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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農婦任艷紅獲釋放,羈押八年兩度被判死緩后檢方撤訴
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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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下午,山東臨沂農婦任艷紅走出看守所,和親人抱頭痛哭。 視頻剪輯:杜心羽 來源:任艷紅家屬(00:46)

任艷紅走出看守所和家人相聚。受訪者供圖
一個月前,臨沂市檢察院撤回了對任艷紅的起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山東臨沂農婦任艷紅案辯護律師李仲偉處了解到,8月1日下午,任艷紅獲釋走出看守所。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事發于2011年7月5日晚,山東省臨沂市費縣上冶鎮東嶺村李忠山一家三口飯后發病,送醫后相繼死亡,經診斷為毒鼠強中毒。此前,一家人多次出現中毒癥狀,半年前,李忠山的兒子李浩也因鼠藥中毒身亡。
2011年7月20日,同村村民任艷紅接受警方調查時,沒有通過測謊。測謊報告結論顯示,被測人與本案有關。第二天,任艷紅被抓獲。2013年6月4日,臨沂市中院認定,任艷紅被李忠山脅迫發生性關系,任艷紅為擺脫糾纏,先后五次投毒,致李忠山一家四口中毒身亡,判處任艷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對其限制減刑。
任艷紅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山東省高院于2015年10月27日認定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17年7月10日,臨沂市中院重審,認定事實未變,再次判處任艷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任艷紅不服,再次上訴。
2018年12月26日,山東高院裁定,原審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存在對庭審中已出示且有爭議的重要證據未作鑒定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可能影響公正審判,于是撤銷臨沂中院的死緩判決,發回重審。
2019年7月4日,李仲偉向澎湃新聞介紹,臨沂中院裁定書顯示,臨沂市人民檢察院以“證據發生變化”為由,決定對被告人任艷紅撤回起訴。
責任編輯:徐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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