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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城區紀委書記談全國首例監察留置案:制度自信更加堅定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部署,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改革。一年多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
對此,《中國紀檢監察報》7月8日刊發文章《鞏固機構改革成果 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從地方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轉隸干部和監察對象的親身經歷視角,呈現了一年多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其中包括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金曉東以《制度自信更加堅定》為題講述的查辦全國監察留置第一案的經歷。
金曉東在開篇就談到:“如今,每當我們攻堅克難,特別是面臨著此前沒有經驗的大案要案時,我總會想起2017年3月16日的那個夜晚。那一晚,十多個同志通宵緊張工作。雖然初核已經取得實質性進展,但第二天要用的法律文書還在一稿又一稿地設計制作中。幾小時后,全國第一例監察留置案件就將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正式啟動。
“全國監察留置第一案因被調查人余建軍投案而起,當時,離上城區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還不到一個月。作為首批改革試點地區,我們沒有先例可借鑒,沒有模板可套用。‘應該叫留置決定書還是留置令?’‘留置文書上表述哪些內容,要做幾聯?’‘宣布留置的儀式怎么安排?’……前所未有的使命、前所未有的困難,讓緊張寫在了專案組每一位同志的臉上。”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此前報道,余建軍是杭州市某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貪污。他既不是中共黨員,也不是上城區的干部,監察體制改革以后,按照屬地管轄的規定,應當由上城區監委對其采取留置措施。而此時,上城區監察委員會才剛剛組建一個月零四天,區紀委原有干部和區檢察院轉隸干部還在磨合之中,尚未形成具有戰斗力的穩定團隊。而另一方面,從法律依據講,雖然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的十二項調查措施,但具體的操作細則尚未出臺,甚至連辦案必不可少的法律文書都沒有模板。但是,上城區紀委監委克服重重困難,通過33天的艱苦戰斗,終于將這起全國監察留置首案成功辦結。
金曉東談到該案時說:“然而我深信,監察體制改革是一項從中央到地方、從宏觀到微觀的系統性工程,包括決策、協調、職權、程序、責任、保障等方方面面都要發生深刻變化,其最顯著的特征就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在省市紀委監委的有力支持和區委的有效協調下,我們全力以赴收集證據,精準鎖定案件事實,又創設了一整套31件法律文書,保證了履職的嚴肅性和公信力。
“33天后,43筆犯罪事實、2700余萬元貪污數額、4483頁案卷材料的余建軍案順利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17年12月,余建軍案正式宣判,監察機關調查的全部事實得到審判機關的確認。2018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上城區監委開具的全國第一張《留置令》在央視新聞頻道中展示,而在正式頒布施行的監察法中,我們通過‘第一案’創設實踐的種種經驗做法,被作為國家法律條文固定下來。
“全國監察留置第一案的成功實踐就像一劑催化劑,讓整個上城區紀委監委的隊伍發生了‘化學反應’,大家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履職能力顯著提升,最大的變化就是對黨領導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反腐敗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對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有了更加堅定的制度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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