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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近海養殖清退,海南鼓勵漁民往岸上、深海、休閑漁業走
海南省將在今年底前完成禁養區內水產養殖場清退,省長沈曉明在近日調研中坦言清退工作存在進展慢等問題,并要求全省下一步疏堵結合,以漁民轉產轉業推動近海養殖清退工作完成。
據《國際旅游島商報》網站“椰網”報道,7月24日,海南省長沈曉明率隊赴儋州市調研近海水產養殖清退整改及漁港規劃建設情況,并主持召開文昌、儋州等12個沿海市縣參加的近海養殖清退整改工作會。他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加快推進近海養殖清退工作,高水平規劃建設中心漁港。

2019年7月24日上午,在儋州白馬井中心漁港,省長沈曉明實地調研漁港規劃建設情況。海南日報 圖
沈曉明一行頂著炎炎烈日先后前往儋州白馬井中心漁港、新州鎮英進村,考察白馬井中心漁港建設,了解全省中心漁港建設規劃和省級白蝶貝保護區情況,實地檢查近海養殖清退整改工作。隨后,在洋浦召開工作會,聽取省直有關部門和部分沿海市縣關于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近海養殖清退整改任務落實和漁港建設情況。
報道稱,“沈曉明指出,近海養殖清退整改是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和國家海洋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國家‘水十條’要求的重要任務,是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中心漁港建設涉及漁業發展和安全生產,是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要充分認識這兩項工作的重要性,客觀看待已經取得的成效,清醒認識到存在近海養殖清退進展慢、養殖業發展嚴重滯后、漁港建設落后等問題,加快落實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漁業轉型發展。”
關于下一階段工作部署,沈曉明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保質保量落實好近海養殖清退整改任務。堅持規劃先行,推動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高水平建設好中心漁港。堅持實事求是,以漁民有穩定收入來源、生活有明顯改善作為問題整改目標。建立分類指導制度,整改不搞一刀切,根據不同情況分類處置。要疏堵結合,以漁民轉產轉業推動近海養殖清退工作,鼓勵漁民“往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閑漁業走”,發展工廠化養殖、深海網箱養殖和休閑漁業。堅持政策引導,制定推動漁民轉產轉業政策,建立漁業轉型產業基金。堅持科學指導,引進先進海水養殖技術,提高養殖產量和質量。
此前,海南省政府去年披露了該省水產養殖清退整改工作的“時間表”。
2018年5月29日,海南省政府官網公布了根據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反饋意見制定的具體整改方案。
其中,針對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的“海水養殖造成局部海域水質下降。全省海水養殖沒有規劃,缺乏監管,長期以來無序發展。2016年,全省海水養殖面積達17823公頃,其中灘涂養殖8402公頃,約六成灘涂養殖位于澙湖、河口等污染物不易擴散區域,位于陸域的海水養殖場開展環評的或有污染治理設施的均不足1%,大量海水養殖場甚至占用自然保護區和沿海防護林”問題,海南省政府提出了5項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包括:
1.2018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海南省水產養殖規劃》,明確水產養殖產業發展空間布局及發展政策。
2.2019年3月底前,完成不符合規劃海水養殖場的摸底排查,列出清退整治清單,制定全省海水養殖整治工作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禁養區內養殖場的清退,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不符合規劃養殖場的清退。
3.沿海防護林帶內養殖設施清退后,加快開展退塘還林還濕工作。
4.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臺《海南省陸域水產養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全面規范水產養殖項目的環境管理,嚴厲查處未達標排放養殖尾水行為。
5.對全省海水養殖沒有規劃,缺乏監管,長期以來無序發展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今年7月,為防止環保督察搞“一刀切”,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嚴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一刀切”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積極配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開展工作。
據《海南日報》報道,在畜禽和水產養殖行業方面,《通知》對于具有合法手續并符合環保要求的,不得采取關停整治措施;對于劃入禁養區而未及時清理退出的,要制訂工作方案,加強政策銜接,按時序推進,避免短期突擊關停,在清理退出過程中盡可能減少養殖戶的經濟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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