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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50億美元!臉書與美國政府和解,小扎失隱私領域決策權
美國政府針對Facebook的巨額罰單正式落地。
當地時間7月23日,Facebook(臉書)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正式宣布達成50億美元的和解協議,為劍橋分析丑聞等一系列隱私泄露事件的調查劃下了句號。
這是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有史以來的最大一筆罰款。雙方的和解協議首次終止了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隱私領域決策的最終決定權,并在公司董事會中設立了一個獨立的隱私委員會。
據科技網站The Verge當天報道,和解協議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稱,Facebook違反了法律的行為包括:未能保護數據不被第三方竊取;通過以安全為由獲取的電話號碼進行廣告業務;欺騙用戶稱其面部識別軟件默認是關閉的。為了與這些指控和解,Facebook將會支付50億美元罰款,并同意對其業務進行一系列新的限制。
除了50億美元的罰款外,Facebook需要對其開發的每一個新產品和服務進行隱私審查,每季度必須提交一次審查結果給CEO和一個進行評估的第三方。與劍橋分析一案直接相關的部分則包括,第三方應用和開發者想要使用Facebook的用戶信息,必須向平臺提交他們對數據的使用目的和許可證。不過,一旦數據被披露給第三方公司,這些公司如何使用數據就不再受限。
Facebook的面部識別軟件同樣遭到抨擊。新規定要求,Facebook必須獲得用戶明確的同意,才能創建新的面部識別模型。不過規定并沒有要求銷毀公司先前未經明確同意已經創立的舊模型。
這一和解方案獲得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3-2投票通過,3位共和黨委員支持和解,2位民主黨委員反對和解。
“這一和解令應用了一種隱私制度,包括一種新型的公司治理架構、對公司和個人的問責,以及更嚴格的合規監督,”支持和解的三位共和黨委員在聲明中稱,“這種方法大大增加了Facebook遵守和解令的概率,萬一出現偏差,也會被迅速發現和糾正。”
兩名民主黨委員Rebecca Kelly Slaughter和Rohit Chopra則反對這一和解。
“公司違反法律時,只要支付巨額罰款,就能保持商業模式完好無損繼續盈利,那么這不能說是執法機關的勝利。”Chopra在一份聲明中稱。他還表示,這一和解協議沒有賦予董事會在隱私方面代表用戶而不是股東的權利,同時又讓公司高管不用為潛在的各種不當行為負責。
Slaughter則表示,鑒于Facebook一再違規,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更應該通過起訴公司及其CEO改變Facebook的行為。
對這一和解,Facebook也在當天上午發布博客文章作出回應。
“這一協議要求我們的工作方法進行根本轉變,并讓公司每一個層級中打造產品的員工增加更多的責任,” Facebook表示,“它標志著隱私方面的大力轉變,與我們過去做的所有事都不是一個規模。”
彭博社報道評論稱,這一和解方案獲得了通過,但對改變Facebook結構性的數據收集實踐幾乎沒有作用,這是Facebook商業模式的核心。雖然50億美元的罰款已經非常嚴苛,但Facebook在2018年的銷售額接近560億美元,公司為罰款預留了3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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