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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有黑勢力染指基層政權,惡勢力呈現“軟暴力”特征
黑勢力染指基層政權,同時伴有“保護傘”,是當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突出特點。7月2日,北京高級人民法院通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階段性成效并發布6起典型案例。北京高院掃黑辦副主任袁麗忠表示,目前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基本得到有效遏制,但惡勢力暴力性趨于隱蔽,逐利性和“軟暴力”特征明顯。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注意到,上述典型案例中,既有涉黑、涉惡案件,也有治亂案件;既有涉傳統領域的案件,也有涉新興行業的案件(如房屋租賃、電子市場);既有采用暴力手段實施的犯罪,也有“軟暴力”實施的犯罪。
一審判決涉黑惡案65件,有黑勢力染指基層政權
據通報,自2018年1月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北京法院依法懲處黑惡勢力犯罪,全面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發展。
數據顯示,截至6月底,北京全市法院一審判決涉黑涉惡案件65件271人(其中涉黑組織1個14人),二審判決36件161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依法判處追繳、罰沒、退賠財產1.27億元。
北京二中院審理的 “陳海濤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位列典型案例之首。
案情顯示,陳海濤案發時系北京市房山區五間房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2004年至2017年間,陳海濤先后糾集無業人員崔積慧、曲建民、李宏利,其妻許洪心、其子陳朗等10余人,多次實施聚眾賭博、組織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串通投標、虛開發票、非法占用農用地、強迫交易等20余起違法犯罪活動,違規承攬農村惠農工程,占地違章建筑出租牟利,聚斂巨額財富,逐漸形成以陳海濤為組織者、領導者,許洪心、崔積慧、曲建民、李宏利、陳朗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并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為組織謀取不正當利益提供便利等。
北京二中院審理認為,陳海濤等人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攫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稱霸一方,對妨礙其利益和違背其意愿的群眾蓄意滋事,隨意毆打,并推搡辱罵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致使部分群眾不敢舉報、控告,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
同時,陳海濤還隱瞞違法犯罪前科劣跡,騙取黨員身份,先后采取拉攏、利誘選民等方式,獲得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鎮五間房村基層組織負責人等職務,長期把持基層政權,違規發展陳朗等人入黨,損害基層政權基礎,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北京二中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4項罪名判處陳海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判處崔積慧、陳朗、許洪心等1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此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北京法院審理的首例涉黑案件。“黑勢力染指基層政權,攫取非法經濟利益,同時伴有‘保護傘’,是當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突出特點。”通報指出,陳海濤案發時系農村基層組織領導,犯罪時間跨度長、觸犯罪名多、涉案財產數額巨大,對當地基層政權和基層民主造成了嚴重破壞。
惡勢力暴力性趨于隱蔽,呈現逐利性和“軟暴力”特征
上述典型案例還通報了一起房屋“黑中介”敲詐勒索系列案。
案情顯示,劉康等21名被告人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間,通過小廣告、微信、QQ等多種方式虛假宣傳,以費用低、入住快、設施齊全等為宣傳點,騙取不特定被害人簽訂合同收取租戶租金、押金等費用后,以威脅、騷擾等方式強迫被害人繳納額外費用;或者編造各種借口以高額違約金、斷電斷水等方式逼迫租戶退租,并不予退還租戶租金、押金等費用;或者制造合同“陷阱”,迫使租戶主動違約,從而非法獲取租戶先行支付的保證金、押金等錢款,在十個月時間內敲詐勒索25名被害人,涉案金額30余萬元。
2018年12月,劉康等21人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劉康等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通報指出,當前一些不法中介機構、人員在經營過程中通過實施暴力或者“軟暴力”方式逼迫租戶退租或者有意制造“違約”陷阱,非法獲利,嚴重侵害了租戶的人身和財產權利,擾亂了房屋租賃市場秩序。
為此,北京朝陽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組織房屋中介人員到庭旁聽案件審理,并針對案件暴露出來的房屋租賃市場管理漏洞問題,向有關管理部門發送司法建議。
“惡勢力暴力性趨于隱蔽,社會危害嚴重。”袁麗忠直言,經過前一階段的重拳出擊,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基本得到有效遏制,但呈現出犯罪目的“逐利化”,犯罪手段“軟暴力化”,犯罪形式隱蔽化、蔓延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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