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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大哉問④|從不關心到可以做:到底如何理解定時定點
在我們之前的數(shù)年工作中,最頭疼的問題是“年輕人對垃圾分類漠不關心”。但是,在“年輕上班族失去了扔垃圾的權利”的討論中,這個點轟然倒塌。
在扔垃圾和個人權利碰撞之際,年輕人的神經(jīng)被觸痛。他們對分垃圾、扔垃圾的討論,迅速推高話題熱度,打開了全民討論上海垃圾分類的序幕。
幾天前,為一個企業(yè)家群體做小規(guī)模演講,一位20多歲的年輕人說:“憑什么扔垃圾要我走500米,關鍵是,為什么呀?”當我花了4分鐘為他講完之后,他說:“明白了,我可以去做。”
垃圾分類要講道理,不能愚民,不能蠻干。這個年輕人促使我再次去思考,并試圖講清楚一些基礎性問題。比如,什么是定時定點,以及為什么要定時定點。
先說“定點”。小區(qū)的垃圾投放點是固定的,你買房子的時候它在哪,基本上就一直在那兒。在上海此輪垃圾分類的語境下,“定點”的真正含義,不是“確定點位”,而是“減少點位”。從上海小區(qū)的實際情況看,減少點位的方法有兩種:在高樓,需要把每層的垃圾桶撤到地面某個點位;在多層住宅區(qū),需要綜合規(guī)劃,大概按照200-300戶一個點位的原則,重新布置點位。
再說“定時”。在我的理解里,它的真正含義不是“確定投放時間”,而是“減少投放時間”。如何減少,理應由大家共同確定。
因此,定時定點的真實含義,應該是“減時減點”。那為什么要“減時減點”呢?我這里試著從人的行為轉變所需要的條件、物業(yè)管理難度和管理成本幾方面來表述。
首先,垃圾分類投放是社會公共行為的轉變。對整個社會而言,實現(xiàn)這個轉變,需要足夠的時間準備、學習、提醒和監(jiān)督。在垃圾分類以前,人們是“匿名”投放垃圾;在垃圾分類開始初期,則要轉變?yōu)椤爱斆婊被颉皩嵜蓖斗爬獙崿F(xiàn)人的行為可以被監(jiān)督,居民扔的垃圾可以被追溯。如此,一個城市的市民才能逐步養(yǎng)成垃圾分類的習慣。
實現(xiàn)這個過程,需要兩個條件:一,需要一個物理場域,一個地理空間;二,需要有人(一般是志愿者)去做講解或進行督促。
設想一下,一個1000戶的小區(qū),有10個垃圾投放點,開始垃圾分類之后,每個投放點早晚得有志愿者進行值班督導。如果1個點位每天早晚2名志愿者值班,該小區(qū)一天就需要20名志愿者,一周需要140名志愿者。假設這些人每周值1次班,按3個月的值班周期,他們需要值班12次。在一個1000戶的小區(qū)中,居委要找到140個能做12次值班的志愿者,難度可想而知。
再做個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如果這個小區(qū)只有2個投放點,它所需的志愿者就只要28個。如果能招募56個志愿者,每個志愿者的值班頻度就只有6次。這個難度,對居委而言,是可以承受的。
人的行為改變,需要志愿者指引和督導。這個例子要說明的是,一個小區(qū)點位越少,小區(qū)招募到足夠志愿者的壓力就越小。
以上是從垃圾分類前期,需有足夠力量來督導行為改變的角度,去看定時定點的必要性。從社區(qū)長效管理的維度看,定時定點更是必要的。
從社區(qū)管理看,垃圾分類后,如果保持同樣點位,小區(qū)垃圾的種類和桶的數(shù)量驟增,垃圾分類駁運、二次分揀、居民溝通就會給保潔員帶來很大工作量,對既有工作流程形成挑戰(zhàn),物業(yè)對保潔員的管理更為困難。而如果點位大量減少,新增的垃圾分類工作,和減少的點位管理和收運工作形成對沖,保潔員的工作量可以維持正常水平。
從管理成本看,減少點位后,保潔員工作量微增或不變,物業(yè)公司在不增加保潔員的情況下,可以維持正常運營水平,不至于向業(yè)委會提出增加物業(yè)費的訴求。
從小區(qū)外在環(huán)境來說,點位減少帶給社區(qū)直接的利益,就是美觀度和整潔度增加,居民對小區(qū)滿意度提升,甚至有垃圾分類后房價平均上漲幾百元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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