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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衛健委答澎湃:醫保支付DRG付費改革可控制醫療費增長
改革醫保支付方式的探索中,福建省在兩年前就率先開展按病種收付費,走在了前面。今年6月初,包括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等4個部委發布通知,確定北京、天津、上海等30個城市作為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
福建省在DRG付費的改革中有哪些經驗可以借鑒?6月26日,國家衛健委在安徽銅陵舉行綜合醫改試點省份典型經驗發布會,在發布會上,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副巡視員楊閩紅對澎湃新聞的提問進行了解答。
楊閩紅表示,福建省在推進按病種收付費改革的過程中做了很多的探索,從選擇部分公立醫院試點,到以地市為單位試點,再到全省全面推開的步驟來實施的。“我們在總結幾年前在一些縣市開展按單病種付費的經驗基礎上,2017年,以三明市整個地市為單位開展按病種收付費改革,即C-DRG的收付費,一共有796組。”楊閩紅表示,經過一年的試點,2018年在全省全面推進。從三明市的試點情況來看,確實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覆蓋的出院病人數達到67%左右,也就是說大部分的病人都可以用病種來收費和結算。
楊閩紅認為這種收付費方式改革,醫保資金付多少,個人付多少,標準明確。入院病人只要進入到這個病種組別,就可以清楚地知道醫療費用多少。三明市的探索,應該說對我們在全省進一步擴大應用提供了非常好的經驗借鑒。
在三明市之外,福建又選擇了三個大型三甲醫院進行試點,有省屬的協和醫院和福州市第一醫院、廈門市第一醫院,推行C-DRG試點工作。
總的來看,按病種收付費改革,確定醫院向患者收費和醫保支付的“雙標準”,這個做法能夠讓患者明白就醫負擔。楊閩紅表示,最重要的還可以激發醫院控制成本的內生動力。福建省各地都在學習借鑒三明的做法,目前全省按病種收付費的病種數已達到700個以上。
楊閩紅認為,從福建省的實踐來看,按病種收付費和實施C-DRG改革,確實能夠起到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增長,同時又能調動醫療機構控制費用的積極性,減輕患者負擔和明白就醫等多方共贏的結果,目前改革進展總體比較順利。
在改革探索的過程中,有另外一個問題需要關注,就是要避免出現醫療不足的問題。“原來我們按項目收付費,更多的是擔心‘看病貴’,擔心會出現過度醫療的現象,而通過開展按病種收付費或者C-DRG改革,需要避免出現醫療不足的問題。”楊閩紅表示,福建省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通過處方點評、規范臨床路徑管理等措施,把醫療不足的可能影響降到最低,兼顧好醫療質量和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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