙巴納斯的咖啡館里游蕩。有個房間租給了兩個不同的房客,一個是白天上班,另一個晚上上班。在另一個房間里,一個鰥夫和他的兩個患肺病的成年女兒擠一張床。
旅店里有很多古怪的人。巴黎貧民窟是怪人聚集地——人們陷入孤寂、半瘋的生命低谷,不再試圖回歸正常或體面的生活。貧窮將他們從一般的行為規(guī)范中解放出來,就像金錢將人們從工作中解放出來一樣。我們旅店里的一些房客過著難以形容的古怪生活。
比如又老又矮、衣衫襤褸的魯吉耶夫婦,他們做著很特別的買賣。他們在圣米歇爾大道上賣明信片。奇怪的是,他們假裝明信片含有色情內容,把它們密封在小口袋里賣,可實際上印的只是盧瓦爾河上的城堡照片;買家發(fā)覺時已太遲,也便無話可說。魯吉耶夫婦每周掙大約一百法郎,勒緊褲腰帶才能過上半饑半醉的日子。他們的屋子臟得從下一層都能聞到味。據F太太說,魯吉耶夫婦四年沒換過衣服了。
還有在下水道干活的亨利。他是一個身材高大、滿臉憂郁的卷發(fā)男人,穿著下水道工人的長靴時看起來十分浪漫。亨利的怪癖是:除非為了工作的事,他真能一連幾天不說話。僅僅一年前,他還是個司機,工作很好并且在攢錢。一天,他戀愛了,女孩拒絕他時他大發(fā)脾氣,踢了她一腳。被踢了之后女孩瘋狂地愛上了亨利,他們同居了兩周,花了亨利一千法郎。后來女孩出軌了,亨利在她上臂上捅了一刀,于是他在監(jiān)獄里呆了六個月。被捅之后女孩更愛亨利了,兩人盡釋前嫌,約好等亨利出獄后買一輛出租車,他們就結婚定居。但兩周之后女孩又一次出軌,亨利出獄時她已經懷孕。亨利這次沒捅她。他取出所有積蓄,大醉一場,結果又在監(jiān)獄里蹲了一個月,之后他就去當了下水道工人。什么都沒法引誘亨利說話。你問他為什么在下水道工作,他從來不回答,只是雙拳交叉表示手銬,然后朝著南邊的監(jiān)獄猛點頭。厄運似乎在一夜之間把他變成了智障。
還有英國人R,他每年有六個月和父母住在英國的帕特尼,另外六個月住在法國。在法國的時候,他每天喝四升酒,周六則喝六升。他曾經遠游到亞速爾群島,因為那里的酒比歐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是個文雅和順的人,從不與人爭吵,同時也從不清醒。他會在床上躺到中午,然后直到午夜他都縮在小酒館的角落里,安靜而有條不紊地喝酒。喝酒時,他用一種優(yōu)雅而女里女氣的聲音討論古董家具。除了我,R是這里住的唯一一個英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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