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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臺辦學行為負面清單:中小學不得由家長代勞批改作業
澎湃新聞記者 姚似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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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禁止教學的中小學化傾向;普通中小學不得布置超越學生能力的作業、由家長代勞批改作業,不得利用家長QQ群、微信群推銷產品或拉選票;高校不得向學生宣傳、推銷或變相宣傳、推銷產品、服務,禁止違規使用經費……
7月3日,浙江省教育廳下發《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小微權力清單和辦學行為負面清單》,對幼兒園、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成人教育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在辦學中易發、多發的違規操作或群眾反映強烈的事項作出規范。
其中,《負面清單》涉及幼兒園辦學的16項,包括未經批準隨意開設課程,選用未經審定的教師用書及配套幼兒活動用書,為校外培訓機構提供教育教學設施、場所、幼兒信息,違規向幼兒收取費用等;
涉及普通中小學的30項,如削減或擠占挪用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含實踐)時間,隨意增減課程課時、加深課程難度、趕超教學進度,為民辦學校或校外培訓機構推薦優質生源,布置超越學生能力的作業、由家長代勞批改作業,利用測評結果對教師、學科進行排名和獎懲,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課余時間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補課,違規組織學生競賽活動,利用家長QQ、微信群推銷產品或拉選票,對學生考試成績進行排名或在家長QQ、微信群等公開載體、場合公布等;
針對高校的19項,含未按規定舉辦學術會議、報告會、論壇、講座,在招生中違規承諾錄取、降低標準錄取或拒絕錄取符合條件考生,違規開展繼續教育合作辦學等。
責任編輯:張軍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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